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太和区智慧安防小区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JZTHCG2002
********6">1.招标条件 受采购人—— 锦州市太和区政务服务中心 的依法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现对 太和区智慧安防小区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为人民币
******* 元,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供应商踊跃参与。
********7">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太和区境内
2.2 工期时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 个日历日
2.3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 工程规模: 智慧安防改造
3. 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承诺书;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3.4 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3.4.1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要求: 请于2020 年6 月15 日至2020 年6 月19 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1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 时至16 时;
4.2 领取地点: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 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26号 ,下同);
4.3 领取文件所需原件及复印件要求:供应商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于本公告后),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独的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上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上述各项证书盖有供应商电子印章、打印印章的均无效),上述资料采购中心当日存档,后补无效。
4.4 详细填写领取表后,采购中心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4.5 供应商未经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9">5.递交投标文件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 年7 月2 日9 时,地点为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0">6.开标大会 6.1开标大会时间为2020 年7 月2 日9 时20 分,地点为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6.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参加。
********1">7.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开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锦州市解放西路 226 号锦州市太和区政府后楼三楼
邮 编: 121000
电 话:
****-******* 联 系 人:祁欣
传 真:
****-******* 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2020 年6 月12 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附件: *******a********83c-6759" target="_blank">(工程公开).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