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警服采购项目
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警服采购项目
~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警服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CGXQ-柞水县-2020-00096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警服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项目预算:
采购内容: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目录
采购项目数量备 注
春秋执勤服80套含上衣、裤子
夏执勤服80件上衣
夏执勤单裤80条裤子
春秋常服3套含上衣、裤子
制式反光背心100件
冬执勤服3套含上衣、裤子
春秋裤20条裤子
外衬10件
内衬10件
大檐帽3顶女士帽子
帽徽3个
领带20条
采购预算:90,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交警服装生产厂家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内企业并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项目质量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供应商报价要求 :
(1)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装卸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2)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唯一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县政府采购中心确认。
3、询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阅后退回,复印件装订于报价响应文件中;
(2)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的报价表,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等。
四、请将报价响应文件一式两份装订并密封后于6月16日10:30时前报县政府采购中心5号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供货期限:本次采购供货期限自合同签定后5日内完成。
六、交货地点:柞水县石镇街道。
七、付款办法:采购合同履约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货款。
八、成交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
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项目联系人:李根 电话:09144321480,18991565827,
未尽事宜另议;成交供应商约定以正式合同为准。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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