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伯西热克乡9村乡村车间设备 招标公告
叶城县伯西热克乡9村乡村车间设备 招标公告
一、 询价项目编号:YXGJ(XJ)2020-02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询价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叶城县伯西热克乡9村乡村车间设备采购项目 | 1 | ******* | 批 | 烤盘、分块机、和面案/配料案、小推车等(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
四、 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3、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上一季度社保证明原件(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证明原件;(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近一年的(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公司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20-06-11至2020-06-14 19:00:00
上午:10:30-13:00
下午:16:00-19:00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喀什市明宇广场5楼519室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自行下载
4、询价文件售价(元):0元
六、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6-16 16:30:00
七、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叶城县伯西热克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八、 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6-16 16:30:00
九、 报价地址:叶城县伯西热克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十、 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叶城县伯西热克乡9村乡村车间设备采购项目 | 11627.2 | 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鲤鱼山路支行 | 6505 0161 6736 0000 0235 | 以网银、电汇等非现金的方式公对公转账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 18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注: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永信国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爱
联系电话:183*****991
地址:喀什市明宇广场5楼519室
2、采购人名称:叶城县伯西热克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詹鹏
联系电话:159*****66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叶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建军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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