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乐至县双河场乡人民政府乐至县双河场乡石庙子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乐至县双河场乡人民政府乐至县双河场乡石庙子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乐至县双河场乡人民政府乐至县双河场乡石庙子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6-12 17:58 |
采购人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乐至县双河场乡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乐至县双河场乡,联系方式:陈先生,135*****500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联系方式:郑裕荣,********599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郑裕荣,电话:********599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①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省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6-15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6-19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1.报名时单位介绍信原件留存;2.身份证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留存;3.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都需加盖单位鲜章。)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乐至县天池镇通达路39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5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乐至县天池镇通达路39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6-28 14: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6-28 14: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6-28 14: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不需要交纳 |
预算金额(元) | 277631.14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建筑工程 |
行业划分 | E50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乐至县双河场乡石庙子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第二次):该项目拟新建文化广场800平方米,围墙50米,堡坎20米。 |
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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