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克拉玛依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克拉玛依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内装修工程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发改发【2011】3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残疾人联合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综合楼为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面积11610.26m2,建筑高度为23.9m;
本次拟对克拉玛依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楼内一层大厅、一层餐厅、二层排练室、三层多功能活动厅、四层报告厅、五层中会议室、五层接待室等进行内部装饰装修。
2.2招标范围:
克拉玛依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内装修工程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内容以及完成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保修责任和义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3工期要求:计划进场时间2012年7月1日,完工时间2012年9月15日,总工期77天(日历日),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自行承诺合理可行的工期。
2.4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须有较强地经济实力、流动资金充盈,具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配套齐全,能够有效地履行施工合同;
3.5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或B类);疆外报名单位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3.6克拉玛依地区以外的疆内报名单位须具有企业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和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7疆外报名单位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2年3月29日至2012年4月2日(节假日上班),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在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南苑小区43栋三楼)报名,过时不候。
4.2报名需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进疆备案册(疆外企业提供)、疆内企业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或B类);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交接证明书等资料),并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以上证件、资料的原件已备核查。
4.3概不接受电话、电报、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资料。
4.4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黄秀芳 *******
代建单位:克拉玛依市城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申小红
招 标 代 理: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 琼 黄艳丽
电话/传真:139*****325
邮编:834000
克拉玛依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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