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大部龙山职教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第七大部龙山职教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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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龙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工程

工程地址:龙山县华塘坝社区教体中心

招标范围: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


目 录

********">第一条 招标工程概况.................................................................3

********">第二条 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3

********">第三条 投标费用...................................................................... 3

********">第四条 招标方式及招标工作安排......................................................... 3

********">第五条 招标范围...................................................................... 4

********">第六条 双方所须提供的材料、机械等资源.................................................. 7

********">第七条 投标价款的构成............................................................... 11

********">第八条 质量标准..................................................................... 14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 15

********">第十条 资源保障..................................................................... 15

********">第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内容............................................................... 16

********">第十二条 现场考察..................................................................... 16

********">第十三条 投标须知..................................................................... 16

********">第十四条 开标须知..................................................................... 17

********">第十五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17

********">第十七条 工程量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17

********">第十八条 招标方资源结算方法............................................................ 18

********">第十九条 投标承诺书.................................................................19

第一条 招标工程概况

1、招标工程名称:龙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之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 龙山县华塘坝社区教体中心 。

3、工程规模: 41000 m2。

4、本次招标部分为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

5、本工程主体结构体系: 框架结构 。

6、本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7、安全文明要求:确保“市安全文明绿色样板工地要求”,本工程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

率控制在3‰以内。

8、现场条件:招标方提供工人住宿房间。

9、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协议书,详见合同附件。(进场后签订安全协议,临电协议,环境保护协议,消防交

通协议)

10、计划开竣工日期及阶段工期如下,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单位现场实际要求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6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0年7月30日

第二条 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具备相应劳务资质的施工资质的单位,同时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若投标方中标,必须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证明供招标方复验。投标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招标方招标要求,工期

在招标方招标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有能力实现以上两个目标的单位才能获得投标资格;

3、投标方必须能证明自己具有足够的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并将下列证明资料随回标文件一并提交:

1)投标方的组织机构或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的原始文件副本(包含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方过去三年曾经实施和正在施工的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的施工经验;

3)提供拟完成本招标工程所需的主要机具、设备情况及其他生产资源情况;

4)提供拟在现场对本招标工程进行管理及履行合同的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上岗证、班组长及班组人数等,中标后保证管理人员的数量满足现场需要;

5)有关目前涉及投标方诉讼、仲裁案件的资料,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列明的资料;

4、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者;

第三条 投标费用

投标方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图纸复印等;

第四条 招标方式及招标工作安排

1、 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方式,拟选定家为中标人,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划分的标段进行分别报价。

2、本工程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3、报价方式:按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暂定,结算最终以施工图纸

计算数量为准;

4、工程量计量及计价原则:详见第七条

5、招标工作安排

1)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e 招标方经办人: 陈晓

e 联系电话: 152*****998

e 传 真:

2)招标工作进程安排

以云筑网要求为主

第五条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 龙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 项目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包括未明确的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按照招标方所划分不同标段分别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下面所罗列之项目:如

1、完成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之所有项目包括图纸显示和根据图纸内容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

于所罗列之项目:

1] 与结构分包单位移交工作面,移交前与结构分包单位、招标方共同对工作面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执行,验收时间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视同移交完成,移交后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就工作面所有结构质量偏差对招标方进行索赔;

①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楼层)由结构分包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修复;

②  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楼层)移交给二次结构及粗装修施工单位,并签定工作面移交单。移交后对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由粗装修施工单位负责进行必要的完善;

③  对于结构工程还在施工的工程,分阶段分层进行验收移交;

④  对于结构已封顶的工程,可根据施工需要逐层验收移交或整体验收移交。

⑤  如中标方未进行交接验收就进场施工,招标方将认为中标方认可结构工程质量合格,中标人不得以结构遗留问题造成材料、人工消耗增加、工期损失或其他理由,向招标方提出任何索偿要求。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楼层),结构分包单位未按限期进行整改修复或拒绝进行整改修复的,总包单位将安排粗装修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修复,所发生费用在结构分包工程款中扣除。粗装修施工单位所报费用为最高限价,当实际费用高于该限价时按照该限价执行,当实际费用低于该费用时按照实际费用进行结算,如不发生则在结算时直接扣除

2]所有砌筑工程: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要的所有植筋、钢筋绑扎、支模、浇筑混凝土;包括砌体、构造柱模板、过梁、圈梁(板带)、构造柱(芯柱)、预制过梁、预制盖板等支模、浇筑、安装及二次结构中钢筋加工、绑扎、植筋(含植筋拉拔试验)、隔墙砼导墙、反坎、门洞抱框、加筋带、所有门窗洞口的后塞口(塞口用砂浆及发泡胶等塞口)、预留洞口收口(含外门窗收口),外窗口防水处理(聚氨酯或防水砂浆处理);

3]室内装修工程:卫生间、厨房及图纸中注明有防水做法的房间均施工至防水保护层(不包括防水);地面施工至装修找平层;墙面、混凝土墙面和柱面、砌体墙面有抹灰、防水、防潮要求的按防水、防潮、抹灰做法施工(不包括防水层施工);

4]墙面:混凝土墙、柱面和砌体墙面施工至建筑面,按图纸(变更或洽商)相应做法要求施工,两种材料(除厨房、卫生间)的墙体交界处加钉玻纤网300宽再抹灰,各种线盒及配电箱周边及背面、门窗安装前、安装后抹灰接茬处,均铺钉钢丝网后再抹灰,每边搭接尺寸150mm,窗口及突出墙面的线脚下抹滴水线;设备吊装孔设备安装后封堵并且抹灰(装修做法同周围楼面);地漏周边找坡抹灰;

5]顶棚刮腻子:包括没有吊顶的天棚找平或修补,施工到涂料层(按招标方要求施工);

6]屋面工程,包括找坡层、找平层、保温层(主材甲供)、面层、设备基础、压顶施工,雨水管、冷凝水管、排气管、雨水斗、风帽及屋面变形缝施工,不包括屋面防水;

7]电梯机房;基础施工,挡水台施工及有关电梯机房的相关施工工作,按照招标方出示并盖章的相关要求施工做法施工;

8]烟道安装:水泥成品烟道安装,包含止逆阀及风帽的安装,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

9]其他工程:室外台阶、散水、坡道施工(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外用电梯基础的施工【外用电梯基础施工所需的混凝土、钢筋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提供信号工、配合外用电梯的进场、安装、附墙、顶升及围护,负责外用电梯拆除后预留孔洞的封堵】;

10]所有图示(含图纸指定的标准图集)的预留洞口的开凿及封堵,收口,预埋件制作预埋、洞口预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洞)及相关封堵等施工,砌筑墙留洞待管道设备安装完毕后,用混凝土填实;留洞深度同墙厚时,箱盒安装完毕后,细石混凝土填实,背面钉钢丝网抹灰,钢丝网按洞口每边宽出洞口100mm;机电预留预埋管线、穿墙、穿楼板管道及各类墙体中机电线槽的封堵、二次堵洞、堵缝、修补,设备预留通道的事后补砌封堵,门、窗框、消火栓箱与墙体缝隙、安装在外墙砌块上的构配件、管道螺栓预埋件封堵,电梯门套背后的封堵等所有事后墙体、楼面封堵等由投标方负责;悬挑脚手架、爬架及卸料平台预埋槽钢拆除后洞口的封堵;公共区域范围内的洞口封堵,防火墙处穿墙管线防火矿棉封堵;砌体内设置暗管、暗线、暗盒使用开凿砌块,不得在砌体砌筑完成后打洞凿槽,禁止在箱盒背面涂防火涂料以达到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穿防火墙洞口用防火材料封堵。上述内容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11] 接收工现场进出口安全防护、楼板洞口安全防护、楼梯安全防护、外墙洞口安全防护、临边安全防护,并负责随工程进度所需要的安全防护的搭设、改动、拆除、维护等(包括定型化安全防护构件);二次结构和装修施工期间的所有施工所需的内、外脚手架的搭设、整改、维护、拆除、清理、修理、退场所需的人工等工作以及移动式脚手架的提供均由投标方负责,不再另计费用,其费用含在合同价格中。12]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甲供材料的卸车、验收、接收、倒运及保管等工作;

13]负责与业主及总包单位指定的专业分包的配合工作,合同单价中已充分考虑;(搭设的脚手架应免费提供给其他分包使用)

14]配备专职资料员(持有工程所在地认可的上岗证),完成承包范围内资料的编写、修改、整理,配合招标方项目资料员进行资料的整理工作。完成与其他专业分包单位交接范围内资料的编写、整理,协助招标方项目资料员进行资料的整理工作。提供满足(工程所在地)市建委和国家档案管理规定要求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技术资料;上述工作不包括竣工图的绘制,但不只限于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复制、归档、提交;

15]设置文明施工班组及提供清扫、洒水等工具,负责现场办公区及生产区、生活区厕所及道路的清扫、洒水(清扫及洒水必须满足招标方要求),将本施工现场内的垃圾集中存放至垃圾池并负责并覆盖妥当,负责本工程政府要求的门前三包工作(包括施工现场及二场地围墙外的清扫,尤其在雨雪天气后的清扫、排水、抽水(围墙外10m范围内的一切施工区生产区范围内)、临边防护安拆等。二次结构及粗装修验收前,现场内外及公共区域的文明施工由投标方负责;且不再另行签零星用工单等;公共面积部分,投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方指挥。若不能按招标方要求配合工作,则按照投标方合同额的1%从投标方进度款中扣除,由招标方单位另行委托其它单位完成;文明施工队伍须听从我项目管理人员所划分的文明施工区域,如投标方违约,将从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扣除相应款项);

16]投标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机械等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在使用前,投标方应按招标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负责配备有上岗资格证书的专职试验员1名(持有(工程所在地)市认可的上岗证),完成其承包范围内所有按规定要求进行的材料的检验、试验、试件试压、见证试验,做好试验台帐;【包括试块、试件的制作、搬运、取样、取送、养护】。提供试验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17]提供足够的放线人员负责招标方提供测量以外的所有小线的测量、放线(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建筑一米线及墙体定位线;砌筑定位等测量放线工作)工作并承担其费用;投标方还需要对楼层标高、结构标高一米控制点、结构主轴线及标高控制线等进行复核,并提交测量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及其岗位证书;

18]投标方充分考虑冬、雨季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给自身带来的任何不便和妨碍,和由此可能造成费用的增加和工期的延长,投标方已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19]投标方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不可预见性、间断施工以及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以及由此造成费用的增加和工期的延长,投标方已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20]对其他分包商及供应商(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方的其他分包商、供应商、业主指定分包商、供应商以及其他专业承包商)的配合照管工作。搭设的内脚手架等应免费提供给其他分包使用,其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若因投标方原因未能及时解决与其他分包之间的配合事宜,造成材料浪费、工期延误等,则由投标方另行解决,所产生费用从投标方工程款中扣除;

21]所有二次结构放线定位,如发现结构误差,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2]砌筑施工时,根据规范及招标方的要求应有的植筋,植筋含相应的拉拔实验、植筋胶、实验等费用;

23]与其他分包的交叉作业、施工配合等二次结构施工所需的其它工作;

24]已完工程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力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并扣除相应工程款;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及成品保护的拆除由投标方负责,其费用含在投标方合同单价中;

25]招标方进场材料的成品保护(包括进行成品保护所需的材料和人工);

26]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工程所在地)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标准;

27]垃圾清理到指定地点,包括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场内外道路的清扫(包括清扫工具的配备);

28]提供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所用的辅助材料及中小型机械,进场机械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9]投标方撤场前,楼内外及公共区域的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理等工作)由投标方负责;

30]招标方提供施工用水点,投标方自行连接,施工用水设备总包提供一次安装,投标方节约用水;

31]施工用电设备总包提供到楼层二级箱,招标方仅提供通道照明,施工照明投标方自行添加,箱内漏保及空开在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及更换由投标方负责(含材料设备费用);二级箱以下任何线缆及电箱由投标方提供,施工用配电箱随层移动;

3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机电图纸中户内箱、电表箱、消防箱、通风口、线槽、给水管、雨水管等洞口的预留工作,如投标方不配合预留,则负责后期开凿,并负责所有开凿费用,或由投标方另行派人开凿处理,所有的开凿处理费用从投标方工程款中扣除;

33] 投标方须及时登陆建委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完成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备案(如需要)。

34] 砂浆罐基础硬化、外用电梯基础以及外用电梯架子、安全防护、回顶架的搭设。

35] 车库顶板防水保护层施工(含八字角等),严格安装招标方要求施工。

36] 楼内材料运输及所需的相关措施。

37] 其他未明确的范围内容。

38] 按招标方要求及有关法律、章程及法规等要求,及时完成招标方所需的文件,以便招标方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及领取所需的许可证;

重要声明:上述招标范围,招标单位(招标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增/减)中标方的中标工作内容,投标方不得有异议,并不得以此为由调整其他包干单价。

第六条 双方所须提供的材料、机械等资源

1、 基本原则:

1] 招标方负责提供的主要施工材料及机械资源到现场后由投标方负责卸车、倒运、存储保管以及使用。以上招标方供应的材料按《湘西自治州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分析量包干、限额使用。超出合同约定含量、数量部分由投标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费用扣除方式:超出部分数量*(实际采购价+运输费+采购保管费(按实际采购价之2.5%)),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2] 投标方提供除招标方供应的其他主要材料、辅助材料、中小型机械、工具及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人工。

3] 招标方供应的材料:所有材料交由投标方签收后,均由投标方保管和使用,如有丢失和损坏,投标方需照价赔偿,不得以现场保安是招标方雇用的人员为借口而推卸保管责任、不得拒绝赔偿。所有赔偿费用和违约金均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合同范围内,下列材料及资源由招标方提供(明细详附件6招标方及投标方所须提供的材料、机械等资源划分表):

1] 钢筋、预埋件原材、混凝土、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连锁砌块,混凝土空心条板)、加气碎块混凝土、轻集料混凝土、预拌砂浆;

2] 聚苯板、挤塑聚苯板、楼地面地砖、保温砂浆、屋面瓦及相关配件;

3] 模板、木方、架料(仅包括一次结构施工时已搭设好的外架及安全文明防护架用的钢管、扣件、顶托、底座、安全网、跳板;砌筑抹灰用脚手架投标方自行考虑);

4] 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及相应基础材料

5] 现场临电至楼层二级电箱,临水至楼层消防主干管(含消防栓),施工用水限时供应,投标方自备储水设备,临水管阀门二次结构施工期间交接给二次结构,如有损坏将由二次结构自行更换阀门或维修;

6] 临建:工人宿舍、现场厕所以及临时围墙、大门、道路、警卫室、试验室、垃圾池、沉淀池、制度牌等由招标方建造;(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另行商议确定)

7] 测量:结构主轴线及标高控制线;

8] 试验:负责试验室的建造,提供试验设备、承担招标方提供材料的试验费【含第三方见证试验】;

9] 垃圾外运:负责现场垃圾池的建造材料并承担将垃圾从现场垃圾池运到政府指令垃圾消纳场所的垃圾运输费及消纳费(生活垃圾除外);

10] 工程现场施工的水电费(含招标方提供的塔吊、室外电梯及办公区所耗费的水电)由招标方负责缴纳。对于投标方工人住宿区及投标方办公区的水电费由投标方承担,过程中由招标方负责代缴,费用最终在支付投标方最后一笔工程款时进行扣除(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扣除);现场室外及公共通道的照明由招标方负责提供,具体工作面的照明由投标方负责维护及使用;

11] 现场工作人员及作业人员所使用安全帽及安全带由招标方负责统一采购及发放。

3、本合同范围内,下列工作、材料及资源由投标方提供并承担其费用(不限于以下所列项目):

1] 投标方提供二次结构施工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砌筑、抹灰、圈梁、过梁、构造柱、电梯井脚手架等)用脚手架架料、移动脚手架;

2] 工程施工及配合照管所须人工;

3] 投标方须完成样板先行的工作;

4] 除前述明确由招标方提供之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均由投标方提供并承担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于水泥、砂石、石膏板、水泥压力板、硅钙板、墙面龙骨、吊顶龙骨、吊杆、腻子、勾缝剂、屋面排气管、各种成品钢丝网片、屋面挂瓦条、顺水条等以及其他各种辅材),甲供主材的损耗参考项目所在地定额;

5] 除前述明确由招标方提供的,其余所有施工机械均由投标方提供并承担其费用;

6] 招标方提供和解决工程人员的住宿场地,由投标方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维护。自行提供食宿所须的一切设施,投标方自备床铺等生活用具、冬天取暖设施、夏天防暑降温设施用品(招标方只提供现有空调,空调使用中的维修投标方自行维护使用)洗衣机、淋浴设备、 防蚊蝇设施用品等;生活区发生的水电费、排污费、垃圾清运费、消防器材等相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费用均含在合同单价中,如实际施工中招标方代缴电费,招标方将设表计量,费用于最后一笔工程款中统一扣除 ;食宿卫生及住宿条件达到政府相关要求,接受招标方的检查与管理;投标方必须获取政府关于食堂卫生许可等各项批准、检查、证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如未办齐相关证件,投标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处罚费用;工人宿舍不允许使用电热毯、小太阳能取暖设备,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行为。

7] 自本工程开工直至本分包工程结束,除上述明确由招标方提供的临水、临电外的其余所有临水、临电设施及耗材均由投标方提供,并由投标方负责现场所有临水、临电的维护及保管;

8] 提供足够的放线人员、试验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工作范围同本招标文件招标范围第14】,15】,16】,17】条约定。

9] 负责材料(包括甲供材料)场内外的二次搬运,分包材料进场后经总包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见证取样送指定实验室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试验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10] 钢筋工程所需人工、辅助材料及加工机械、工具等均由投标方负责,其费用含在合同总报价中;

11] 因冬雨季施工及赶工(含春节、公休日及国家法定假日)采取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2] 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非招标方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停止施工,招标方不给予投标方任何费用补偿,因工期延误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13] 投标方应自行办理相关备案工作,并按照(工程所在地)市税务机关要求自行缴纳合同项下的所有税金及各项相关服务费;相关备案资料复印件盖章报安全部留存。

14] 对其他分包商及供应商(包括并不限于招标方的其他分包商、供应商,业主指定分包商、供应商以及其他专业承包商)的配合照管工作:包括并不仅限于现场的文明施工、临水及临电设施的维护、脚手架的维护、洞口及临边安全防护的维护、垃圾的清运、完工清理等,其费用须考虑在合同单价中,且其配合照管工作均截止到本工程分包合同期满。

a) 装修期间凡须进行二次剔凿洞口,以及砌筑预留洞,为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要的所有植筋、支模(包含砌体墙、圈梁(板带)、构造柱(芯柱)、过梁等的各种规格的植筋、支模)工作等均由投标方负责;由于其它分包商的施工错误需要重新剔凿的洞口的封堵,不再另计费,包含在投标方合同总价中;

b) 装修期间所有预留洞口(包括结构预留洞口、强弱电间、强弱电箱、水电井、机电二次配管、风道洞、新剔凿的洞口、砌筑预留洞口、板洞口等)管线沟槽的封堵、给排水、消防、通风、采暖预留洞封堵及安装完成后的封堵,周边抹灰塞缝由投标方负责;

c) 装修期间投标方需为自身及机电等分包商提供垂直运输所需信号工(信号工必须有政府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件);

d) 所有经招标方批准的设计及在图纸上显示【含指定图集】的预埋件等均由投标方负责加工安装妥当;

e) 配备电工一名;

f) 为其他分包商的放线提供参考点;在粗装修工程完成以后将轴线、标高线、建筑线、标高线放至招标方所要求的部位上,并保证其准确性;

g) 服从招标方协调安装于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供其他分包商合理使用;

15] 提供现有的脚手架及安全防护,所有已搭设完毕的脚手架应免费提供现场所有施工方使用,直至合理的延期期限。如现场其它分包商要求为其单独新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且此类脚手架与投标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无关,投标方须按招标方或该分包商的要求及时给予搭设,该项工作为有偿服务(其费用须得到招标方和该分包商书面认可,才能作为补偿的依据);

16] 本工程外脚手架及安全围护网等所有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建筑物周围〗须符合外墙装修的使用要求,外脚手架由投标方在外墙装修完并经招标方书面批准负责拆除。

17] 凡须进行二次剔凿洞口的剔凿等均由投标方负责;由于其它分包商的施工错误需要重新剔凿的洞口,费用另议;

18] 本工程中所有结构预留洞口(包括新剔凿的洞口)的封堵、周边抹灰塞缝由投标方负责;

19] 预拌砂浆砂浆罐进场后根据砂浆罐厂家出具的防尘方案对现场进行防尘处理;

20] 提供恰当的保护措施以满足工程总体冬雨季施工保障要求;

21]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机具应按照招标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时间或招标方要求的时间(除手持工具之外,其余工具、机械及材料员均须到招标方物资部备案)进场,并且应得到招标方的书面指令才能退场。招标方将把此等设备统一协调使用,投标方必须听从招标方的指令,如发生有不听从招标方的指令的情况,招标方将以现场机械实际使用的台班数量之价值的双倍从投标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投标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2] 本工程二次结构及粗装修施工期间的所有施工、防护所需的脚手架(包括不限于施工脚手架、标准化临边防护)的卸车、搭设、整改、维护、拆除、清理、修理、保管、退场装卸所需的人工等工作由投标方负责;转材料及其他材料等工作由投标方负责,且均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23] 投标方在施工中应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泵、排污泵、消防器材等;

24] 投标方接手现场所有的临建设施及楼层临边防护,根据自己所需对现有临建及楼层临边防护进行必要的拆改、补建(事先征得招标方的同意);并负责在粗装修工程期间或完工后拆除现场内不需要的临时设施及楼层临边防护并码放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且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25] 投标方应配置足以满足工程进度/质量的设备/机具/工具/物资/材料/器材/设施等。若投标方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招标方索要任何额外费用。

如果投标方对招标方要求增加资源的指示置若罔闻,招标方有权自行组织相应资源,按所发生的费用从投标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26] 甲供材料总量超过定额含量部分:由于投标方自己管理原因(材料损坏、丢失等)造成的甲供材料超额,超额部分在定额用量的10%以内按超供材料1倍费用扣罚,10%以外费用按超供材料的2倍扣罚,投标方同时承担相应的工期损失责任,超供材料扣款在结算时扣除

27] 本条所表述内容应与附件5:招标方及投标方工作界面划分表,附件6:招标方及投标方所须提供的材料、机械等资源划分表互相参照理解;二者若有表述不一致,按招标方不提供该项资源或服务,皆由投标方承担来理解。

第七条 投标价款的构成

1、本招标工程采用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邀请招标 2)公开招标

2、报价方式:本分包工程价格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措施费用清单组成,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书。甲供

材料不包括在报价中;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3、投标方的价格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的全部报酬,包含的工作应当视为按照图纸所显示及工

程规范、招标条件所说明的所有内容。价格应视为是包工(含招标工程施工、地下室砌筑等多项材料需人工

倒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及当地政府、业主、监理、招标方组织安排的

现场参观及会议清扫与会场布置等用工)、包中小型机械(除招标方提供之外的全部机械)、包部分材料(见

材料、机械等资源划分表)、包招标方提供材料消耗量、包工期、包质量、并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人员的劳动保险费、社保费及因政府要求实名制增加的一切费用医疗费、冬雨季天气施工降效费、成品保护费、作业面超高费、现场内二次搬运费、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管理费、利润、企业经营费、税金、调价、扰民调停费(指由投标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风险费、包干费、技术资料费、赶工费、现场冬雨季施工用工、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费、测量试验费、与其他分包配合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垃圾清运至现场指定地点、环境保护费、远征施工增加费、招标方提供材料的卸车费、保管费等。投标方应承诺一旦中标,不得就上述各项费用向招标方提出补偿要求。

4、除非本合同中另外有明确的规定,投标方的投标价款应当包括为进行和完成工程项目所必需的或者是为了保

证工程竣工而可能变为必须的所有附属的及其他的工程、工作和费用的支出,无论这些项目及费用是否在合

同中单独说明或明确提及;

5、如果投标方中标本工程的施工,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投标方的履约不能令招标方满意,或者投标方资源不

足等而无力承担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致使招标方将投标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拿出重新发包,发包方在扣除

该重新发包工程的价款后还须扣减投标方已完工程的结算价的10%作为投标方无力承担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

的罚款,投标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在核算完成工程量时,无论投标方因何种原因未完成整面墙(相邻楼层间)

的完整砌筑及抹灰工程的,对于已施工部分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6、投标方承诺如其中标,在本招标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投标方完全接受并执行招标方所制订的施工方案以及施

工过程中进一步细化调整后的施工方案,投标方的投标价格也已完全考虑了不同的施工方案而带来的资源以

及工序调整等因素,投标方承诺不因招标方根据工程的进展及施工的需要调整了施工方案而向招标方提出价

格及工期方面的调整;

7、对于各地政府要求缴纳的各种政府收费中应由招标方交纳的部分包含在投标方投标总价中(包含因投标方原因产生的政府性罚款),任何由于投标方未遵守此款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处罚等,投标人须负责赔偿招标方相关的经济损失,并设法消除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

8、本工程税金根据工程所在地规定由投标方自行缴纳,则该部分费用应含在投标方合同价中,招标方不再另

行考虑;

9、工程所选用的所有材料、零配件、标准件及其它材料均须满足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

地方标准、图纸及规范、业主、监理需求的要求,且提供相应完善的技术资料。投标方为达到上述技术和质

量要求而采取之措施的所有费用应被视为已全部包含在乙方的单价中。若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因自身原因导致

工程未能达到上述技术和质量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技术质量违约罚款,每次按照10-50万元支付违约金。

10、投标价格不会因任何工程量的增减,施工项目的增减,施工建筑面积的增减,施工单体的大小、个数的多

少进行调整,招标方有权在签订合同后对中标人的施工范围和项目进行调整,包括投标方供应材料变为甲

供;

11、合同范围内的任何分项工程,招标方可另行指定分包并从中标价款中扣除该分项工程对应的价款及按比例

分摊的措施费,中标单位不得提出异议及任何费用索赔;

12、合同范围内的单项工程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无法套用原子目单价时,需按变更要求确认其价格追加或扣减

的项目,单价按下述原则确定:

施工条件及性质与工程量清单的工作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变更工作应采用工程量清单内投标方填报之报价或

合同单价作为变更工作的单价:

? 当变更工作不属于前述的类似性质或类似条件下施工时,则工程量清单内投标方填报之单价应尽可能在合理范围作为该变更工作的计价基础;

? 如做不到以上两点,单价按下述原则确定:执行(工程所在地)市预算定额,人工费按照到180元/工日计算,中小型机械、辅材费按定额分析量包死,主材消耗量按定额,价格双方共同确认,除此之外不再计取任何费用;发包方有权在市场、网络、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发布的信息价等资料中选择最低价,投标方应予以认可,除此之外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 投标方在工程量清单里填报的措施费项目的款项或单价视为包含了根据本合同进行施工的全部内容,并包含了全部设计变更工作内容;即:工程措施项目费单价固定包干,不因任何设计变更工作而作出调整。

13、中标单位需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意识不够、保护措施不及时和管理不善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责任,一切相关

法律和经济责任,概由中标方独自承担;

14、施工进度要严格按招标方计划实施,在业主或招标方提出合理的工期提前要求时,投标方须增加人力、物

力等生产要素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投标方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方索要补偿;

15、如中标方履约不力,不能满足业主/监理/招标方在质量/安全/进度方面的合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将中标

方中标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工作交付给他人完成,其分包费用无论高低,无须征求中标方意见,按实际发

生价款从中标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16、工程量计量及计价原则:

工程量计量原则:

1)工程量按照施工图纸依据工程所在地市预算定额计量规则计算;(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2)报价单中招标方已提供了工程量,投标方不得该工程量。结算时工程量按施工图纸量进行调整。

计价原则:

1)安全管理费、文明施工费、工人生活设施及食宿、脚手架搭拆及其他分包照管、材料保管、测量实验、门

窗洞口收口、现场临时设施维护、冬雨季施工措施、结构移交修补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需投标方提供的其

他措施等相关费用,按建筑面积单独报价,单价包干不得调整;

2)工程量分部分项部分,单价可参照项目所在地定额,投标方自行报价,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招标方提

供的资源以外的材料费与中小型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各类税金以及投标方需要按照当地市场生产要素

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方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和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而投入的资源自行确定的其他费

用;风险费用,一旦投标方中标,价格不予调整;

3)投标方已综合考虑本工程之施工进度要求,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甲方进度计划安排,因赶工、夜间施工、节

假日施工所产生之一切费用均已包含于工程综合单价内;

4)投标方熟知本项目业主方、甲方之管理要求、统一做法要求,各道施工工序及检验标准高等所有严格要求

而导致之费用增加已含于工程综合单价内;

5)因投标方未能按照业主、甲方管理要求施工,导致之工程停工、整改返工、罚款、班组调换、工人退场等

一切有碍于工程进展及甲方形象之所有事件,投标方负责其自身损失,并根据事件影响恶劣程度补偿甲方

及业主损失;

6)投标方已熟知本项目之质量标准(确保“”),投标方于施工过程中需制定实施计划,严格

按照标准组织施工,投标报价中已包含因评奖需要而增加之费用;

7)投标方已综合考虑建筑单体多,现场施工区域位置分散等各种因素,现场内的所有材料物品、施工机具的

倒运(包括人工倒运及多次搬运、栋号间运输、远距离运输等)在上述单价中考虑;

8)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墙体砌筑高度以及材料运输难度增加及人工降效,投标方中标后不得以施工难

度增加等为由提出任何补偿需求;

9)根据相关技术规范、施工方案及业主统一做法要求,对砌筑工程墙顶部分斜砌砖以及细石混凝土的塞缝,

在砌筑单价中综合考虑,工程量计算时按照砌筑工程量计算,不再单独记取费用;

10)按相应规范、当地政府要求,完成水泥砂浆护角线、冲筋、灰饼、挂网施工,所增加的施工费用已综合考

虑在抹灰的合同单价中,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11)投标方已充分考虑因结构偏差导致之结构修补、返工、抹灰厚度增加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工程量清

单价格中已包含以上费用,工程履约过程中投标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补偿需求;

12)与其他承包商(包括机电分包、精装修分包等)同一时间施工对施工造成的影响及施工降效,投标方在报

价中综合考虑;

13)投标方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交叉作业造成的窝工及工期延长等情况对施工成本可能造成的影响,投

标人一旦中标在履约过程中不得以此为理由对招标方进行工期和费用的索赔;

14)投标方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大面积施工与局部分块施工之间的各种差异以及特殊部位施工难度的增加,投标

人一旦中标在履约过程中不得以此为理由对招标方进行工期和费用的索赔;

15)投标方已综合考虑因施工工艺间歇、施工组织要求等原因产生之工人等待、窝工,不会因此而额外申请经

济补偿;

16)投标方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到由于业主或招标方临时停工而导致现场机械、人员的闲置等风险因素,并承诺

不再向招标方提出任何索赔;

17)本次招标工作内容中需完成工作,如清单中无单独列项,报价视为在单价中考虑,不再额外增加;

18)因部分主材业主仍未对材料品牌、功能要求提出明确意见,工程量清单中将以暂定价计入,待业主选型完

成后,由投标方代发包方采购,材料采购价格按照发包方所谈定之供应价格或投标方报价之较低者记取,

19)甲供材料不含在上述单价及总价内。

第八条 质量标准

1、工程规范、标准和质量标准

1)本招标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招标方可能随相关施工图纸向中标人

提供的本工程具体技术要求;

2)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建筑业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

标准,上述标准、规范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质量验收等级:确保“”;投标方须保证工程质量满足上述要求,施工中须认真按本工程的技术规范

进行施工,达到业主、招标方及监理单位要求并移交给后续分包商;如未达到上述标准,投标方除补偿招标

方遭受的任何损失费用外,招标方还将按分包合同总价的10%对投标方进行罚款。对后续分包商提出的质量

异议,在招标方认定后投标方必须无条件按招标方要求进行整改。如投标方拖延或拒绝整改,招标方有权委

托其他分包商完成,发生的费用从投标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为达到上述标准,投标方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

须包含于投标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

1、投标方须按招标方及工程所在地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之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火灾事故和恶性中毒事件,轻伤发生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现场文明施工达到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工地

之要求;严格按照ISO14000环保体系和OHSAS18000质量、环保、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进行实施,严格按

照国家、工程所在地关于施工现场环保和文明施工法律、法规的各项管理规定执行,加强施工组织和现场文

明施工管理,使该工程成为“(工程所在地)市安全文明工地”。

2、如果本工程在施工期间,投标方不能按招标方及工程所在地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之要求组织施工,给招标

方造成损失的,投标方应补偿招标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招标方还将按合同总价的1%对投标方进行罚款。为

达到上述标准,投标方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须包含于投标总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第十条 资源保障

1、人员保障

1)管理人员: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的要求提供足够的现场管理人员,依据中标后划分的建筑面积提供相应

的符合招标方要求的管理人员数量,如果不满足招标方要求,招标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用,投标方不

得有任何异议。投标方委派的现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有承担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投标方任

命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过程中一旦被招标方接受,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投标方无权更换,如因特殊原

因需更换上述人员,须事先向招标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招标方审查书

面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将被视为违约。擅自更换管理人员一人次,罚款1万元;如果在履约过程中,招

标方认为投标方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投标方更换,投标方应在5日内提交拟任命的管

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招标方批准后更换。如投标方在5日内未提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

令招标方满意,将被视为投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违约条款处理。在施工中,投标方必须服

从招标方管理,招标方保留更换分包队伍的权力。

2)投标方必须配置与招标方对应的项目管理机构,并在工程开后7日内配齐专职安全员、质量员、试验员、

材料员、技术员、资料员、测量员如上述人员不能按时到岗或配备,招标方按照每人每月6000元(或每天

200元)的工资标准,从投标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上述扣款并不免除投标方的任何管理责任。

3)投标方须配置专人负责实测实量及第三方评估相关工作,并配置专人负责技术质量工作,以上人员必须持证

上岗。

操作人员:

e 现场操作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能正确并按时执行其所属任务。

e 电焊工、气焊工、信号工、电工及架子工均需持证上岗。

e 未经招标方批准,擅自减少项目施工人员,罚款2000元/人/次。

e 按照招标方工期的要求配备操作人员数量,以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2、材料及机械等资源保障

e 投标单位应配置足以满足工程进度/质量的设备/机具/工具/物资/材料/器材/设施等。若投标单位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招标方索要任何额外费用;

e 如果投标单位对招标方要求增加资源的指示置若罔闻,招标方有权自行组织相应资源,按所发生的费用从投标单位合同价款中扣除;

3、投标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任何工作分包给第三方。

第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方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充分了解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投标方一旦中标后须

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如果投标方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条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方自负。根据本

招标文件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方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和保护招标方的知识产权,并应承担因其

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十二条 现场考察

投标方应对工程现场、工程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材料堆放场地、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等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投标方可在投标期间对现场进行考察,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第十三条 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证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投标书(须加盖投标方及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印章);

4)投标报价表以及拟投入工具及机械、劳动力资源配置表(详见附件3);

5)承诺书(须加盖投标方及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印章);

6)施工组织设计(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生活管理要求等);

7)投标方业绩情况,劳务队长主要业绩资料;

8)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需加盖公司行政章);

9)投标方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

作人员持证率);

2、投标文件要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书一式三份(一正

两副)并于云筑网上约定的开标日期当日送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中心商务区MIG金融大厦17层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公司。

3、投标方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方解释和答疑的,应在送标前2天,向招标方提出书面质疑。

第十四条 开标须知

1、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未按时送达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的,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没

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3)投标方无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会议代表迟到15分钟以上的。

第十五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1、本工程由招标方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经济、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

专业人员组成。

2、评标依据:

1] 标价;

2] 工期、质量;

3] 企业实力与管理能力

4] 投标方案;

5] 资源配置;

6] 投标方信誉;

7] 优惠条件及招标方考虑的其它因素。

3、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方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

方,并及时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以云筑网为主);

第十六条 合同的签署

1.中标通知发出后,发包方将与中标人在该中标通知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协 议书经发包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及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后立即生效;

2.中标单位在签约阶段,若违背本招标文件基本原则,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或对本合同条款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量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1、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无延期付款利息;

2、投标方一旦中标,在工程开工后,实际劳务用工人员必须是与投标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在招标方注册备案的花名册以内的人员,未与投标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经招标方注册备案的人员不得用于本工程.

3、付款方式:

1)投标方应在每月25日之前将当月分包月报量申请表及明细上报于招标方,经招标方商务部审核后,于次

月30日前支付上月审核金额的 70 %(该款额已包含了当月100%的纯人工费,即全部工人工资);

2)分包工程完工,并经业主、监理、招标方验收合格后6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70 %;签证变更部分的

价款,不随进度款支付,待双方结算完成后一并支付;

3)待该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签订分包结算书且满足保留金返还条件后支付至结算额的 95 %;剩

余 5 %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本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扣除相应扣款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4)投标方同意,招标方所付给投标方的各种款项及签证变更款项,当且仅当招标方从业主处获得对应款项

后,招标方才会支付投标方;

5)投标方应接受招标方工程款的各种支付形式,若招标方以其他形式支付工程款,投标方承诺不索要任何

费用补偿。

6)本工程投标方必须及时将劳务人工费全部支付给工人,并于每次工程款支付时按照合同中约定提供相关附件。如投标方未能按上述要求及时将工人工资全额支付给工人,招标方有权扣除尚未支付给投标方的任何费用,由招标方将扣除的费用作为工人工资代发给工人。如所扣除的费用不足以支付工人工资,则不足部分仍由投标方承担;

4、工程结算:

1) 当投标方完成本招标工程全部招标内容即可办理与招标方的工程结算;

2) 结算办法: 详见合同条款;

3) 投标方必须与其雇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专职设立劳资员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内如实建立工人考勤与工资台账,投标方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月报送招标方劳务管理部门。因投标方未按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执行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纠纷、农民工工伤等),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在投标方未能按时发放工人工资而工人找到政府有关部门并要求招标方先行支付的情况下,招标方有权依据政府相关规定要求给予支付,招标方只负责通知投标方而不需要得到投标方同意,招标方代为发放的工人工资从投标方后续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 投标方以非正当方式(包括10人以上围堵、占据施工现场、招标方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招标方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招标方提出要求的,投标方支付违约金 50万元/次;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方的损失,招标方可以要求投标方继续予以赔偿。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约定标准的,由投标方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八条 招标方资源结算方法

1、由招标方供应的其余资源的结算:招标方将按照其颁布实施的施工方案加上合理的损耗系数(损耗率不超过

2%)与中标方共同确定其总用量,中标方负责在上述用量之内控制使用。对于超出合同规定用量部分,中标

方承担其超额部分的费用或招标方将上述超额费用从应付给中标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其他资源的结算

e 招标方提供中标方现场办公室和工人宿舍(只提供板房,房内设施中标方自备),在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投标方退还办公室和工人宿舍。如超过该时间,招标方按800元/间.月收取费用;

e 招标方保留将任何材料视为甲供料的权利、将任何分项工程另行分包的权利;

e 本招标工程施工中,除本招标文件约定由招标方提供或指令供应的材料外的其它材料原则上均由中标者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应在招标方认可的合格供应商内进行,并应通过招标方的书面认可。本工程严禁使用未经招标方批准验收的材料。

e 本工程应由中标方提供的资源必须满足招标方的要求,不得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经招标方认可的供应方提供的任何施工机械、用具等各项资源;

第十九条 投标承诺书

投标人在回标时,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投标承诺书,其有效期应超过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效期28天。



信息来源:https://jc.yzw.cn/SL/Index?tenderSysno=*******&target=td

标签: 劳务分包 装修 二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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