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夏大道中间隔离护栏花卉栽植养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年江夏大道中间隔离护栏花卉栽植养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年江夏大道中间隔离护栏花卉栽植养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江夏财政局夏财采计【2020】00169号计划下达函,武汉宏信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2020年江夏大道中间隔离护栏花卉栽植养护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WHHXT-202006CG-015FW
2、项目名称:2020年江夏大道中间隔离护栏花卉栽植养护工程项目
3、项目预算:110.641076万元;
4、项目类型:服务类;
5、服务工期:一年;
6、项目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_cpr&fenlei=mv6quAkxTZn0IZRqIHckPjm4nH00T1dWPv7WmHw--bIi4WUvYETgN-TLwGUv3EnHRYrjD4rj6d">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_cpr&fenlei=mv6quAkxTZn0IZRqIHckPjm4nH00T1dWPv7WmHw--bIi4WUvYETgN-TLwGUv3EnHRYrjD4rj6d">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贰级建造师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两年(2018年6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劳务合同并承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在建项目及不良行为、提供经济处罚只承担本工程承诺书;(同时须提供社保网上查询依据及账号、密码;)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及班子成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安全员)身份证,上岗证(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完整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同时须提供社保网上查询依据及账号、密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且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书、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经发现有在建项目将取消投标资格;
7.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8.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6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每年提供一个业绩,并提供网上查询依据;
9.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18、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6个月税务局出具的完税凭证、所投人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的为准);
10.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报名);
1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公告发布起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1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地点:武汉宏信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夏区文化大道水墨江郡-南区-秀水街S17栋商铺门面)。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需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报名审核,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胶装成册,不接受补遗文件。)
1)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公告第二项要求投标人必要资质、资格条件。(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只视为复印件)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及地址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14时 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江夏区文化大道水墨江郡-南区-秀水街S17栋商铺门面
2.开标时间:2020年6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夏区文化大道水墨江郡-南区-秀水街S17栋商铺门面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武汉宏信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朱文 联系电话:***-********
地 址:江夏区经济开发区腾讯大楼旁阳光创谷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宏信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星 联系电话:***-********
地 址:江夏区文化大道水墨江郡-南区-秀水街S17栋商铺门面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
2020年6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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