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民和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民和县政府采购中心经批准现对民和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招标的方式确定供货单位,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及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民和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ZCZ-2012-001
2、采购内容:
学生饮用液态纯牛奶(袋装)、熟鸡蛋、蛋糕、豆制品、水果等清真食品实行捆绑配餐供应,每天一套(每套3元左右),五天循环一次固定价格为15元。供货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学年止,学生正常在校总天数(200天)。(货物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③投标人必须证照齐全,所投食品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通过QS认证)。乳制品符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蛋糕、豆制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有投标人必须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运输、装卸、仓储、保管、检验、售后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等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技术能力;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分包情况:
本采购项目共分成三个包,包一每天约7000套,包二每天约7000套,包三每天约7000套。投标人在投标时无权选择包号,必须针对整个项目去投标。
5、领取标书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按期年检合格);②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④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或参加开标会并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⑤经销商投标则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即可、食品流通许可证;⑥以经销商名义投标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另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出具的供货承诺书。
6、投标保证金收取: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现金)。
7、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3月29日至2012年4月4日(每天8:30—12:00,14:30—17:30)
地点:民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9、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地址:民和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4月6日上午09:00。
11、开标地点:民和县教育局会议室;
12、联系方式:
电 话:****-******* ****-******* 传 真:****-*******
报名联系人:李光霞 吴岳
民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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