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一标段(粮油)(二次)招标公告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一标段(粮油)(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等有关规定,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海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通海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一标段(粮油)(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通海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一标段(粮油)(二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2.1项目名称:通海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一标段(粮油)(二次)
2.2项目编号:云振采2020-327-1
2.3采购内容:详见下表及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具体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元/年) | 供货要求 |
1 | 大米 | 壹级大米 | 1批 | ¥*******.00元/年(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 产品需由符合云南省教育厅省粮食局联发文件云教财[2015]88号文件要求且是生产供应商提供,需提供不少于三个品牌不同价位的产品. |
2 | 面粉 | 国标一级 | |||
3 | 干面条 | 国标一级 | |||
4 | 菜籽油 | 非转基因一级菜籽油 |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要求在玉溪市范围内销售市场上能查询到价格的,填报优惠下浮比例。
2.4供货期:三年(自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3年春季学期结束),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由县营养办组织学校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供应商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丧失参与下一年的服务资格,合格者续签下一年合同。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质量验收标准,取得SC标识。满足《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粮食局关于规范云南省学校学生食堂粮油供应标准的意见》(云教财〔2015〕88号)文件规定。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粮油产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存在部分产品为供应商自主生产的,供应商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设备和专职人员,有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产品的生产、配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3.6供应商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采购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供应商必须提供采购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天“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内容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查询案由为行贿罪。
3.9为择优选择诚信度高、条件优、服务好、综合实力强的供应商,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粮食局关于规范云南省学校学生食堂粮油供应标准的意见》(云教财〔2015〕88号)文件规定,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要求:
3.9.1 供应商连续从事粮油经营3年以上
3.9.2近3年(2017—2019年)未因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工商、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的行政处罚,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
3.9.3建立有规范的粮食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管时间不低于3年。(注:经营台账须提供不低于3年(2017—2019年)的经营台账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9.4按时向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注:提供2019年4月—2020年3月流通数据的书面证明材料)。
3.9.5提供近3年(2017—2019年)辖区内从事粮油食品经营的税收证明,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注:证明材料为1、所在辖区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函;2、提供税款所属时期税务局或银行的(电子)缴款凭证,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
3.9.6供应商具有储粮标准的粮食仓容。按照当地主食口粮习惯满足学生20天的口粮需要(人均0.25公斤/天),成品粮仓容规模原则上按上述标准配套、且符合成品粮油食品储存标准。
3.9.7供应商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能够按时限配送,配送人员须年满18周岁以上;拥有2名以上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拥有基本的粮食检验化验设备和2名以上(含2名)取得粮油食品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化验人员。并且相关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
3.9.8 具有保证学生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
3.10针对本次项目,如供应商成交后,所供产品的有效质保期不得低于规定质保期的三分之一时限。
3.11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4.1网上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2020年06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6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网上报名及相关操作。
4.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于2020年06月15日-2020年06月19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到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北苑南路7号综合楼6楼)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网上报名成功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打印件)
4、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本次采购必须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均完成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
5.1、网上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7日09时30 分前(北京时间),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及签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7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通海县行政新区螺峰路1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供应商在开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告知。请供应商经常访问公告发布媒介获取最新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 购 人:通海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通海县秀山街道西街80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昆明总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俊发盛唐城大唐国际写字楼1505室
玉溪分公司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北苑南路7号综合楼6楼
联 系 人: 刘凡 李梦
联系电话: 135*****427 13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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