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金凤一体化扶贫产业园二期场平工程(第2次)澄清公告

建始县金凤一体化扶贫产业园二期场平工程(第2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建始县金凤一体化扶贫产业园二期场平工程”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作以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资格审查资料/1-3 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备注内容:
1.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并将带二维码的名称为“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的复印件附在本表中。
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中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和岗位信息与“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 中的信息不一致的,不予认可。
2.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附 “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
3. 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
现修改为:
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信息的网页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资格审查资料/5-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备注内容:
1. 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的规定,自行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附在本表中。
2.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查询。
现修改为:
投标人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此澄清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原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与本澄清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
湖北建始滨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平 产业园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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