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DFHT2020-0605-FW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20】8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2.2建设规模: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总建筑面积7700平方米。建设微生物与病媒生物实验楼一栋,地上部分面积6637.76平方米,地下面积1062.24平方米。为提升病原生物快速检测能力,重点增加P2实验室数量,购置高通量基因测序仪、数字PCR仪等实验设备。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为7738.59万元。

2.5招标范围:项目主体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场区道路、园林绿化等所有为达到本项目使用功能的全部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涉及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配合、施工期配合及现场技术服务,包括其他满足项目审批及验收的全部设计内容)。

2.6服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4日内完成方案设计;21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止(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2.8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区天泽大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西北方向地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及中级以上职称。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投标人须是具有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19年成立至2020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0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5日上午9时起至2020年6月19日下午16时 (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陆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gov.cn/),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办理CA认证(详见服务指南)。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CA锁办理咨询:0431-88779428;

4.2 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6月19日16时;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西区207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1281号、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3777号

联系人:张媛

电 话:0431-8860977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辛华军

电 话:0431-89203935、85210229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检验检测 实验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