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通用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通用设备招标公告
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受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的委托,采用竟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通用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通用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兴财购准字(电子)2020-00345号 采购文件编号:NXZC〔2020〕政采(磋商)0002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网址及时间: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amggzyjyzx.org.cn),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06月16日08时30分至2020年06月22日05时30分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没有CA锁的企业须办理企业CA锁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amggzyjyzx.org.cn)。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安盟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7,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4.开标前存入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1000元,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30日上午09点。交投标保证金账户为两个可任选其一。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浩特支行 (2)开户行:内蒙古银行兴安盟分行营业部 投标人应登陆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认真检查企业信息库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中心将不再开具收取保证金收款票据,以各投标单位转帐或网银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银行缴款单为退还依据,故需企业将银行交款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内; 5.开标现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交款电子回执单复印件。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的,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的供应商不能参加开标的,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否则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7.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amggzyjyzx.org.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者其省级分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四、招标(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06月30日上午09点 开标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五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联系人:姚广军 联系电话:****-******* 地址:兴安盟罕山中街83号(原盟公安局办公楼) 邮政编码:137400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 联系人:田秀艳 联系电话:151*****889 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邮政编码:137400 2020年0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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