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北环路南侧排洪渠开发区段工程(二期)(项目名称)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福建省长泰县水利局以泰发改批[2017]188号、泰水利[20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多方筹措,招标人为长泰县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泰县北环路南侧排洪渠开发区段工程(二期)(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预算审核价为********元(含暂列金40万元); 2.3 产业类型:/;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改道整治排水渠全长975.29M,主要为挡墙、边坡支护等护岸工程及新建三座桥粱,桥长13.84m,桥梁宽15m(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元(含暂列金40万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②不低于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不要求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30万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值取值区间为:K=8.00%(含)~12.00%(含)。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3日 00:00至2020年7月2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7月3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等媒体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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