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二期工程招标公告1

辛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二期工程招标公告1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63010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津南监理[2020]06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津南区辛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二期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城镇【2011】112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鑫盛远大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999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6999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8259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恒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鑫盛远大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市津南区辛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8259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82.5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75.9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农民安置用房48.58万平方米,非经营性公建4.8万平方米,农民长远生计用房22.59万平方米;地下6.62万平方米。并相应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燃气、供暖、电力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土地整理复垦工程,总投资额6999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津南区辛庄镇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辛庄镇永胜道绿化及铺装工程,招标范围:建设规模:52806.2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47682.2平方米,道路铺装面积:5124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总投资额645.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0年08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0年08月31日 至 2021年04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1年05月01日 至 2023年04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现场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4)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5日 至 2020年06月19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9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6月15日至2020年0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鑫盛远大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印光(印鉴)
办公地址:津南区辛庄镇政府院内
邮政编码:300350联系人:张磊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恒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海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农业园区管委会6楼694房间
邮政编码:300350联系人:郝文广电话:176*****744
传  真:无
日期:2020年06月1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津南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鑫盛远大投资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张磊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津南区辛庄镇政府院内
天津市津南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樊珍珍、杨庆楠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nqzjw11@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5号(津南住建委院内后二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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