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庄水库岁修工程招标公告
刘庄水库岁修工程招标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刘庄水库岁修工程招标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刘庄水库岁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工程概况:临沂市兰山区刘庄水库岁修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塌方渠道维修、清淤等,工程投资约8万元。
2、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沂市兰山区。
3、工期:2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施工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四、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或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凡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必须携带如下证件办理投标资格预审手续。
1、资质证书(验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验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验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验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验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验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
7、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8、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9、外地施工企业进临备案证明。(验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xxxx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上述复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五、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须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
六、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12年3月30日-2012年4月6日17:00时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预审单位: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临沂市金坛路1号御园金顶A楼二单元2501
联系人:杜津东 王杰
联系电话:0539—******* 131*****606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招 标 人:临沂市兰山区刘庄水库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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