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投资建设单位招标公告

惠东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投资建设单位招标公告

惠东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单位招标公告
(2012-03-31)


经批准,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作为招标人,惠东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采用BT(即投资建设—转让回购)方式进行投资建设,现就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投资建设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名称:惠东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

1.2 招标人: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

1.3 招标代理人: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1.4 项目地点:惠东县平山横坑

1.5 项目概况:本工程占地面积约22.0公顷,填埋库区总占地面积10.5公顷。填埋库区总库容150万立方米,其中首期建设库容50万立方米,平均日处理规模约为300吨/日。工程内容包括填埋工艺、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填埋气体收集导排系统、防渗工程、防洪工程、道路工程、垃圾坝工程、消防工程、作业机械、建设环境监测设施。

上述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334.05万元。该投资额仅为计划数据,准确数据根据国家、省、市和县有关规定核定,最终以县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结算为准。

1.6 建设工期:180个日历天。

2. 招标范围:惠东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的投资与建设,由中标的投资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并在本项目投资建设移交与回购合同规定的建设期满后,将合格工程及其全部设施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按回购协议约定的方式向投资建设单位进行回购。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

4.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必须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4.3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80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或担保支付证明文件原件,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同时须提供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惠东支行;帐号****************5638。)

4.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0日(北京时间)9:00-11:00,14:30-16:30;

5.2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本公告5.3条规定的资料到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

5.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企业2010或2011年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必须由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正本提供原件,副本可为复印件);

(5)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能充分证明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按公告第4条的要求,复印件,原件备查);

(7)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用A4纸复印制作并装订成册,所有报名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被通知购买招标文件。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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