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新能源汽车综合服务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期)需求公示

瓮安县新能源汽车综合服务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期)需求公示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瓮安县新能源汽车综合服务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期)。

采购内容:采购直流充电桩120kw一体式(双枪)18台;分体式直流充电桩150kw(一拖三)1台;交流式充电桩7kw落地式单枪2台;LED显示屏8㎡;SVG器材(低压充电桩功率因素达到正常值设备)7套,运营平台(含报价管理、订单详情、手机app、场站运营情况、充电详细情况等)1套。

采购数量:1批。

交货期:90日历天。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预算为人民币项目采购预算为贰佰壹拾陆万肆仟捌佰元整(¥*******.00元 )。

三、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贵州花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瓮安县麒龙摩尔城财富中心A座18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189*****785

五、代理机构

名称:贵州精恒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与210国道交汇处麒龙商务港2栋14楼

联系人:张炬坤

联系电话/传真:****-********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瓮安县政府采购办

详细地址:瓮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第二节 货物要求

一、货物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来源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我国合法货物。

二、货物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三、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由会计师事务审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的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社会保障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

名称

规格/描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交流充电桩

7KW落地式单枪

2


2

直流充电桩

120KW一体式双枪

18


3

分体式直流充电桩

150KW一拖三

1


4

运营平台

报表管理、订单详情、手机APP、场站运营情况、充电详细情况等

1


5

LED显示屏

高清LED显示屏

平方

8


6

SVG器材

低压充电桩功率因素达到正常值设备

7



2.1一般规定

2.1.1投标方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2.1.2投标方须仔细阅读包括本规范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2.1.3本规范提出了对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1.4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规范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规范的要求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指标执行。

2.1.5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表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与本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偏差表中列出。

2.1.6本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2.1.7本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2.2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2.2.1本规范仅适用于招标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中所列的设备,包括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2.2.2合同签订时,应确定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生产进度计划的时限。投标方应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限内向招标方提交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

2.2.3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方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否则应及时向招标方通报,以便招标方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

2.3标准和规范

2.3.1本规范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本规范附件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辅件和设备,也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本规范附件的要求。

2.3.2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经修订的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附件需要满足的主要标准

标 准 号

标 准 名 称

GB/T 2421.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GB/T 2423.17-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

GB/T 2423.55-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环境测试实验Eh:锤击试验

GB 402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4797.5-2008

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降水和风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422-2013

半导体电力变流器 电气试验方法

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 A)

GB/Z 17625.6

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大于16 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

GB/T 17626.2-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B/T 19826-2005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GB/T 29317-2012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T 29318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

GB/T 29316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

Q/GDW 1825-2013

直流电能表技术规范

JJG 842-1993

直流电能表检定规程

GB/T 29318-2012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

JJG 1069-2011

直流分流器检定规程

DL/T 645-200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GB/T 18487.1-2015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27930-2015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T20234.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20234.2-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20234.3-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NB/T 33001-2010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GB 17467-2010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DL/T 537-2002

《高压/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选用导则》

GB 3804-2004

《3.6~40.5kV高压交流负荷开关》

GB 3906-2006

《3.6~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156-2007

《标准电压》

GB/T 11022-2011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7251.1-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5582-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

2.4需随设备提供的资料

投标方应免费随设备提供给招标方相关资料,包括设备及配套软件的安装手册、管理维护手册以及参数配置手册等以及配套软件的安装介质。

2.5到货验收及工期

2.5.1投标方负责将合同设备运送到招标方指定的安装、调试地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2.5.2招标方依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全部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形、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包括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等进行验收。

2.5.3买卖双方对设备到货后共同配合进行开箱检查,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对等问题时,由投标方负责解决。

2.5.4在招标方指定的地点和环境下,投标方负责对合同设备进行调试(所有部件模块的功能能够正常运行和使用),加电实现正常运行,并达到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和性能。

2.5.5设备到货验收及加电验收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合同要求时,招标方有拒收的权利并取消投标方中标资格。

三、一体式直流充电机技术要求

3.1技术参数

3.1.1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20℃~50℃;

相对湿度:5%~95%;

海拔高度:≤2000m;

大气压强:80kPa~110kPa;

3.1.2电源条件

交流输入电压:380V±15%;

交流电源频率:50Hz±1Hz。。

3.1.3输出电压、电流和额定功率

直流输出电压:200V-750V,恒功率段400V-750V。

直流充电电流值与额定输出功率:单模块0-37.5A连续可调,单模块功率15kW。

3.1.4低压辅助电源

充电机应能为电动汽车提供低压辅助电源,且具备过负荷、过压、过温保护功能。

辅助电源电压:12V/24V,

充电机辅助电源满足GB/T 18487.1-2015和Q/GDW 1594-2014中的要求

纹波峰值系数:不超过±1%。

3.2结构要求

一体式直流充电桩,基本构成包括:功率单元、接触器、充电管理单元、集中控制器、计量电表、充电接口等。设备支持靠墙安装。集成8寸显示屏,像素不小于1366x768。

3.2.1结构形式

一体式直流充电桩,柜体本身带有两把充电枪。功率模块的输出靠接触器输出给充电枪。正面大于10m位置能识别SOC指示状态。

3.2.2外壳要求

充电机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3.3功能要求

3.3.1充电设定方式

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机依据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动态调整充电参数,执行相应动作,完成充电过程。

3.3.2充电模式和连接方式

充电机采用GB/T18487.1-2015附录B中规定的充电模式4和连接方式C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充电接口应满足GB/T20234.1-2015和 GB/T20234.3-2015的规定。

3.3.3充电控制

a)具备VIN自动识别充电:通过插枪,自动识别车辆BMS传回的VIN码,集中控制器识别正确,自动启动充电或遵循后台设置的启动充电时间,自动启动;充电结束后,自动停止,充电未结束时,通过手机、PAD、PC等终端,可直接选择充电枪,终止充电。

b)定时充电功能:可以自动或手动设置充电时间,充分利用低谷电价,降低运营成本。

c)智能充电功能;区域组网,本地所有充电桩协同,智能错峰充电。

3.3.4充电策略

120kW双枪一体式直流充电桩:

a)每把枪各以60KW的功率输出

b)单枪最大功率输出策略:当单枪进行充电时,可实现单枪输出最大功率。

3.3.5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功能

充电机应具有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CAN接口,获得电池管理系统的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通信协议应能满足 GB/T 27930-2015的规定。

3.3.6主动防护过充设计

具备主动监测电动汽车BMS运行状态、电池特性参数及充电机自身的运行状态等功能,须采用安全冗余设计,主动诊断并处理故障和异常,实现电动汽车充电过程的主动防护。

3.3.7风扇的故障检测

风扇可以进行故障检测,并进行故障告警提示。

3.3.8计量功能

充电机采用直流侧计量,应具有对每个充电接口输出电能进行计量的功能。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国家计量器具检定相关要求。精确度等级1.0级,电能计量装置具备1个RS485接口,通信协议遵循《DL/T 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技术要求。

3.3.9负荷约束设置功能

具有通过界面设置充电设备最大总输出功率,单枪输出最大功率或者电流的功能。

3.3.10错峰充电设置功能

具有通过界面设置错峰充电时间段,包括高价、低价、平价三个时间段进行充电的功能。

3.3.11通信功能

配置4G通讯模块,采用4G通讯流量卡连接网络,手机APP、PAD、PC登陆云平台进行充电状态的监控、查询及控制功能。受后台通讯频次与数据要求,配置流量卡具备每月不低于500M流量/桩,每个车位可单独计量、计费、通信,流量卡由投标人提供,自行计入成本,通讯运营商的选择根据充电站所在位置选择网络较好的运营商,由招标人在下单时提供。自行配置工业级无线路由器(全网通通信模块,兼容4G/3G/2G频段,有线加无线双网互备)。

3.3.12流量统计功能

具有对外通信流量统计功能,并显示流量信息。

3.3.13远程升级

配置4G/3G通讯模块,充电机烧写程序可通过联网后通过监控运维平台控制,远程一键升级,远程更新所有通信协议,以及新国标更新等带来的控制模式升级。

3.3.14远程断电

配置4G/3G通讯模块,具备面对应急突发事件,可通过调度室的远程监控运维平台,远程操作断电。

3.3.15掉电检测功能

具有掉电后维持10秒供电,记录掉电故障,保存数据。

3.3.16备份存储自动上传

本地系统自动备份离网数据,并实现上传。并且具有U盘鉴权能力,具有通过有加密的特殊U盘才能进行软件升级和拷贝数据的功能。

3.3.17锁止功能

充电枪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具有锁止功能,须防止充电过程中的意外断开,无法拔枪。当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供电设备或电动汽车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

3.3.18超温断电

要求充电枪带有超温断电功能,提升安全性。

3.3.19智能环控

充电桩内部设立智能温控和环控系统、门禁系统,保证设备的可靠运行。

3.3.20温控调速功能

风扇需实现根据温度调速功能技术,降低损耗和延长风扇寿命。

3.3.21GPS定位功能

具有定位设备所在地理位置,并记录信息,定位精度小于200m。

3.4耐气候环境要求

3.4.1防护等级

充电机的柜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2008中IP54(室外)的规定。

3.4.2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

3.4.3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机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3.4.4防风保护

充电机应能承受GB/T 4797.5-2008中规定的不同地区最大风速的侵袭。

3.5防护要求

3.5.1允许温度

a)在40℃环境温度下,充电机可用手接触部分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

——金属部分,50℃;

——非金属部分,60℃。

b)可以用手接触但不必紧握的部分,在同样条件下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

——金属部分,60℃;

——非金属部分,85℃。

3.5.2电击防护

充电机的电击防护应符合GB/T18487.1-2015中第7章的要求。

3.5.3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充电机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的规定。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额定绝缘电压Ui(V)

电气间隙(mm)

爬电距离(mm)

Ui≤60

3.0

3.0

60<Ui≤300

5.0

6.0

300<Ui≤700

8.0

10.0

注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分别按其额定值选取。

注2: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

注3:小母线、汇流排或不同级的裸露的带电导体之间,以及裸露的带电导体与未经绝缘的不带电导体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小于20mm。

3.5.4接地要求

充电机的接地要求应能满足以下的规定:

a)充电机金属壳体应设置接地螺栓,其直径不得小于6mm,并应有接地标志。

b)所有作为隔离带电导体的金属隔板、电气元件的金属外壳以及金属手柄等均应有效接地,连续性电阻不应大于0.1Ω。

c)充电机的门、盖板、覆板和类似部件,应采用保护导体将这些部件和充电机主体框架连接,此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

d)接地母线和柜体之间的所有连接应躲开(或穿透绝缘层)喷漆层,以保证有效的电气连接。

3.6绝缘性能

3.6.1绝缘电阻

用开路电压为规定电压的测试仪器测量,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MΩ。

3.6.2工频耐压

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所规定历时1 min的工频耐压试验(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交流电压有效值的1.4倍)。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3.6.3冲击电压

充电机各带电回路、各带电电路对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所规定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

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

额定绝缘电压Ui(V)

绝缘电阻测试仪器的电压等级(V)

工频耐压试验电压(kV)

冲击耐压试验电压(kV)

≤ 60

250

1.0(1.4)

1

60 < UI≤ 300

500

2.0(2.8)

±2.5

300 < UI≤ 700

1000

2.4(3.36)

±6

700 < UI ≤ 950

1000

2×UI +1.0

(2.8×UI +1.4)

±6

注: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质强度试验值。

3.7安全要求

充电机的安全性要求应满足GB/T 18487.1-2015附录B中对应的描述及技术参数要求。

充电机应具备电源输入侧的过压保护和欠压保护。

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压保护。

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电流和短路保护。

充电机应具备内部过温保护,当内部温度达到保护值时,采取降功率或停止输出。需具备超温断电功能,当温度过高时,可自动切断充电,防止发生高温自燃等意外,保护充电设备及新能源汽车安全。

充电过程中20分钟内温度升高超过15度保护。

充电机的绝缘检测功能应与车辆绝缘检测功能相配合。

充电过程中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充电机应能在100ms内断开直流输出接触器,且直流输出电压应在1s内下降至60V以下。

a)启动急停开关;

b)控制导引故障。

充电机在启动充电时应人工确认启动。

充电机应具备软启动功能,软启动时间为3s~8s。

充电机应具备限制冲击电流功能,冲击电流不应超过额定输入电流的110%。

充电机应具备电池反接保护功能。

充电机在自动充电前,应具有电池电压检测功能。

充电机在充电过程中应具有防止充电连接器意外脱落的锁止装置,直流充电时,车辆接口应具有锁止功能,该锁止功能应符合GB/T20234.1的相关要求。车辆插头端应安装机械锁止装置,供电设备应能判断机械锁是否可靠锁止。车辆插头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电子锁处于锁止位置时,机械锁应无法操作,供电设备应能判断电子锁是否可靠锁止。当机械锁或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供电设备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直流充电车辆接口锁止装置工作示例参见GB/T18487.1-2015附录C。

充电过程中BMS传递的SOC/V/I/Vcell Max/Tempture这些信息维持不变超过3分钟保护。

充电机应具备防止电池电流倒灌功能。

充电机应具备预充电功能。当充电机检测到电动汽车直流接触器闭合后,充电机应检测电池端电压;充电机检测到电池端电压后需进行预充,将功率模块输出电压升到与电池端电压测量值之差小于10V后,方可闭合充电机输出接触器。

充电机在每个充电周期内进行接触器触点烧结检测。当检测到接触器触点出现粘连的情况后,充电机不得继续工作。

充电机必须保证充电机输出接触器闭合发生在车辆直流充电接触器闭合之后,其时间间隔不得低于500ms。

充电机在充电停止状态下,应保证直流输出回路处于断开状态。

3.8温升

正常试验条件下,交流输入为额定值,在额定负载下长期连续运行,充电机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的温升不应超过中的规定。

充电机各部件极限温升

部 件 或 器 件

极 限 温 升(K)

功率开关器件

70

整流变压器、电抗器(B级绝缘绕组)

80

与半导体器件的连接处

55

与半导体器件的连接处的塑料绝缘线

25

母线连接处

铜与铜

铜搪锡——铜搪锡

50

60

3.9高低温和湿热性能

3.9.1低温性能

试验温度为规定的下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机,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测试充电机的稳压精度应不超过±0.5%。

3.9.2高温性能

试验温度为规定的上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机,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测试充电机的稳压精度应不超过±0.5%。

3.9.3湿热性能

按GB/T 2423.4-2008中试验D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40±2)℃,循环次数为2次,在试验结束前2h进行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检测,其中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介电强度按规定值的75%施加测量电压。试验结束后,恢复至正常大气条件,通电后检查充电机各项功能应正常。

3.10机械强度

按GB/T 2423.55-200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剧烈冲击能量为20J(5kg,在0.4m)。试验结束后,充电机的IP等级不受影响,绝缘性能不应降低,门的操作和锁止点不应损坏。

3.11充电输出参数、电磁兼容、可靠性要求

序号

名称

项目

单位

技术参数要求

1

直流充电机

交流输入电压

V

三相380:323~437

2

交流电源频率

Hz

50±1

3

输入功率因数


≥0.99

4

直流电压调节范围

V

200-750V

5

高频开关电源模块

kW

15

6

电流连续可调范围

A

单模块0-37.5A

7

电压精度

%

不超过±0.5

8

电流精度


≥30A:不超过±1
<30A:不超过±0.3A

9

稳压精度

%

不超过±0.5

10

稳流精度

%

不超过±1

11

纹波系数

%

有效值:不超过±5
峰值:不超过±1

12

均流不平衡度

%

≤3

14

输入冲击电流

A

≤120%额定输入电流

15

输出过冲电压

V

≤110%稳态输出电压

16

效率

%

≥93%

17

噪声

dB

≤65dB

18

振荡波抗扰度


3级(1MHz和100kHz)

19

静电放电抗扰度


3级

20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3级

21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3级

22

浪涌(冲击)抗扰度


3级

23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3级

24

谐波电流限值要求(THD)

%

≤5

25

充电机结构形式


一体式

26

有源功率因数校正电路

%

27

直流输出接口


GB/T20234.3-2015

28

平均无故障时间

h

≥17520h

3.12充电机要求

要求充电枪在非充电状态下,整体不带电,拔下充电枪,就地充电装置没有任何电源,插入充电枪、认证信息后通电,无安全隐患。

充电机应外观线条流畅、整体紧凑、简洁时尚,与安装地点周边环境相协调。

充电机内部线束,应排布整齐、规整,标识清楚,捆扎牢固。

充电机内元器件应布局合理,易耗易损元件方便更换。

充电机安装于户外时,应便于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日常维护。

充电机应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

充电机表面涂覆色泽层应均匀光洁,不起泡、不龟裂、不脱落。

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结构上应防止操作人员触及带电部件。

四、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技术要求

4.1技术参数

4.1.1环境条件

a)环境温度:-20℃~50℃;

b)相对湿度:5%~95%;

c)海拔高度:≤2000m;

d)大气压强:80kPa~110kPa;

4.1.2电源条件

a)交流输入电压:380V±15%;

b)交流电源频率:50Hz±1Hz。

4.1.3输出电压、电流和额定功率

直流输出电压:200V-750V,恒功率段400V-750V。

直流充电电流值与额定输出功率:单模块0-37.5A连续可调,单模块功率15kW。

4.1.4低压辅助电源

充电机应能为电动汽车提供低压辅助电源,且具备过负荷、过压、过温保护功能。

a)辅助电源电压:12V或24V;

b)纹波峰值系数:不超过±1%。

4.2结构要求

充电机分采用分体式结构形式。基本构成包括:功率单元、功率分配单元、充电管理单元、集中控制器、计量表计、充电接口等。

4.2.1分体式充电机

分体式充电机由整流柜和直流充电终端两部分构成,它们之间通过电缆连接组成一套完整的充电机。形式:一套整流柜连接多个直流充电终端,多个直流充电终端同时输出电流,具备直流输出功率自动分配功能。且每个直流充电终端均可调用每个充电模块。

4.2.2功率分配单元

充电机所有模块独立自动功率分配,功率分配单元要求模块化结构设计,易运维维护。

4.3功能要求

4.3.1充电设定方式

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机依据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动态调整充电参数,执行相应动作,完成充电过程。

4.3.2充电模式和连接方式

充电机采用GB/T18487.1-2015附录B中规定的充电模式4和连接方式C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充电接口应满足GB/T20234.1-2015和 GB/T20234.3-2015的规定。

4.3.3充电控制

a)具备VIN自动识别充电:通过插枪,自动识别车辆BMS传回的VIN码,集中控制器识别正确,自动启动充电或遵循后台设置的启动充电时间,自动启动;充电结束后,自动停止,充电未结束时,通过手机、PAD、PC等终端,可直接选择充电枪,终止充电。

b)定时充电功能:可以自动或手动设置充电时间,充分利用低谷电价,降低运营成本。

c)一键启动充电功能:可以通过一键启动给所有通过绝缘检测通信正常的车辆启动充电。

4.3.4功率智能分配

功率智能分配充电技术,能够根据充电车辆充电要求,自动分配输出功率。即:在满足首先接入充电车辆功率需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充电过程中功率需求变化,智能分配多余功率(智能分配以15kW为一个自动调节的单元),给后接入的充电车辆;既能够满足日间大功率快速充电,又能满足夜间所有充电车位车辆同时充电,且不超过每个场站供电负荷上限。

4.3.5集中管控功能

所有直流充电机可区域组网实现集群控制和管理功能,通过实时变压器容量,进行动态负荷调度或设定固定负荷上限,实时调控充电桩功率输出。

4.3.6充电策略

a)均充充电策略:当只有一辆车在充电时,充电机所有充电模块最大限度满足车辆需求。第二辆车来到时功率自动进行均分,每辆车输入的最大功率为充电机最大输出功率的一半,以此类推。此策略适合夜间慢平衡充电,最大限度保护电池。

b)有主有次充电策略:当第一辆车进行充电时,充电机所有充电模块最大限度满足第一辆车的充电需求,当第二辆车进行充电时,优先保障第一辆车充电的同时,剩余模块自动分配给第二辆车使用,第三辆车进行充电时,在保证前两辆车最大限度进行充电时,剩余模块给第三辆充电,依此类推,但是至少保证后来车辆至少有一个模块使用。此策略适合白天快补充电。

c)至少分配一个模块单元充电策略:当有车辆接入充电时,至少保证所有接入的车辆至少有一个充电模块为其充电,多余模块按顺序分配或按发车需求分配。

d)三种模式可自由切换。

4.3.7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功能

充电机应具有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CAN接口,获得电池管理系统的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通信协议应能满足GB/T 27930-2015的规定。

4.3.8主动防护过充设计

具备主动监测电动汽车BMS运行状态、电池特性参数及充电机自身的运行状态等功能,须采用安全冗余设计,主动诊断并处理故障和异常,实现电动汽车充电过程的主动防护。

4.3.9计量功能

充电机采用直流侧计量,应具有对每个充电接口输出电能进行计量的功能。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国家计量器具检定相关要求。精确度等级1.0级,电能计量装置具备1个RS485接口,通信协议遵循《DL/T 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技术要求,并可实现平台远程抄表功能。

4.3.10通信功能

配置4G通讯模块,采用4G通讯流量卡连接网络,手机APP、PAD、PC登陆云平台进行充电状态的监控、查询及控制功能。每个车位可单独计量、计费、通信,自行配置工业级无线路由器(全网通通信模块,兼容4G/3G/2G频段,有线加无线双网互备)。

4.3.11调度功能

充电机具备根据与多个BMS通讯结果,调配充电模块输出,实现功率按需分配的功能,任意充电模块可调至任意充电枪输出,实现负荷自动分配。需求相等时,采用均分。

4.3.12功率分配单元寿命

切换寿命不低于10万次。

4.3.13远程升级

配置4G通讯模块,充电机烧写程序可通过联网后通过监控运维平台控制,远程一键升级,远程更新所有通信协议,以及新国标更新等带来的控制模式升级。

4.3.14远程断电

配置4G通讯模块,具备面对应急突发事件,可通过调度室的远程监控运维平台,远程操作断电,闭合进线开关。

4.3.15开关矩阵配置

要求采用全矩阵功率控制设计,实现以单模块功率为切换功率单元自由切换,不接受桥接矩阵与环形矩阵配置,矩阵功率切换不允许使用高压直流接触器,要求每一路充电接口配置一个功率分配单元模块,将全矩阵控制开关置于分配单元模块内,要求单路充电接口可以通过插拔功率分配单元模块,实现快速运维、检修。

4.3.16柔性输出设计

充电机可按照电池理想的充电电流和充电电压参数,使电池得到一个充分的充电和均衡过程,行程输出柔性曲线。柔性曲线的生成需考虑了电池的环境温度、SOC区间和单体电压、总电压等因素,在初充阶段、电压平抬阶段和充电末段均调整不同的电流,并严格控制电池的温升,使电池能在最优的工况环境下,进行深度的充电,并在尾端提供足够的用以内部均衡的时间。

4.3.17备份存储自动上传

本地系统自动备份离网数据,并实现上传。

4.3.18锁止功能

充电枪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具有锁止功能,须防止充电过程中的意外断开,无法拔枪。当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供电设备或电动汽车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

4.3.19超温断电

要求充电枪带有超温断电功能,提升安全性。

4.3.20智能环控

充电桩内部设立智能温控和环控系统、门禁系统,保证设备的可靠运行。

4.4耐气候环境要求

4.4.1防护等级

充电机的柜体和桩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2008中IP32(室内)或IP54(室外)的规定。

4.4.2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

4.4.3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机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4.4.4防风保护

充电机应能承受GB/T 4797.5-2008中规定的不同地区最大风速的侵袭。

4.5防护要求

4.5.1允许温度

a)在40℃环境温度下,充电机可用手接触部分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

——金属部分,50℃;

——非金属部分,60℃。

b)可以用手接触但不必紧握的部分,在同样条件下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

——金属部分,60℃;

——非金属部分,85℃。

4.5.2电击防护

充电机的电击防护应符合GB/T 18487.1-2015中第7章的要求。

4.5.3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充电机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额定绝缘电压Ui(V)

电气间隙(mm)

爬电距离(mm)

Ui≤60

3.0

3.0

60<Ui≤300

5.0

6.0

300<Ui≤700

8.0

10.0

注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分别按其额定值选取。

注2: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

注3:小母线、汇流排或不同级的裸露的带电导体之间,以及裸露的带电导体与未经绝缘的不带电导体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小于20mm。

4.5.4接地要求

充电机的接地要求应能满足以下的规定:

a)充电机金属壳体应设置接地螺栓,其直径不得小于6mm,并应有接地标志。

b)所有作为隔离带电导体的金属隔板、电气元件的金属外壳以及金属手柄等均应有效接地,连续性电阻不应大于0.1Ω。

c)充电机的门、盖板、覆板和类似部件,应采用保护导体将这些部件和充电机主体框架连接,此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

d)接地母线和柜体之间的所有连接应躲开(或穿透绝缘层)喷漆层,以保证有效的电气连接。

4.6绝缘性能

4.6.1绝缘电阻

用开路电压为规定电压的测试仪器测量,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MΩ。

4.6.2工频耐压

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所规定历时1 min的工频耐压试验(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交流电压有效值的1.4倍)。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4.6.3冲击电压

充电机各带电回路、各带电电路对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所规定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

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

额定绝缘电压Ui(V)

绝缘电阻测试仪器的电压等级(V)

工频耐压试验电压(kV)

冲击耐压试验电压(kV)

≤ 60

250

1.0(1.4)

1

60 < UI≤ 300

500

2.0(2.8)

±2.5

300 < UI≤ 700

1000

2.4(3.36)

±6

700 < UI ≤ 950

1000

2×UI +1.0

(2.8×UI +1.4)

±6

注: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质强度试验值。

4.7安全要求

充电机的安全性要求应满足GB/T 18487.1-2015附录B中对应的描述及技术参数要求。

4.7.1充电机应具备电源输入侧的过压保护和欠压保护。

4.7.2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压保护。

4.7.3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电流和短路保护。

4.7.4充电机应具备内部过温保护,当内部温度达到保护值时,采取降功率或停止输出。需具备超温断电功能,当温度过高时,可自动切断充电,防止发生高温自燃等意外,保护充电设备及新能源汽车安全。

4.7.5充电过程中20分钟内温度升高超过15度保护。

4.7.6充电机的绝缘检测功能应与车辆绝缘检测功能相配合。

4.7.7充电过程中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充电机应能在100ms内断开直流输出接触器,且直流输出电压应在1s内下降至60V以下。

a)启动急停开关;

b)控制导引故障。

4.7.8充电机在启动充电时应人工确认启动。

4.7.9充电机应具备软启动功能,软启动时间为3s~8s。

4.7.10充电机应具备限制冲击电流功能,冲击电流不应超过额定输入电流的110%。

4.7.11充电机应具备电池反接保护功能。

4.7.12充电机在自动充电前,应具有电池电压检测功能。

4.7.13充电机在充电过程中应具有防止充电连接器意外脱落的锁止装置,直流充电时,车辆接口应具有锁止功能,该锁止功能应符合GB/T20234.1的相关要求。车辆插头端应安装机械锁止装置,供电设备应能判断机械锁是否可靠锁止。车辆插头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电子锁处于锁止位置时,机械锁应无法操作,供电设备应能判断电子锁是否可靠锁止。当机械锁或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供电设备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直流充电车辆接口锁止装置工作示例参见GB/T18487.1-2015附录C。

4.7.14充电过程中BMS传递的SOC/V/I/Vcell Max/Tempture这些信息维持不变超过3分钟保护。

4.7.15充电机应具备防止电池电流倒灌功能。

4.7.16充电机应具备预充电功能。当充电机检测到电动汽车直流接触器闭合后,充电机应检测电池端电压;充电机检测到电池端电压后需进行预充,将功率模块输出电压升到与电池端电压测量值之差小于10V后,方可闭合充电机输出接触器。

4.7.17充电机在每个充电周期内进行接触器触点烧结检测。当检测到接触器触点出现粘连的情况后,充电机不得继续工作。

4.7.18充电机必须保证充电机输出接触器闭合发生在车辆直流充电接触器闭合之后,其时间间隔不得低于500ms。

4.7.19充电机在充电停止状态下,应保证直流输出回路处于断开状态。

4.8温升

正常试验条件下,交流输入为额定值,在额定负载下长期连续运行,充电机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的温升不应超过规定。

充电机各部件极限温升

部 件 或 器 件

极 限 温 升(K)

功率开关器件

70

整流变压器、电抗器(B级绝缘绕组)

80

与半导体器件的连接处

55

与半导体器件的连接处的塑料绝缘线

25

母线连接处

铜搪锡——铜搪锡

50

60

铜与铜

4.9高低温和湿热性能

4.9.1低温性能

按GB/T 2423.1-2008中试验Ad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规定的下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机,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试验温度持续2小时后,测试充电机的稳流精度应符合规定。

4.9.2高温性能

按GB/T 2423.2-2008中试验Bd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规定的上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机,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试验温度持续2小时后,测试充电机的稳流精度应符合规定。

4.9.3湿热性能

按GB/T 2423.4-2008中试验D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40±2)℃,循环次数为2次,在试验结束前2h进行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检测,其中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介电强度按规定值的75%施加测量电压。试验结束后,恢复至正常大气条件,通电后检查充电机各项功能应正常。

4.10机械强度

按GB/T 2423.55-200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剧烈冲击能量为20J(5kg,在0.4m)。试验结束后,充电机的IP等级不受影响,绝缘性能不应降低,门的操作和锁止点不应损坏。

充电输出参数、电磁兼容、可靠性要求

序号

名称

项目

单位

技术参数要求

1

直流充电机(整机,含充电桩)

交流输入电压

V

三相380:323~437

2

交流电源频率

Hz

50±1

3

输入功率因数


≥0.99

4

直流电压调节范围

V

200-750V

5

电压精度

%

不超过±0.5

6

电流精度


≥30A:不超过±1%
<30A:不超过±0.3A

7

稳压精度

%

不超过±0.5

8

稳流精度

%

不超过±1

9

纹波系数

%

有效值:不超过±0.5
峰值:不超过±1

10

均流不平衡度

%

≤5

11

待机功耗

W

≤0.15%输出额定功率

12

输入冲击电流

A

≤120%额定输入电流

13

输出过冲电压

V

≤110%稳态输出电压

14

满载工作效率

%

≥94

15

噪声

dB

≤65

16

振荡波抗扰度


3级(1MHz和100kHz)

17

静电放电抗扰度


3级

18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3级

19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3级

20

浪涌(冲击)抗扰度


3级

21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3级

22

谐波电流限值要求(THD)

%

≤5

23

充电机结构形式


分体式

24

有源功率因数校正电路

%

25

直流输出接口


GB/T20234.3-2015

26

平均无故障时间

h

≥17520h

4.11充电机柜体要求

a)充电机柜体应外观线条流畅、整体紧凑、简洁时尚,与安装地点周边环境相协调。

b)充电机柜体内部线束,应排布整齐、规整,标识清楚,捆扎牢固。

c)充电机柜体内元器件应布局合理,易耗易损元件方便更换。

d)充电机柜体安装于户外时,应便于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日常维护。

e)充电机柜体应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

f)充电机柜体表面涂覆色泽层应均匀光洁,不起泡、不龟裂、不脱落。

g)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结构上应防止操作人员触及带电部件。

h)要求充电枪在非充电状态下,整体不带电,拔下充电枪,就地充电装置没有任何电源,插入充电枪、认证信息后通电,无安全隐患。

五、直流充电桩(终端)技术要求

5.1技术参数

a)环境温度:-20℃~50℃;

b)相对湿度:5%~95%;

c)海拔高度:≤2000m;

d)大气压强:80kPa~110kPa;

5.2结构要求

充电桩(终端)挂有充电连接器(充电枪线),枪线长度不小于4米,载流能力250A,电力主缆截面不低于80mm2。

六、交流充电单桩技术要求

6.1、技术参数

6.1.1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20℃~50℃;

相对湿度:5%~95%;

海拔高度:≤2000m;

大气压强:80kPa~110kPa。

6.1.2电源条件

电源电压:单相220V±15%;

电源频率:50Hz±1Hz。

6.1.3额定电压

单相220V。

6.1.4额定电流

额定电流32A。采用单相供电时,电流不大于32A。

6.1.5结构形式

壁挂式充电桩:桩体采用壁挂式安装方式。

6.1.6输出形式

采用连接方式C,充电枪线长度5米,每台交流充电桩最多可配置1套交流充电接口。

6.2、功能要求

6.2.1计量功能

精度要求:充电电量精度:1级

更新速度:本地计量数据更新速度500ms。

国标要求:符合GB/T28569-2012或者GB/T29318-2012。

预留电表通信接口为一个 RS-485接口,默认通信协议为 MODBUS RTU ,软件可实现满足 《DL/T645-200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通信协议》的电能计量装置通信。

6.2.2人机交互功能

充电桩应能显示各状态下的相关信息,包括电源、充电、故障状态指示信息。

具备刷卡:具有独立刷卡位置,通过刷卡实现认证、确认充电启动和停止充电。

具备手机APP扫码充电。具备定时充电、有序充电功能。用户开通充电设备,可申请接入平台,使用APP操作充电。

6.2.3保护功能

充电桩的安全性要求应满足GB/T 18483.1-2015附录A中对应的描述和要求。

充电桩的电源回路应具备带负载可分合的开关装置。

充电桩的电源回路应安装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

充电桩的电源回路应具备防雷保护功能,并且符合GB/T 17626.5-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试验等级:3级的要求。

充电桩应具备急停开关,能实现在充电过程中100ms内紧急切断输出电源。

在充电过程中出现连接异常时,充电桩应立即(100ms内)自动切断输出电源。

在停止充电时,充电桩应保证输出电源回路处于断开状态。

额定充电电流大于16A的充电桩,采用供电插座时,应设置温度监控装置,供电设备应具备温度监测和过温保护功能。

充电桩应具备保护接地导体连续性的持续检测功能,在失去保护接地导体连续性的情况下,应在100ms内切断输出电源

6.2.4附加要求:

充电桩外壳采用纯PC或PC+ASA等复合材料,并采用开模注塑工艺完成,且供应商必须完全拥有充电桩外壳模具的所有权。

6.2.5自检功能

充电桩应具备自检及故障报警功能。

6.2.6锁止功能

交流充电电流大于16A时,供电接口插座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具有锁止功能,该锁止功能应符合GB/T20234.1的相关要求。防止充电过程中的意外断开。当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供电设备或电动汽车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

6.2.7防盗功能

可靠的机械结构锁功能,不易被盗

6.2.8远程升级

配置通讯模块,充电机系统升级可通过监控运维平台控制,采用VPN方式远程一键升级,远程更新所有通信协议,以及新国标更新等带来的控制模式升级。

6.3、性能要求

6.3.1环境防护要求

IP防护等级:充电桩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室外)的规定。

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充电桩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具有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保证充电桩在潮湿、盐雾环境下正常运行。

防锈(防氧化)保护:充电桩铁质外壳和暴露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用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防氧化处理。

6.3.2电击防护要求

充电桩的电击防护要求应符合GB/T 18483.1-2001中第9章的要求。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充电桩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额定绝缘电压Ui(V)

电气间隙(mm)

爬电距离(mm)

Ui≤60

3

3

60<Ui≤300

5

6

300<Ui≤700

8

10

注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分别按其额定值选取。

注2: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

6.3.3绝缘性能要求

绝缘电阻:用开路电压为表3规定电压的测试仪器测量,充电桩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应大于等于10MΩ。

工频耐压:充电桩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表3所规定历时1 min的工频耐压试验(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交流电压有效值的1.4倍)。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冲击电压:充电桩各带电回路、各带电电路对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表3所规定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

表3 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

额定绝缘电压Ui

(V)

绝缘电阻测试仪器的电压等级(V)

工频耐压试验电压

(kV)

冲击耐压试验电压

(kV)

≤60

250

1.0(1.4)

1

60<Ui≤300

500

2.0(2.8)

5

300<Ui≤700

1000

2.5(3.5)

12

注: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质强度试验值。

6.3.4高低温和湿热性能

低温性能:按GB/T 2423.1-2008中试验Ad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2.4.1.1规定的下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桩,充电桩应能正常工作。试验温度持续2小时后,在试验环境下通电检查充电桩各项功能应正常。

高温性能:按GB/T 2423.2-2008中试验Bd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2.4.1.1规定的上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桩,充电桩应能正常工作。试验温度持续2小时后,在试验环境下通电检查充电桩各项功能应正常。

湿热性能:按GB/T 2423.4-2008中试验D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40±2)℃,循环次数为2次,在试验结束前2h进行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检测,其中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介电强度按表3规定值的75%施加测量电压。试验结束后,恢复至正常大气条件,通电检查充电桩各项功能应正常。

6.3.5机械强度

按GB/T 2423.55-2006规定的方法用弹簧锤进行机械强度试验,撞击能量为0.7J。试验结束后,检查充电桩壳体没有损坏或损坏时不触及带电部件及影响交流充电桩的使用,操作机构没有损坏,绝缘材料的敷层和护套没有损坏。

6.3.6电磁兼容

静电放电抗扰度:充电桩应能承受GB/T 17626.2-2006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充电桩应能承受GB/T 17626.3-2006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充电桩应能承受GB/T 17626.4-2008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浪涌(冲击)抗扰度:充电桩应能承受GB/T 17626.5-2008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充电桩应能承受GB/T 17626.11-2008中第5章规定的电压试验等级在0%、40%、70%的额定工作电压的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

传导和辐射发射限值要求:充电桩的电源端口应符合表4规定的传导发射限值,外壳端口应符合表5规定的辐射发射限值。

表1 表4 传导发射限值

频率范围(MHz)

发射限值dB(μV)

准峰值

平均值

0.15~0.5(不含0.5)

79

66

0.5~30

73

60

表2 表5 辐射发射限值

频率范围(MHz)

在10 m测量距离处辐射发射限值dB(μV/m)

准峰值

30~230

40

230~1000(不含230)

47

6.4、其它要求

6.4.1充电连接装置

交流充电桩可采用GB/T18483.1-2015附录A中规定的充电模式3和连接方式A、B、C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采用三相供电且电流大于32A时,应采用连接方式C。充电接口应满足GB/T20234.1-2015和GB/T20234.2-2015的规定。

当交流充电桩提供GB/T20234.1-2015规定的连接方式A、B所适用的供电插座时,不提供充电电缆。供电插座的功能、结构尺寸应符合GB/T20234.2-2015的规定,技术性能应满足GB/T20234.1-2015的规定。

当交流充电桩提供GB/T20234.1-2015规定的连接方式C所适用的充电电缆和车辆插头时,车辆插头的功能、结构尺寸应符合GB/T20234.2-2015的规定,技术性能应满足GB/T20234.1-2015的规定。

6.4.2充电桩体

桩体应外观线条流畅、整体紧凑、简洁时尚,与安装地点周边环境相协调。

桩体的非接触刷卡区域应具备良好感应效果。

桩体内部线束,应排布整齐、规整,标识清楚,捆扎牢固。

桩体内元器件应布局合理,易耗易损元件方便更换。

桩体安装于户外时,应便于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日常维护。

桩体应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

桩体表面涂覆色泽层应均匀光洁,不起泡、不龟裂、不脱落。

桩体结构设计及安装应具备防盗能力。

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结构上应防止操作人员触及带电部件。

6.4.3可靠性指标

交流充电桩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大于等于17520h。

6.5技术参数表

序号

名称

项 目

单位

标准参数值

1

交流充电桩

交流输入电压

V

单相220:176~264

2

交流电源频率

Hz

50±1

3

输出功率

KW

7kW

4

输出额定电流

A

32A

5

机械强度

J

0.7

6

静电放电抗扰度


3级

7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3级

8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3级

9

浪涌(冲击)抗扰度


3级

10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

11

充电枪数量


单/ (充电连接方式C)5米

12

充电接口


满足GB/T20234.1-2015;GB/T20234.2-2015

13

计量


≥1.0级

14

支付方式


APP扫码充电、刷卡(M1)充电

15

充电方式


自动充满、按时间充电

16

介电强度


≥2000V

17

漏电流


≤3.5MA

18

防护等级


≥IP55

19

通信接口


RS485/CAN/4G

20


负荷调度


满足项目充电需求,降低同时系数,具备负荷调度、负荷约束功能

七、综合监控与运营管理云平台技术要求

7.1功能需求

项目主要包括运营管理模块,订单销售模块、监控调度模块、运维管理模块、统计分析模块、财务管理模块、大数据分析模块。系统架构满足接入500个以上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指标;提供系统接口,逐步将充电基础设施设备信息接入管理平台;建立数据分析系统,以平台采集的数据为基础,进行统计分析,为下一步科学规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决策提供依据;建立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系统,为用户提供充电业务服务;具备兼容能力,满足可扩展的接口条件。

具体功能列表如下:

模块

菜单组

菜单名

功能描述

运营管理

客户卡管理

客户卡信息管理

对公司的所有充电客户卡进行统一管理,实现激活,冻结,接触冻结,指定使用人,作废,充电记录查询等操作

计费计价策略

定价策略

设定充电站对外定价的策略,制定的定价策略支持设置版本,周期等方式。

折扣策略设置

对维护好的折扣策略进行关联绑定操作,包括指定客户组,设置电站范围等。

终端包月策略管理

支持场站对外面向特定的客户提供终端包月功能

折扣策略管理

新增,查看和维护折扣策略信息

电站运营

客户组管理

支持将特定的个人和企业用户设置成特殊客户群体,用户绑定专属收费策略,实现差异化收费。

电站管理

新建,编辑,调整和管理电站的基本信息,支持对电站的运营信息进行维护,包括开始运营,暂停运营,结算信息维护等。

公司客户查询

用于查询统计在该运营商的所属电站上充过电的个人用户信息

车辆管理

路线管理

对公交路线进行新增,删除,编辑等操作,支持将路线与车辆进行绑定配置,用于关联统计分析。

车辆信息一览表

支持对所属充电车辆信息进行导出分析。

车辆信息管理

用户通过此功能维护车辆信息,用于实现车充识别,车辆充电统计等

订单销售

订单管理

充电记录尖峰平谷信息

按运营公司,电站名称,充电开始时间,充电结束时间等维度统计尖峰平谷各个时间段的总电量和总电费,可按照电站,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丰富的筛选查询条件,过滤输出充电记录尖峰平谷统计报表

车辆充电尖峰平谷统计

统计车辆的尖峰平谷充电记录,可按路线,按车架号,按车牌,按时间等条件查询,用于单车分析考核。

充电记录明细(全部)

该功能用于统计所有充电订单信息,包括充电中的订单和已完成的订单,还支持筛选出异常订单用于分析。

充电成功记录明细

提供充电明细统计报表,包括订单编号、状态、设备信息、用户信息、充电时长、充电策略、订单费用等

代金券管理

电子券申请

用于发起代金券申请业务

电子券申请审核

用于对代金券业务进行审核

电子券发放管理

用于对代金券进行个人或企业发放

电子券发放审核

用于对代金券发放进行审核

代金券管理

用于对代金券业务数据进行管理

代金券作废申请

对已生成的代金券进行作废处理

代金券作废申请审核

对已生成的代金券进行作废审核

发券组管理

定义发券组,方便用户发券时选择

开票管理

开票申请

用于处理用户发起的开票申请

发票管理

用于查看和管理开票记录数据

监控调度

场站监控

监控平台

通过地图的方式显示充电站的布局情况,对电站总体数据进行展示。

电站情况一览

可以查看电站的基本信息、电站汇总数据、电站终端实时状态等信息

电站实时监控

对电站实时数据进行监控,并通过图形化的方式展现每个充电终端实时参数。

充电调度

调度充电

通过调度充电的页面来实现对充电设施控制充电,支持手工,定时,智能等调度方式。

运维管理

运维管理

设备报文查看

查看设备上传平台的实时日志报文,便于定位分析问题。

充电实时状况监控

用于展示电站的充电实时状态,用于运维人员了解现状,合理安排运维任务。

运维工单

针对充电场站的故障情况,自动生成运维工单。

统计分析

业务分析

电站数据分析

对单个电站的运营情况进行分析,实现电站充电运营的汇总信息。包括充电次数日趋势分析、充电电量本月及上月日趋势分析、充电时长本月及上月日趋势分析、充电利用率本月及上月日趋势分析。

数据分析

充电功率分时分析

以充电站为检索条件,按时间维度分析功率变化情况

运维统计报表

终端状态明细

提供终端状态明细统计报表,包括终端编号、名称、状态,状态变化时间、数据收集时间、上报时间、数据延迟时长、集控器地址、集控名称、电站编号、电站名称、所属城市、终端型号、充电接口、充电功率等

电站失败率

提供电站失败率统计报表,包括电站详细信息、运营公司详细信息、终端详细信息、失败次数、失败率等

充电失败记录明细

提供充电失败明细统计报表,包括订单编号、状态、设备信息、用户信息、充电时长、时间等

设备故障信息

提供设备故障信息统计报表,包括电站编号、电站名称、集控器编号、名称、CAN地址、终端编号、名称、故障状态、故障发生时间、恢复时间、持续时间、恢复状态等

集控器离网信息

提供集控器其的离网信息统计,包括电站,集控器编号,名称,离线时间,上线时间等

运营统计报表

电站基本信息

提供电站详细信息查询统计,包括电站编号、名称、项目编号、所属城市、电站类型电站终端详情等

电站历史数据

统计展示电站基本信息、历史订单数据。并可以做充电量日趋势分析、充电时长日趋势分析、利用率日趋势分析。

电站运营状况

用于查询分析电站运营的运营汇总数据。

运营电站利用率

查看运营电站的充电利用率,包括时间利用率和功率利用率等

运营终端利用率

查看运营终端的充电利用率,包括时间利用率和功率利用率等

充电记录尖峰平谷信息

按运营公司,电站名称,充电开始时间,充电结束时间等维度统计尖峰平谷各个时间段的总电量和总电费,可按照电站,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丰富的筛选查询条件,过滤输出充电记录尖峰平谷统计报表

车辆充电尖峰平谷统计

统计车辆的尖峰平谷充电记录,可按路线,按车架号,按车牌,按时间等条件查询,用于单车分析考核。

充电记录明细(全部)

该功能用于统计所有充电订单信息,包括充电中的订单和已完成的订单,还支持筛选出异常订单用于分析。

充电成功记录明细

提供充电明细统计报表,包括订单编号、状态、设备信息、用户信息、充电时长、充电策略、订单费用等

财务管理

账户管理

企业客户管理

支持企业客户的新增,编辑,人员管理等功能

企业账户一览

查看管理企业客户信息及账户余额

企业信用账户管理

开通管理信用的企业账户状态及额度。

企业信用额度设置审核

对申请开通信用的企业账户额度进行审核。

信用额度调整申请

查看进行信用额度调整申请的企业数据

企业信用额度调整审核

对申请调整信用额度的企业账户进行审核

财务管理

账户信息汇总

查看本公司所有账户的信息汇总数据,包括充值,消费,余额等

账户充值明细

此报表用来展示所有充值记录明细信息。

账户退款明细

查询所有账户的退款信息

订单扣费明细

用户查询每条订单的详细扣费信息

账单

查看企业信用账户消费情况及生成的账单信息。并可以发起还款、查看收款单、发送邮件通知以及核销账单等

个人收退款

个人充值退款

运营人员可以通过这个功能处理针对个人账户发起充值和退款申请,并根据申请的结果来完成充值和退款操作。

个人充值管理

对个人充值订单进行管理

个人充值审核

对个人充值订单进行审核

个人充值记账

对个人充值订单进行记账

个人退款管理

对个人退款订单进行管理

个人退款审核

对个人退款订单进行审核

个人退款记账

对个人退款订单进行记账

企业收退款

企业充值退款

运营人员可以通过这个功能处理针对企业账户发起充值和退款申请,并根据申请的结果来完成充值和退款操作。

企业充值管理

对企业充值订单进行管理

企业充值审核

对企业充值订单进行审核

企业充值记账

对企业充值订单进行记账

企业退款管理

对企业退款订单进行管理

企业退款审核

对企业退款订单进行审核

企业退款记账

对企业退款订单进行记账

大数据平台

大数据分析

主动防护分析

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根据充电企业,汽车大类,品牌及车型等不同的维度,按时间统计出的总订单数,主动防护及异常中止订单数,订单占比等。

App管理

App管理

终端运营配置

维护app端新闻及轮播图信息

系统消息管理

管理向客户端发送系统消息

反馈内容管理

处理用户反馈的信息

电站评论管理

管理和维护充电用户对电站的评论信息

私信组管理

管理和查看充电用户间的私信内容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

商户信息管理

管理和维护商户下的平台用户权限

第三方设备

接入

\\

\\

支持接入第三方设备,由平台统一运营监控管理。

互联互通

\\

\\

按照T/CEC 102.2-2016《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标准实现与第三方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

7.2技术性能需求

为了保证系统能够长期、安全、稳定、可靠、高效的运行,需满足以下性能需求:

1)操作简单:普通操作人员经简单培训就可操作,或者参考简明手册就可方便操作。

2)功能完善:系统能够完成设计要求的所有分类统计、模糊查询、分析等功能操作,同时具有良好的运行速度和稳定性,有较高的数据承载能力,在网络稳定的环境下,单一界面操作的系统操作响应时间应小于5秒。

3)易于管理:系统查询、分析、统计流程可后台定制化,统计报表可通过流程设计界面自定义、无需重新编程,维护方便,能够方便快速的利用已有基础数据。系统必须是构件化、面向对象的,以及可实现未来自定义业务管理功能、统计分析管理辅助功能的升级、扩展,对一些后续性的功能,能够方便进行扩充或者二次开发。

4)信息量要求:本期项目的主要数据来源为电站上报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数据,数据内容主要为关系型数据、GIS数据等信息。

7.3管理需求

需要实现的系统管理需求如下:

1)拥有完善的用户权限管理功能,对数据调阅、原始数据下载提供权限设置;

2)实现强大的权限设定功能;

3)实现用户权限及用户访问范围的设定;

4)实现日常管理维护及功能使用的详细操作日志管理;

5)实现下载操作人员的使用内容、时间、数据容量等基础信息统计;

6)经办人员的具体使用记录其上级主管可实现监控及管理;

7)实现自定义统计分析模块的定期更新和系统功能平滑在线升级(不停机状态);

8)实现以所有操作日志的自动定期离线数据下载备份管理和下载后定时清空;

9)系统升级后对系统管理、后台维护和业务部门进行分类使用培训。

7.4安全需求

系统需保证提供7天×24小时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12小时,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分钟;系统具有操作授权及权限控制,防止非法入侵;提供运行日志管理及审计功能;要求系统具备数据在线和离线备份及数据恢复能力,确保数据安全可靠。提供较强的系统安全性和灾难恢复能力,系统具有安全审计功能及其他强有力的安全保障措施;保证终端上下载的业务数据下载前在服务器端有合法性审核记录并记录操作过程必要信息。

八、LED显示屏参数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LED显示屏

1.像素间距2.5mm

2.模组尺寸320*160*15mm

3.模块采用高强度塑胶套件,产品轻巧安装精度高

4.模组平整度:≤0.15mm,箱体间缝隙≤0.15(提供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5.模组电源接口采用4P接插头,免工具维护,同时有防呆设计,预防接错电源线短路而导致的烧毁模组行为;

6.采用集成HUB接收卡控制,支持通讯状态监测,高灰度,高刷新。

7.支持接收卡画面预置,支持配置文件回读。单卡支持256*256像素点,带载尺寸更大。

8.单元重量0.4Kg,便于磁吸安装,前维护操作

9.可采用方通背条和箱体结构等多种安装方式,不受安装环境限制

10.采用抗消隐设计,无“毛毛虫”“鬼影”跟随现象

11.支持单点亮度和色度校正(提供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12.支持单点亮度和色度校正,更换模组,自动回读校正数据(提供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13.白平衡亮度≤600-800cd/㎡(6500K,校正后)(提供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14.色温可调范围:3000k~10000k,并可自定义色温值。(提供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15.对比度5000:1(提供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16.视角:水平视角≥160°,垂直视角≥140°(提供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17.刷新频率≥3000HZ(提供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18.换帧频率:50&60HZ(提供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19.灰度:100%亮度 16bit灰度,20%亮度 12bit灰度(提供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20.模组亮度均匀性≥98%(提供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21.峰值功耗≤330W/㎡(提供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22.寿命典型值≥50000小时(提供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23.产品满足盐雾10级要求

24.工作温度范围-10℃-40℃(提供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25.存储温度范围-20℃-60℃(提供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26.在40℃ 80%RH恒定湿热环境下,工作正常。(提供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27.按照SJ/T 11590-2016 LED显示屏图像主观质量评价方法的要求,评价等价为优(提供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8


九、SVG器材技术参数要求

系统参数

SVG器材技术

SVG(静止无功发生器)装置要求:

1.无功容量应≥0.53kVARx模块数量。

2.用于交流400V电压等级,工作电压范围为360V-428V。

3.相4线制接入模式。

4.安装方法为机架式。

5.补偿范围从-1到1(容性到感性)连续可调,功率因数应≥0.95。

6.采样互感器装于系统侧。

7.有断电自启功能。

8.满足正序和负序正常工作。

9.具有屏幕显示功能或通过WIFI显示功能。

10.能设置采样互感器变比,能设置固定输出容量。

十、其他要求

10.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交付货物

10.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自支付第一笔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剩余5%质保到期后5日内支付。

10.4质保要求:合同设备(含配套软件)质保期为2年(自验收合格)。

第二节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45日历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点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

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三、质保期

采购充电设备质保期两年。

四、付款方式

中标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自支付第一笔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剩余5%质保到期5日内支付。

五、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六、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七、其他要求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服务 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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