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中心设备招标公告

融媒体中心设备招标公告


偃师市融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融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三、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名称:河南大象融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南、湖心岛路东博雅广场1号楼501室

四、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偃师市境内。

2、项目概况:中国共产党偃师市委员会宣传部拟采购融媒体平台建设所需设备及技术服务。

3、供货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拟采购的货物说明:详见附件。

五、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1)河南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纪要[2018]26号、[2018]32号通过了指定由河南广播电视台负责承建全省的县市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项目的建设工作,实现中宣部、省委宣传部要求的“全省一平台”建设要求。根据河南广播电视台党委会议纪要[2018]24号和唯一授权书,指定具体实施单位由河南广播电视台唯一授权给河南大象融媒体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承建。

(2)我市融媒体中心平台建设工作交由大象融媒建设后可实现媒体资源互联互通,避免重复投资,在兼顾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原则上,最终形成混合云架构的全媒体融合生产云平台。河南大象融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河南广播电视台的台属、台管、台控企业,是唯一符合我方融媒体平台提供相应技术服务的供应商。

六、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赵幸福

西工区电化教育馆

副高

详见附件

朱素霞

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高工

详见附件

吴继明

河南大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师

详见附件

七、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公示期限从2020年6月16日起至2020年6月22日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中国共产党偃师市委员会宣传部、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并同时抄送偃师市财政局。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非专利专有技术、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八、公示期限

2020年06月16日00时00分至2020年06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异议反馈时限

2020年06月16日00时00分至2020年06月22日23时59分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偃师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偃师市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偃师市财政局

地址:偃师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区5号楼52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窗体底端

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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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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