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河城区段污水整治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解放河城区段污水整治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彰武县解放河城区段污水整治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 招标单位:彰武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天正]
招标代码:********040011 监理|
二 次 公 告
招标编号:
彰武县解放河城区段污水整治工程监理(二次公告)招标, 已由阜新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本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彰武县环境保护局,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经阜新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备案。根据《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本工程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彰武县解放河城区段污水整治工程位于彰武县解放河城区段下游。本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6.03万m3,土石方清运、清淤1.56万m3,土方回填4.42万m3,浇筑混凝土1.07万m3,钢筋制安657t。
3、工程地址:彰武县解放河城区段下游
4、资金来源: 国家、省政府投资
5、设计单位: 阜新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招标内容:行使施工阶段监理全部职能。
三、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四、发包方式:包工包料(总价)
五、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5月12日,竣工日期2012年9月30日,工期142日历天。
六、投标人资格:
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质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和分公司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水利水电专业。
七、本工程对招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报名方式:
凡符合上述第六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2010年度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资料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式四份),并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至2012年4月4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16时30分。
九、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7日14:10时。提交地点为阜新市迎宾馆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迎宾馆三楼会议室公开进行的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十二、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天正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十三、报名地点:阜新市天正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化伟 电话:****-*******
招 标 人:(盖章) 彰武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盖章)
办公地址: 彰武县吉岗子村
邮政编码: 123000
联 系 人: 陈立宏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 (盖章)阜新市天正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办公地址:阜新市西山路38-2-1号
邮政编码:123000
联 系 人:张化伟 电话:****-*******
日期:2012年3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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