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山路打通工程、银液泉路打通工程、安顺路打通工程及金水路环湾立交工程BT招标公告
枣山路打通工程、银液泉路打通工程、安顺路打通工程及金水路环湾立交工程BT招标公告
枣山路打通工程、银液泉路打通工程、安顺路打通工程及金水路环湾立交工程BT项目 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预告如下:
一、招 标 人: 青岛李沧区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李沧区书院路62号
项目名称:枣山路打通工程、银液泉路打通工程、安顺路打通工程及金水路环湾立交工程BT项目
投资金额:约12.05亿元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0]26号、李沧发改[2010]27号、青发改投资[2010]79号
工程地点:李沧区枣山路、银液泉路、安顺路、金水路
招标内容:选择确定枣山路打通工程、银液泉路打通工程、安顺路打通工程及金水路环湾立交工程的施工(BT)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垫付所承揽工程的全部建安费用(包括基础、主体、装饰、安装等),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交付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付费(保修金除外)并承担相应垫付资金的财务费用。
二、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枣山路打通工程,长3300米,城市主干道,投资额约3.87亿元;
第二标段:银液泉路打通工程,长1340米,城市主干道,投资额约1.28亿元;
第三标段:安顺路打通工程,长5300米,城市主干道,投资额约4.5亿元;
第四标段:金水路环湾立交工程,投资额约2.4亿元;
三、投标人可独立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投资人可独立或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参与本项目投资;
(2)注册资金(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其以上,总资产不小于人民币10亿元;联合体投标人注册资金(实收资本)合计不小于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其以上,总资产合计不小于人民币20亿元;
(3)2009年至2011年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小于8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 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用于本工程的净资产不低于标段工程费估算的35%;
(5)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独立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成员企业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7)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8)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的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联合体各方按其在项目公司中各自承担的工程内容比例加权合计后应满足上述第(2)、(4)项的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主办人应为联合体控股方或者联合体中持股比例最高的一方。
(10)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主投标人,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2年4月1日9时至2012年4月23日16 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市盐城路33号)报名(报名时间仅限于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至上午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五、本次公告为招标预告,如因国家政策或其他因素而对公告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进一步与招标人进行洽商。
招标人联系人:乔问钊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 涛 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公章):青岛李沧区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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