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工程纺织印染厂房勘察、设等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

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工程纺织印染厂房勘察、设等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南通常安现代纺织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纺织印染厂房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本工程用地面积约为78873㎡,项目总投资约 30000 万元。拟建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左右印染厂房以及配套的6000吨污水应急池和6000吨生产用供水池,适应各种类型不同工艺流程的印染企业使用。

(2)工程地点:海安市常安路东侧。

(3)招标范围:纺织印染厂房勘察、设计;①勘察内容: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察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详细及施工勘察。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项目的地基基础及整个项目的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对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地段应查明地质问题,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协助招标人完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及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②设计内容为:纺织印染厂房工程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节能、工艺、门卫、围墙、室外管网、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亮化、景观绿化等全部配套工程、等的全过程专业设计,包括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建设全过程的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4)设计完成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10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通过规划委员会初步审定后1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设计方案修改及最终审定、地质勘探报告;通过审查后25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含可能的二次设计等)、效果图(含可能的二次设计等)。

(5)质量要求:

1.配备必要的技防设施;2.建筑物外观立面效果应整体协调;3.非生产性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4.建筑面积的计算按国家相关规范文件执行;5.凡涉及到各类管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6.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江苏省绿色发展条例》和《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要求;7.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江苏省、南通市及海安市建筑标准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符合现行工业厂房和消防、环保等现行设计标准要求。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B****************001001

纺织印染厂房勘察、设计

180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勘察甲级资质

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一级注册结构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一级注册结构师。

3.3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厂房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定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8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报名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书。

注:1、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5日到2020年7月8日09:00分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8日09: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6000元整。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4份、含电子文件4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561

(6)特别提醒:

a.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常安现代纺织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安路36号 地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联系人:于旭红联系人:肖建华,黄芙蓉

电话:****-********电话:181*****2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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