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施工图审查机构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J-2020-NH-F0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施工图审查机构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J-2020-NH-F0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施工图审查机构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J-2020-NH-F0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委托,天津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施工图审查机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施工图审查机构政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J-2020-NH-F060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勘察工程16.7
第2包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房屋建筑设计工程83.3
第3包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市政设计工程16.7
第4包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特殊包,如出现申请施工图审查的设计单位与施工图审查机构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关系时,由特殊包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的施工图审查工作。8.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项目预算
12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审查资质(第一包),房屋建筑审查资质 (不含超限)(第二包),市政基础设施审查资质 (不含轨道交通和跨区域市政基础设施等线性工程)(第三包);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2)截止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6-16到 2020-06-2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津南区锦联新产业园10号楼402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现场领购。供应商于获取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获取文件的地点填写购买登记表并交纳文件费用后,现场获取文件(当磋商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6-28 08: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6-28 08: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商业道幸福总部大厦5层501-502房间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倍辰
2.联系电话:156*****68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锦联新产业园10号楼40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6*****68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天津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5日

标签: 施工图审查 机关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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