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道路养护材料招标采购(二次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道路养护材料招标采购(二次公告)


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对于洪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道路养护材料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14-0019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01

沥青混凝土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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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吨

002

沥青混凝土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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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吨

004

花岗岩边石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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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99cm:2000米

005

井盖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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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00套

007

水泥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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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吨

008

砂子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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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立方米

009

乳化沥青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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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平方米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型);沥青面层应具有平整、密实、抗滑、耐久的品质,并具有高温抗车辙、低温抗开裂,以及良好的抗水损害能力。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型);沥青面层应具有平整、密实、抗滑、耐久的品质,并具有高温抗车辙、低温抗开裂,以及良好的抗水损害能力。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一)规格尺寸:(18 times;20 times;99)cm;(18 times;25 times;99)cm;树池石:(15 times;10 times;120)cm (二)技术参数:花岗岩边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JC205-92《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的要求。花岗岩边石外观六面同等光滑、机械加工,六面锯切,同一批板材的色调应基本调和,花纹应基本一致。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行业合格标准。有出厂产品合格证。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砂子应极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清洁,砂中禁止有泥块、残土、建筑垃圾等参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

*******.00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本项目01包及02包兼投不兼中,按所参加包组预算最大确定中标顺序。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15日起至 2020年6月2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报名登记咨询电话133*****841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7月7日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2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太湖街22-16

项目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浑南新区天赐街南堤中路7-3号曙光大厦C座16楼(东北国际医院对面)

项目联系人:郑一彤、李霞

联系电话:133*****841***-********

传真:/

邮箱地址:********5@qq.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0

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06-15

标签: 道路养护材料 市政设施 于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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