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湖街道和睦彩陶文化村水车及景观台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清湖街道和睦彩陶文化村水车及景观台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湖街道和睦彩陶文化村水车及景观台水毁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市清湖街道和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预算造价约为147977元。
2.2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江山市清湖街道和睦村游客中心观景台、水车修复等工程施工(详见预算、招标文件)。
2.4建设地点:江山市清湖街道和睦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除外)的执业资格。
3.3浙江省以外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最后一天截止16:30止,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提供进浙备案登记表,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到江山市凝秀南路390号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00),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开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缴纳,未按期缴纳的按放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清湖街道4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递交时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投标人还须符合以下疫情期间开标特别规定:①严格执行衢州市、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按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在投标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浙江健康“绿码”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③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不得超过1人。为减少人员聚集,投标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单位人员立即自行离开。④要求遵守的其他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www.qzggzy.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清湖街道和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那伟华
电话:****-*******
2020年6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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