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医院医疗设备运行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泉州市泉港区医院医疗设备运行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泉港区医院
乙方:上海柯渡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5]FJTH[GK]*******的泉州市泉港区医院医疗设备运行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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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505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3 | 年 | 国内 | ******* | ******* | 柯渡 |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福建省医学装备管理质控评价标准。所有服务规范和实施细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佰玖拾肆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从2020年5月6日起开始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2098号;
4.3交付条件:按合同条款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福建医科大学附一闽南医院及泉州市泉港区医院名下的所有医疗设备(不含层流系统),医院提供的医疗设备清单内(产权属于甲方,并且无保修的)处于基本运行良好的状态,乙方提供接修、维修、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建立、实施和管理、并且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包括所有人工和零配件费用,不含耗材。。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中商务条件第三点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对乙方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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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25 | 每年度第一季度考核结束后支付该年度25%款项。(注:如遇更换球管等高值配件时,院方可根据服务方维保质量,酌情予以提前预支付下一期维保款。) | |
2 | 25 | 每年度第二季度考核结束后支付该年度25%款项。(注:如遇更换球管等高值配件时,院方可根据服务方维保质量,酌情予以提前预支付下一期维保款。) | |
3 | 25 | 每年度第三季度考核结束后支付该年度25%款项。(注:如遇更换球管等高值配件时,院方可根据服务方维保质量,酌情予以提前预支付下一期维保款。) | |
4 | 25 | 每年度第四季度考核结束后支付该年度25%款项。(注:如遇更换球管等高值配件时,院方可根据服务方维保质量,酌情予以提前预支付下一期维保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及时提供相应收据。该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乙方完成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并经考核合格且办理完移交给甲方的手续后15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5日。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合同款项,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七天,应按照季度服务费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季度服务费的10%。 10.2乙方违约责任 10.2.1甲方对乙方实行月满意度调查制度,调查对象主要为各病区、各检查检验科室的医护人员和就诊病员,均实行100分制。服务人员连续二个月月满意度得分低于80分或累计三个月低于80分,乙方须在一周内给予更换服务人员。 10.2.2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月服务质量综合考核,月综合考核80-90分为合格。得分低于80分的,每低5分,扣罚服务费用人民币5000元,所罚金额从当季服务费中扣除。 10.2.3在服务期内,乙方因服务质量原因被科室投诉,单月3次以上,经设备科查实,扣罚人民币1000元,所罚金额从当季服务费中扣除。 10.2.4服务期内,乙方因服务响应不及时问题被科室投诉,单月3次以上,经设备科查实,扣罚人民币1000元,所罚金额从当季服务费中扣除。 10.3考核方法: 考核项目服务要求考评标准 一、人员管理:10分 素质仪表 (5分)驻场服务团队有工作制度,并符合国家对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章制度的管理要求;工程师开展工作需统一着装与配备标准工具箱;工程师工作中与临床沟通需使用标准规范语言。驻场服务团队没有工作制度,不符合国家对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章制度的管理要求的扣1分;工程师开展工作未统一着装与配备标准工具箱的扣1分;工程师工作中与临床沟通未使用标准规范语言的扣1分。 岗位培训 (5分)先培训后上岗,了解医院基本情况,了解岗位职责,熟悉规章制度,掌握专业技能和职业防护知识。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上岗前未按规定进行培训的扣2分。随机抽人考核,未掌握培训的重点内容一人扣1分。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每人次扣1分。 二、服务质量及标准:90分 服务响应速度及服务态度 (10分)设备响应时间标准: 响应时间30分钟以内 工程师1小时内到达现场 无需配件更换48小时内修复 有备件发生时72小时内修复 工程师服务态度应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对待工作应一丝不苟,认认真真。设备响应时间标准: 平均响应时间超过30分钟扣1分 工程师平均到达现场超过1小时扣1分 无需配件修复超过48小时扣0.5分 有更换备件修复超过72小时扣0.5分 工程师服务态度消极怠慢的扣0.5分,对待工作不严肃,敷衍了事的扣1分。 服务工作记录标准 (5分)根据服务管理分类,制定服务记录关键事项和记录标准格式;纸质与信息系统同步实施记录,对记录做存档管理,实现服务的可追溯性。未根据服务管理分类的扣0.5分,未制定服务记录关键事项和记录标准格式的扣1分;纸质与信息系统未同步实施记录的扣1分,未对记录做存档管理,实现服务的可追溯性的扣1分。 工作报告标准 (5分)根据医院监管需要,分季度、年度递交工作报告;内容分为重大关键服务事项、在用设备运营状况指标、服务实施状况指标、医院要求的统计数据报告。未根据医院监管需要,分季度、年度递交工作报告的扣1分; 巡检服务标准 (15分)根据医疗设备的风险等级,设定巡检按日、周、月开展,并依据计划录入信息系统,监控提示执行状况。未根据医疗设备的风险等级,未按日、周、月开展巡检的扣1分,未依据计划录入信息系统,监控提示执行状况的扣1分。 保养服务标准 (15分)依据设备技术特性与临床负荷设定保养周期,根据厂家说明书和质控管理要求设定保养内容;并将计划录入信息系统,监控提示执行状况。未依据设备技术特性与临床负荷设定保养周期的扣1分,未根据厂家说明书和质控管理要求设定保养内容的扣1分;未将计划录入信息系统,监控提示执行状况的扣1分。 配件供应标准 (10分)A-易损配件:根据对在用医疗设备的调查与分析,设立易损配件最低库存供应管理; B-非周期性配件:根据对在用医疗设备的调查与分析,通过预先建立供 应商渠道,实施预案供应管理。A-易损配件:未对在用医疗设备进行调查与分析,设立易损配件最低库存供应管理的扣1分; B-非周期性配件:未对在用医疗设备进行调查与分析,未预先建立供 应商渠道,实施预案供应管理的扣1分。 修复确认标准 (15分)通过设备的自检、故障维修处设备功能测试、涉及电源模块故障要进行整机电气安全检测、修复后一个月不再发生同样故障现象。通过设备的自检、故障维修处设备功能测试、涉及电源模块故障要进行整机电气安全检测、修复后一个月发生同样故障现象的扣1分。 设备开机率标准 (15分)医院整体医疗设备资产和资产100万以上的单台医疗设备保证开机率不低于95%,超过一天顺延一天。 开机率计算公式:(正常工作日-停机工作日)/正常工作日*%医院整体医疗设备资产和资产100万以上的单台医疗设备保证开机率低于95%的设备少工作一天,顺延一天保修期,扣2分。 乙方未承诺为客户顺延一天保修期的扣1分。 监督和考评: (1)、实行月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制度:检查考核范围为所有服务区域。考核实行100分制。 (2)、实行月满意度调查制度,调查对象主要为各病区、各检查检验科室的医护人员和就诊病员,均实行100分制。服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满意度得分低于80分,中标方须在一周内给予更换服务人员。 (3)、每月服务质量综合考核评分计算方法,满分100分,其中质量考评占60%,满意度各占40%。假设月服务质量检查考评得分为A,医护人员满意度得分为B,则月综合考核评分=A*60%+B*40%。月综合考核80-90分为合格。得分低于80分的,每低5分,扣罚服务费用人民币5000元,所罚金额从当季服务费中扣除。乙方连续三个月以上或年度累计半年综合考核分低于80分,院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在服务期内,因服务质量原因被科室投诉,单月3次以上,经设备科查实,扣罚人民币1000元,所罚金额从当季服务费中扣除。 (5)、在服务期内,因服务响应不及时问题被科室投诉,单月3次以上,经设备科查实,扣罚人民币1000元,所罚金额从当季服务费中扣除。。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泉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合同条款按照本采购项目的甲方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若有)来执行,不允许有偏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15.5.1本合同服务期满后至下份合同书生效交接期间,由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上的各项服务内容,所产生的服务费用参照本合同约定执行,由甲方考核后支付乙方。15.5.2、豁免及限制:本合同不包括下列服务项目(甲方如果要求乙方提供下列服务,则按照乙方“付费维修服务” 另行支付费用)15.5.2.1 医疗设备整机翻修、大型医疗设备需要动用多人工或机械(重装、迁移、搬动)及相应的费用及保险费用。15.5.2.2 非设备自身故障导致的维修,不在乙方的服务范围之内,例如:明显人为破坏、跌落、或自然因素如雷击火灾等所造成的损失, 经双方确认属实后,乙方可免于承担维修责任(如有双方存在争议时可请第三方鉴定),或者甲方付费维修。。
甲方: | 泉州市泉港区医院 | 乙方: | 上海柯渡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2098号 | 住所: | 上海市金沙江路1340弄172支弄A区3号楼3F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倪军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郑则立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7*****06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 |
签订地点:泉州市泉港区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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