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清洗吸污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清洗吸污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LZC*******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兰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清洗吸污车采购项目 | 1 | ******* | 辆 | 详见采购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获取及获取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采购文件获取地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1)政府云平台系统获取: 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可以登陆 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进行网上报名并 获取采购文件 ,并致电 ****-******** 进行确认。
现场报名:(由于系统故障无法网上报名时,可采用现场报名)
地点:兰溪市振兴路总部大楼主楼8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政府采购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或新版三证及以上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09:30时
八、投标地址:政采云平台线上投标。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将于2020年7月8日09:30时在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
十、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5.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19日)。在公告期限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的方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
4.潜在供应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6.本采购公告中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的,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7.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6@qq.com)。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兰溪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政法委)****-********
兰溪市纪委(监察)机关:****-********
兰溪市公安局0579-110
举报邮箱:lxspab0579@163.com
十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2020年7月7日17:30整前递交,以介质(U盘或DVD光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缀名为.bfbs,此备份文件为生成电子加密标书时自动生成的文件)密封,邮寄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寄件地址:兰溪市振兴路总部大楼主楼8楼,联系人:田小飞,联系电话:187*****334),逾期送达(视为放弃投标)或未密封完好将被拒收。备份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未提供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瑾
联系电话:150*****453
质疑答复联系人:徐丽琴
质疑答复联系电话:****-********
地址:兰溪市星辰路
2、采购人名称:兰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曹鸿鹏
联系电话:****-********
质疑答复联系人:张正权
质疑答复联系电话:****-********
地址:兰溪市星辰路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楼 影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兰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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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6/5f088d33-9a6d-40a9-8e72-5a6ea68a3030">正式 兰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清洗吸污车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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