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容东及高铁站片区燃气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容东及高铁站片区燃气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容东及高铁站片区燃气项目

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容东及高铁站片区燃气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分别以《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A、F社区)配套燃气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69号);《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B、C)配套燃气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12号);《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D、E、G)配套燃气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18号);《关于开展高铁站片区配套燃气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032号);《关于同意开展雄安新区燃气干线一期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70号);《关于同意开展雄安新区燃气干线二期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71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建设雄安新区燃气干线二期工程项目的函》(冀发改函〔2019〕228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高铁站片区及外围燃气干线。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

(1)容东片区燃气工程包括新建次高压A调压站(2万m3/h)2座、次高压A调压站(3万m3/h)1座、次高压A调压站(4万m3/h)1座、辅助楼(建筑面积2965.71㎡)1栋,燃气管线58.13公里。

(2)高铁站片区燃气工程包括高铁站片区内外保障高铁站片区供气的次高压A、中压A管线共计49.7公里及3座与能源站合建的次高压A调压站。

(3)雄安新区燃气干线一期工程管线起自昝岗北调压站(二期工程建设)围墙外2m,止于南张调压计量站。管道管径为D508mm,设计压力1.6MPa,线路长度约34.0km,共设置2座调压计量站(雄县北调压计量站、南张调压计量站),干线设置6座支管阀井,3座截断阀井。

(4)雄安新区燃气干线二期工程管线起自陕京管道35#阀室西南侧新建陕京二线门站,止于新建昝岗北调压站。沿线途经任丘市、文安县、雄县。本段管道管径为D508mm,设计压力4.0MPa,线路长度约46.6km,设计输气能力为5.5×108Nm3/a。共设置1座门站(陕京二线门站)、1座调压站(昝岗北调压站),4座支管阀井,1座截断阀井。

上述(1)和(2)以下简称“燃气片区项目”,(3)和(4)以下简称“燃气干线项目”。

2.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提供建设管理服务和运营管理服务工作。

2.2.1建设管理服务

在本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提供与招标人建设管理工作相融合的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质量、安全、进度、招采、合同、投资、风险、文明施工、环保、BIM等方面提供管理服务;提出对规划、设计的优化方案(包括规划和设计的合理性、创新性、经济性、智能化)以满足运营需求;对施工、监理、咨询等服务单位的相关工作进行协调管理;对智慧燃气平台系统提供建设管理服务(按需求提供满足燃气企业自动化、信息化和智慧运营全部需求的智慧燃气平台系统的建设方案和需求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自控系统、生产调度系统、GIS系统、安全管理系统、收费及客户服务系统、自动化办公系统,并对以上系统的招采、建设、调试进行管理)。

2.2.2 运营管理服务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派驻专业团队负责运行维护工作(运行、检修、抢修、安全生产等)和客户服务工作(收费、营销、客服、用户工程管理等),并支持其他管理工作(经营计划、工程技术管理、招采及物资、市场发展等),以及燃气企业管理体系的建设(按需求提供满足燃气企业运营的全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各项业务流程与制度、工程技术企业标准、内控手册等,并辅导以上管理体系的建设、运行、优化)。

2.3服务期限

2.3.1燃气片区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2027年度采暖季结束。服务期限分为建设管理期和运营管理期,鉴于本项目为片区级能源项目,具有分部分期投产的特点,主要从服务内容上对建设管理期和运营管理期进行区分。

(1)建设管理期

招标人应在本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生效后向中标人签发建设管理开始服务的通知,自开始服务通知中的日期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2)运营管理期

招标人拟在本项目具备运营条件后向中标人签发开始运营管理服务的通知,自开始服务通知中的日期至2026-2027年度采暖季结束。项目部分投运也视同为运营管理期的开始。

2.3.2燃气干线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期限预计为半年,运营管理服务期限预计为两年。

2.4投标人属地化服务

投标人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在项目所在地为本项目专门设立独立的项目法人公司承担中标人的工作,中标人应与其设立的属地化项目公司向招标人承担全部连带责任。项目公司出资人仅限于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16)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2专项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大陆至少具有1个在同一行政区域(同一行政区域指同一地级行政区域或同一直辖市行政区域或计划单列市)所有市辖区内累计服务居民用户满20万户且运营满五年(项目的运营期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至少满5年)的燃气运营业绩。

3.2.2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至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能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均为复印件)。

3.2.3信誉要求:

(1)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2)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3)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5)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6)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投标人不得存在上述(1)~(7)条情形,(1)~(4)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招标公告3.1、3.2.2、3.2.3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还须满足3.2.1要求;

(2)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牵头人对招标人承担主体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服务期内,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如设立项目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应在属地化项目公司中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股权比例大于50%);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6)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521日至2020525日,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格式自拟)、②经办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写明联合体组成情况,并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以上资料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本项目允许以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邮件方式购买的,投标人应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将上述①②③项及④项(如有)资料、招标文件款电汇底单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材料后,向投标人邮寄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完成登记,无需其他未要求的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经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视为投标人投标确认成功。因疫情原因,建议优先选用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如现场办理,需和代理机构提前联系。

注:招标文件款汇款账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行行号:********1251

汇入城市:北京

4.2投标人按4.1款获取招标文件前,根据“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要求,投标人须先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4.1款要求获取招标文件。(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写明联合体组成情况,并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资料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6 240930分,递交地点为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层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投标人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1.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佳爽 联系电话:136*****166电子信箱:********1@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

(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1. 特别提示

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美路2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

邮 编:071700

邮 编:100195

联 系 人:吴培

联 系 人:王佳爽、田玉娜、孙占海

电 话:159*****356

电 话:136*****166137*****179

137*****21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qq.com

网 址: /

网 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运营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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