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疫情防控物资 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疫情防控物资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XJXECYL-*******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伊宁市人民医院智能远程细胞学扫描会诊系统及疫情防控物资项目 | 1 | 700000 | 批 | 1个高分辨病理远程会诊系统、1个半自动切片机(进口产品已论证)、1个石蜡包埋机、1个TCT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机、3个生物安全运输箱、200个医用一次性防护服、250个医用N95(进口产品已论证)、600个医用N95。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投标人为代理商,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
(2)投产品中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为非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产品制造厂家直投不需要提供;
(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6-15至2020-06-2210:00:00
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伊宁市开发区亿达广场商务中心613室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以下证件需携带原件,查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套,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人直接参加的只需出示法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出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出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投标人为代理商,出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出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复印件;
(4)所投产品中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为非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产品制造厂家直投不需要提供;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近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07-0610:30:00
七、投标地址: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伊宁市茹仙巴格街与阿勒玛勒路交叉口西50米)。
八、开标时间:2020-07-0610:30:00
九、开标地址: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伊宁市茹仙巴格街与阿勒玛勒路交叉口西50米)。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伊宁市人民医院智能远程细胞学扫描会诊系统及疫情防控物资 | 14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春路支行 | 网转 | 按标项缴纳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其他事项
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信尔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涛
联系电话:185*****233
地址:伊宁市河北路亿达广场六楼613室
2、采购人名称:伊宁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旭
联系电话:189*****856
地址:伊宁市新华东路66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伊宁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燕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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