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关于东海县墒情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告
[采购公告]关于东海县墒情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告
第一章采购公告
东海县墒情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第二次)DHCGXJ*******询价采购公告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东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东海县墒情自动监测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东海县墒情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DHCGXJ*******
3、采购范围:东海县墒情自动监测项目包含田间信息采集硬件建设和配套管理智能化软件服务。建立2个土壤墒情信息采集监测站(固定式无线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站、农情灾情监测系统),与江苏省及全国土壤墒情监测系统联网。本次项目预算价为2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5、付款方式:成交方在工期内按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完毕,经采购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6、竞标人应严格按照本询价采购文件要求,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及评标所用原件1份,提供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且正本和副本分开装袋密封。正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每份响应文件封面显著处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标人名称、竞标人地址、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注明“在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填入开标日期及时间)的字样。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度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招标公告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提供查询页面打印留存。
3、竞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能力的生产制造企业或者经销商,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询价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月15 日- 2020年6月19日18:00时。
2、询价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lygzfcg.gov.cn,点击首页左侧通过CA登录“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选择“下载交易文件”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询价采购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CA办理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咨询电话:张工185*****641
4、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免费。
四、开标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15:00时前
开标时间:2020年6 月22日15:00时整
响应文件递交与开标地点: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北楼1楼开标五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竞标保证金要求: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从公司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至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同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开标现场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户名: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城中支行;账号:********5380。
(注:东海县墒情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DHCGXJ*******询价采购的投标人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其原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本次采购的投标保证金,勿需重复缴纳)。
2、竞标人成交后,应按成交金额的5%补齐履约保证金,缴至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3、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或逾期缴纳竞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竞标。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竞标人必须充分考虑竞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等情况。
六、成交原则:
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竞标报价(响应文件一次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最低价成交。
如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以此类推。
七、政策功能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加分:如投标人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提供的认定证明中所确定的企业性质,如投标人属于小型企业,且提供自有货物或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如投标人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货物或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如果投标产品为大中型企业产品或无法明确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
3 、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应当选择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当选择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
七、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东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 东海县牛山街道振兴北路北首。
联系人:夏站长 固定电话:****-******** 联系电话:152*****762
2、集中采购机构: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政务服务中心北楼515室。
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
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联系事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地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政务服务中心南楼503财务室。
联系人:崔会计、魏会计 联系电话:****-********
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事务和更正公告请持续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lygzfcg.gov.cn发布的信息。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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