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暨阳国际商务中心、外墙面清洗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张家港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暨阳国际商务中心、外墙面清洗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张家港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暨阳国际商务中心、外墙面清洗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富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要的暨阳国际商务中心外墙面清洗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 项目编号:SZFC2020-C-001

二、项目名称:暨阳国际商务中心外墙面清洗服务

三、最高限价:5.5元/㎡(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确认的实测面积计算总价)。

四、采购内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2.服务地点:暨阳国际商务中心。

3. 项目范围和实施要求:暨阳国际商务中心1-3楼大理石墙面及玻璃幕墙、4-15层外立面玻璃幕墙及真石漆装饰柱全面清洗,观光电梯玻璃清洗,前后门大理石地面清洗,面积以实测为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高空清洗悬吊作业企业安全生产证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06月2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报名时间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各磋商响应单位必须持以下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需现场核查)

上述资料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报名时备查。

3.报名及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张家港市交通大厦11楼会议室

4.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或邮寄

售价: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自理。

汇款账号:苏州市富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张家港城东支行

账 号:5144 7380 0635

七、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0年06月28日下午13:00~13:30(北京时间)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0年06月2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张家港市交通大厦11楼会议室

5.接收人:苏州市富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必须在上述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本次磋商联系事宜:

1. 采购单位: 张家港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宇飞联系电话:****-********

地址:张家港市华昌南路交通大厦1105室

2.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富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沙洲中路134号南路四楼

联系人:吴卫香联系电话:****-********

九、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2.交纳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磋商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 户:苏州市富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张家港城东支行

账 号:5144 7380 0635

4.交纳办法:磋商响应单位统一采用转账、汇票、银行本票的方式缴纳,采用其他方式交纳无效。交纳汇票或银行本票的,于交纳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室同其他资料一起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未交纳(或未到账),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必须和磋商文件规定一致,否则不予确认。待成交结果确定后,成交供应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成交公示结束后5日内予以退回。

十、成交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2.成交服务费缴纳账号:

账 户:苏州市富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张家港城东支行

账 号:5144 7380 0635

十一、现场踏勘:

磋商响应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磋商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十二、其他应说明事项:

1.答疑时间:2020年06月23日09:00-11:00

2.疑问提出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或电子形式发送至********3@qq.com邮箱内,电话****-********

3.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以电子邮件发送给各供应商。

十三、本磋商文件的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四、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苏州市富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洗服务 外墙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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