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开发支队第三消防站消防监督检查车辆购置采购信息公告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开发支队第三消防站消防监督检查车辆购置采购信息公告

受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开发支队的委托,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开发支队第三消防站消防监督检查车辆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开发支队第三消防站消防监督检查车辆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TEDAGP-2007-185)

二、项目内容:

1、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包号

项目

型号配置

数量

交货期

第一包

火灾现场勘查专用车

别克GL8陆尊LT豪华版

一辆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第二包

消防宣传专用车

07款途胜2.7L自动四驱

二辆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第三包

消防安全教育专用车

金杯阁瑞斯智领系列标准型长轴9座

一辆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第四包

消防设施检测专用车

帕萨特领驭1.8T自动档

一辆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4、付款方式:货到需方指定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

5、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及产品经销许可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6、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具备3C认证。

7、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8、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三、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3、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列明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四、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 收取费用

本次项目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2007年9月19日13:30在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3号中航大厦101

邮政编码:300457

网 址:http://www.tedapurchase.com

电子邮箱:bid@tedapurchase.com

联系电话:022-******** ********

传真电话:022-********

联 系 人:崔伟 女士 蔡朋 先生

八、投诉接待:

单位: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和投资管理中心

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1区7楼

联系人:吕英

电话: ***-********

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

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

联系人:靳辉 、 李守明

电话:***-****************

采购单位: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开发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1日

附件1:

报价书(格式)

一、产品报价书

二、企业资质文件(供应商提供)

三、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提供)

四、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供应商提供)

产品报价书

单位:

序号

货物名称

基本配置

生产厂家

货物产地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合计

投标总价: ¥

大写: 元人民币

供应商需承诺以上报价为最终优惠价格(包括运输到货价格)。

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开发支队第三消防站消防监督检查车辆购置项目(招标编号:TEDAGP-2007-185)的投标活动。其在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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