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公路2012年部分隔离栅更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京沪高速公路2012年部分隔离栅更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2012年部分隔离栅更换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2012年部分隔离栅更换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冀华能招字2012-04-104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307辅道农科院东200米
采购人联系方式:武信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海盟 ****-********
采购数量:京沪高速公路2012年部分隔离栅更换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京沪高速公路
供货时间:本项目计划 2012年5月25日开工,计划工期为4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原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2009年3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已独立成功完成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更换或改造工程(必须包含隔离栅安装)的业绩,或合同里程不少于40公里的高速公路隔离栅安装、更换或改造工程的业绩,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只能有一家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近3年内完成的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工程合同额的多少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4、对未进入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为准)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名录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楼(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4 月26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 2012年 4 月26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中山宾馆六楼大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市庄路57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项目联系人:武信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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