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区文化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南区文化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南区文化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南区文化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如下:
a) 招标编号:GMTC123ZZFG0103JO
b) 服务内容及实施地点:中山市南区文化中心
c) 物业委托管理期限: 2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要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天内需进入工作区开展工作。)
(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2.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a)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3月31日至2012年4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b)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4月20日14:30~15:00。
c)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20日15:00。
3.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a)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b)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c)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4.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 合格的投标人基本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b) 具有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c) 在中山市有固定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场所租赁证),且该机构能独立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
d)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e)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150元人民币,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7.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 采购人:中山市南区文化中心
2 联系人: 林先生
l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l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l 电 话:****-********
l 传 真:****-********
l 邮 编:528403
l E - mail:*******@163.com">*******@163.com
l 联 系 人:梁碧
l 网 址:http://www.gdmeetc.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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