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誉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污水泵站进水水质在线监测安装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污水泵站进水水质在线监测安装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FS20021) 3、预算编号:14-Q20-0509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新建 8 个水质监测站点,水质监测参数为pH、COD、氨氮、总磷和总氮共计5个参数并建设相应的通信传输网络数据接入已建系统污水系统信息化项目。 5、交付地址:嘉定区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至2020年11月15日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9、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10、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0年11月15日 11、项目联系人:裘老师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6-16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23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6-16 09:00:00至2020-06-23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7-06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7-06 09: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六里中心路215号303室,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日9:00-09:30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可无线上网的并可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2)CA认证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九、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