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山路(扬子江路至港南路路段)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五峰山路(扬子江路至港南路路段)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0]五峰山路(扬子江路至港南路路段)道路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1
工程名称 五峰山路(扬子江路至港南路路段)道路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4月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4月1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项目编号:****************1
1. 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的 五峰山路(扬子江路至港南路路段)道路绿化工程 已经由 镇江新区经济科技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 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镇江新区大港 招标类型:施工 所属地区:镇江新区
(2) 工程规模: 路长760米,路宽40米,绿化面积约25000平米 建筑面积: 工程性质:园林绿化工程 招标金额:4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至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主项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6. 必要条件:
7. 可选条件:
8. 其他: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提供原件,纯绿化企业不需要提供)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8、资审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证原件;
9、提供资审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提供原件,纯绿化企业不需要提供)
10、招标人有权拒绝在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或有不当行为的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参与该工程的报名投标;
11、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
12、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未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13、本工程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时,招标人将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4、报名单位必须于参加资格预审前至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资格审查的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全称交纳。账户名等详见资审文件;
15、资审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否则拒收资审申请及材料。
16、投标人须提供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电子文档,并按要招标文件要求刻入投标光盘。
17、开标、评标方法和定标标准
(1)、根据苏建招(2010)333号文件精神,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本工程按下列程序评审:A、对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作废标处理;B、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当经评审的最低价有2家及以上时,由招标人确定排序先后。
①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认定:设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②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如有招标文件规定作为废标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③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④商务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会的商务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从最低的开始审查其是否以低于工程成本竞标。如果是,则其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不低于工程成本的三个中标候选人为止,经评审的最低价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倒数第三报价作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⑤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18、差额保证金: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19、付款条件: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时付至中标价的40%,余款在工程竣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照审计部门审核的工程总价分两年付清,即第一年付至审计总价的70%,第二年付清。(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2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请申请人于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两份及企业加密锁、CA证书到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长江路新广电大厦副楼二楼44H窗口)报名,凭交易中心报名发票至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9.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全部入围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2-4-1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2-4-10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2:00 下午起时间: 13:30 下午止时间 17:30
获取文件地点: 长江路35号(新广电大楼西侧滨江商务公馆405-408)
10. 请申请人于 2012-4-1 至 2012-4-10 每天上午 09:00 下午 17:3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长江路新广电大厦副楼二楼44H窗口) 报名。
11.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2. 招标代理机构: 长江路35号(新广电大楼西侧滨江商务公馆405-408)
联系人: 孙昊冲 电话: ****-********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4-1 至 2012-4-10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项目编号:****************1
1. 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的 五峰山路(扬子江路至港南路路段)道路绿化工程 已经由 镇江新区经济科技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 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镇江新区大港 招标类型:施工 所属地区:镇江新区
(2) 工程规模: 路长760米,路宽40米,绿化面积约25000平米 建筑面积: 工程性质:园林绿化工程 招标金额:4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至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主项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6. 必要条件:
7. 可选条件:
8. 其他: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提供原件,纯绿化企业不需要提供)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8、资审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证原件;
9、提供资审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提供原件,纯绿化企业不需要提供)
10、招标人有权拒绝在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或有不当行为的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参与该工程的报名投标;
11、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
12、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未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13、本工程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时,招标人将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4、报名单位必须于参加资格预审前至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资格审查的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全称交纳。账户名等详见资审文件;
15、资审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否则拒收资审申请及材料。
16、投标人须提供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电子文档,并按要招标文件要求刻入投标光盘。
17、开标、评标方法和定标标准
(1)、根据苏建招(2010)333号文件精神,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本工程按下列程序评审:A、对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作废标处理;B、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当经评审的最低价有2家及以上时,由招标人确定排序先后。
①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认定:设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②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如有招标文件规定作为废标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③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④商务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会的商务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从最低的开始审查其是否以低于工程成本竞标。如果是,则其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不低于工程成本的三个中标候选人为止,经评审的最低价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倒数第三报价作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⑤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18、差额保证金: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19、付款条件: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时付至中标价的40%,余款在工程竣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照审计部门审核的工程总价分两年付清,即第一年付至审计总价的70%,第二年付清。(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2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请申请人于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两份及企业加密锁、CA证书到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长江路新广电大厦副楼二楼44H窗口)报名,凭交易中心报名发票至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9.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全部入围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2-4-1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2-4-10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2:00 下午起时间: 13:30 下午止时间 17:30
获取文件地点: 长江路35号(新广电大楼西侧滨江商务公馆405-408)
10. 请申请人于 2012-4-1 至 2012-4-10 每天上午 09:00 下午 17:3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长江路新广电大厦副楼二楼44H窗口) 报名。
11.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2. 招标代理机构: 长江路35号(新广电大楼西侧滨江商务公馆405-408)
联系人: 孙昊冲 电话: ****-********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4-1 至 2012-4-10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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