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高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铁商业广场C051-C072商厅出租公告
赤峰市高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铁商业广场C051-C072商厅出租公告
赤峰市高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铁 商业广场C051-C072商厅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2020CQ011 赤峰市产权交易中心受赤峰市高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该公司高铁商业广场商厅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 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方:赤峰市高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0MY24T05 法定代表人:谭树文 经营范围:高铁项目投资与经营管理等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新城区八家组团临潢大街南、支七路以西东巨办公楼1号楼01061、01062
特别说明: 1、本次出租的房屋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中标租金。 2、意向承租人应在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及标的详细情况,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前提出。意向承租人一旦参加竞租,就应为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解租赁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等,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租赁要求。意向承租人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出租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赤峰市高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文书确定,赤峰市产权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竞租成功,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该高铁商业广场商厅无产权登记证,由政府文件支撑。 二、租赁要求 1、租赁后装修相关一切事务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但不得改变主体结构,承租方对商厅装修的方案需经甲方批准许可。 2、承租方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出租方规定的合同内容依法经营商厅,按照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证照。 3、租赁期内,在经营中产生的水费、电费、余热费、制冷费、税费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高铁商业广场商厅租赁税由出租方承担。 4、承租方不得将商厅转租、分隔、分租给第三方。 5、承租方在签订合同3日前,向赤峰高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1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结束后,在经营者无违约、无欠费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6、承租方不得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 7、租金缴纳:上交租,每次缴纳12个月。 8、其他费用:余热费、水费、电费、制冷费用自理,采用中央空调,制冷费用按余热费一半记取。 9、承租方开始入场装修的时间以高铁公司通知为准 10、三年的租金需要逐年递增。逐年递增比例为3% 11、未尽事宜见本项目《高铁商业广场商厅租赁合同》。 三、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人按《附件5: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0年6月16日8:30起至2020年6月30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日8:30起至2020年6月30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17:30止(银行到帐为准)。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6月16日8:30起至2020年6月30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赤峰站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88 六、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网络竞价时间:2020年7月1日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5: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在赤峰市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七、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承租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租保证金: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市长青支行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3117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0300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府佑支行 开户行行号:********0401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王府支行 开户行行号:********0076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5、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3070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租赁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而意向承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八、租金的支付 承租人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租成交租金即第一年租金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竞租保证金可转为竞租成交租金)。以后每年租金交至赤峰市高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每次交纳12个月,均为上交租。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赤峰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亚兴支行 开户行行号:********0255 九、意向承租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5、承租方提供承诺无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自然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4、承租方提供承诺无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十、资格确认 成交后,承租人持申请报名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赤峰市产权交易中心(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王府大街交叉路口北方时代设计院C座〈西门〉五楼综合办事服务大厅)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王希杰 电话:****-******* 发布单位:赤峰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6月16日 ********175*****2001.doc">附件0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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