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安保服务、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谷山森林公园安保服务、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6月29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XD2020-XF-C016

项目名称:谷山森林公园安保服务、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8256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品目

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谷山森林公园安保服务

(国内服务)

谷山森林公园安保服务要求

一、安保服务

(一)基本原则:

1、景区的安保工作由采购单位监管,信丰县谷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保安服务协议,明确相关职责,制定具体要求,确定信丰县谷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的责、权关系,接受采购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2、成交供应商依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聘请保安员,审核下发保安员《保安员证》,依据《劳动法》与保安员确定劳务、医疗、养老等责、权关系,负责领导管理保安员工作,一切劳务纠纷、工伤、医疗、养老等事务归成交供应商处理解决,与采购单位无任何关系。

(二)服务范围:

1、承担谷山森林公园景区门卫、昼夜安保巡逻守护、交通管理、配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景区秩序管理、景区大型活动安保任务,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

2、景区安保工作实行 24 小时值勤制和机动巡逻制,防止涉恐、涉袭、涉暴等事件的发生,定期组织各类预案演练,做到基本无治安案件、无火灾隐患,保障景区财产及人员的安全;

3、为确保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成交供应商须对保安队伍的管理过程、服务实现过程进行监控,收集客户单位反馈意见,及时对保安派驻服务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并负责跟踪、验证整改措施的落实;

4、保安员的日常护卫工作受双方共同监督,成交供应商具体执行管理监督及业务培训,组织不定期的查岗,每月至少组织四次夜间查岗,查岗情况及时向采购单位通报,并严格按照《保安员奖惩条例》进行处罚或奖励,采购单位单位可指派一名主管领导对保安队伍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对不称职队员,经查证属实后进行调换。

(三)服务地段:

信丰县谷山森林公园(含信丰阁建筑群、高佬庄入口广场、二附院入口广场、刘家入口广场、二附院入口广场至刘家绿道、游步道等)

(四)安保人员:13人(必须保证的最低人数,人员轮换自行安排)

1、高佬庄游客服务中心(计3人):两岗亭值班人员2人,守夜值班人员1人。

2、二附院游客服务中心(计3人):两岗亭2人,守夜值班人员1人。

3、刘家入口广场(计1人):广场、守夜值班人员1人。

4、西1驿站(计3人):驿站2人,守夜值班人员1人。

5、信丰阁建筑群(计3人):东一楼至七楼2人,守夜值班人员1人。

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如需增加安保人员以申请报告为准。

(五)单警装备配置计划:

1、全员着99式作战服、作战帽;

2、全员配备白手套(逢重大活动礼仪展示用);

3、全员配置对讲机,耳机式;

4、全员配置甩棍、警用手电筒;

(六)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保卫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执行采购单位安全管理规定、门卫管理规定、值班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做好门卫管理、车辆管理、游客出入管理和24小时值班守卫工作,维护景区正常工作秩序;

2、负责维护景区内外秩序,引导车辆按秩序行驶、停放,保证景区内外整洁、畅通、有序并管理进入景区的机动车辆,按规定做好登记工作,制止、劝离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入景区;

3、制止市民不文明、违法违纪行为(破坏绿化、乱停车、使用明火、打架斗殴及各类违法乱纪行为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止发生治安事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值勤时确保广场设施、设备安全完好;加强景区各出入口的管理,确保出入口畅通无阻,制止社会车辆、禽畜类、乞讨者、算命卜卦者、违规商贩等进入,及时制止张贴、散发小广告的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对景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违法事件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处理治案事件,同时做好应对与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5、看护好景区内路灯、栏杆、标牌、座凳、果壳箱、垃圾桶等所有园林、卫生设施设备。如在安保服务工作期间出现园内设施、设备损坏的(包括毁损、偷盗、乱涂乱画等情况),乙方需及时上报采购单位予以维修、恢复原状。

6、劝阻、制止携带宠物、危险品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品的人员及车辆进入景区;

7、执行景区重大活动期间或者特殊时期临时性规定,落实特别管理措施。

(七)值勤管理:

1、准时上岗,因故不能上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经领导批准(应提前一天请假);

2、交接班时,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交接者应将情况向接班者详细交代清楚,未有接班者接替,当班者不能离岗,交接班要有交接人签字;

3、值勤时必须穿着保安制服,统一着装,佩带标志,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处理问题要以礼待人,做到文明值勤,按规定坚持立岗迎候制度;杜绝对市民在语言上、行为上有不礼貌的事情发生;

4、严格执行采购单位制订的门卫和其他有关制度,责任区的物品等必须具有认可的出门证方能放行;

5、维护车辆进出秩序,防止事故发生,车辆进入责任区域的,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维护责任区内的治安秩序,处理一般的治安事件,对影响责任区内正常秩序的人要敢于管理、善于劝阻,但一定要以理服人,防止简单粗暴,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7、责任区发生不安全因素和事故苗头,及时报告采购单位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发生火灾、爆炸和其它事故的,在采取扑救等应急措施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和进驻单位;

8、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以及水、电、煤气总开关等设施,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急处理;

9、值勤巡逻的时间、人员以及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应在值勤记录本上详细记载,以备考查。

(八) 岗位管理:

1、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擅离职守;

2、不准在值勤时睡觉;

3、不准在岗位上打牌娱乐、干私活、看书报;

4、值勤中不得粗暴无礼,严禁打人、骂人;

5、严禁酗酒,值勤中不准饮酒;

6、严格遵守保安人员着装规定,保持服装的整洁以及穿着规范;

7、不准擅自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值勤区域;

8、不准擅自挪用和使用采购单位存放在保安责任区域内的车辆、设备和生活用品等;

9、不准私自接受采购单位和其他客户给予的物品和现金,严禁向采购单位和其他客户索取财物;

10、严格遵守岗位管理规定,未经许可不准将外来人员或亲人带入工作区域。保安队员违反上述规定以及受到采购单位投诉的,视情节分别给予教育、罚款、辞退(开除)等处理。

(九)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保安员在值班室必要的生活设施;

2、成交供应商配备必要的值勤工具,负责保安员的招聘录用、培训以及工资、福利待遇、服装等。队员服装统一穿着有本公司标志的保安制服;

3、成交供应商为保安员投保人身意外和公司保安责任险等保险;

4、服务费的付款方式一般按月支付。

(十)服务承诺:

1、严格管理,热情服务,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队员的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以内,退伍军人优先,身高1.65 米以上;

3、严格执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员日常工作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规定,定期组织军事训练和消防、防暴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安保工作水平,全面完成安保工作任务。

(十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对景区内突发事件做到有序高效处理,使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工作原则

(1)立足预防,争取主动。对景区内的安全工作引起重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相关记录,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2)快速应对,减少损失。如发生突发事件,各组应该按预案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突发事件预防

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进行一次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通知主办方人员,做好隐患整改;

(4)应急责任人

保安队长长为本区域责任人,值勤队员对区域内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判断和一般情况处置,并及时汇报至组长或请求支援,队长及时汇报至公司和有关部门。

2、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1)现场火灾事件

(1-1)发现火灾应立即切断火灾点电源采取措施予以扑灭,值勤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并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1-2)在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在岗人员应积极扑救,保护现场,疏通好消防通道,并派人在门口接应消防车以便消防队及时到达现场;

(1-3)、火灾扑灭后及时将起火原因和灾情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

(2)意外伤害事件:

(2-1)事故发生后,报警工作人员应及时向景区管理处及相关部门人员报告,并做好人员救助和现场保护;

(2-2)景区管理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处理,根据事故性质大小,向有关部门报告;

(2-3)景区内所有在岗人员在接到救援信息后应主动投入现场救援,并主动做好人员之间的分工协作;

(2-4)保安人员应负责保护现场并保管好伤者的随身物品。

(3)风雪灾害事件:

(3-1)在遇风雪灾害来临时,应加强检查区段内的安全情况,视情况决定是否暂停进入区域,加强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 24 小时畅通;

(3-2)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及现实情况与主办方商议,做好防灾抢险工作;

(3-3)灾后要及时做好恢复开放工作。

(4)爆炸(烟花爆竹)事件:

(4-1)发生爆炸事件,值勤人员应快速联系公安人员赶赴事发地点,及时制止,遇有伤及人员或严重隐患,做的有序组织群众安全疏散,其它区域的值勤人员要坚守岗位,稳定群众情绪,防止群众恐慌而引起混乱,造成踩踏事故发生;

(4-2)特殊区域现场值勤力量应全力以赴,防范未然,迅速保护人员及时撤离,并护送至安全地带。

(5)群众闹事事件:

(5-1)因个别人员情绪激动或仇视社会、受人蛊惑等,引发群众抛打物品、结伙打砸等事件时,各区域值勤人员要果断处置,避免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5-2)值勤人员根据各自岗位情况,做好群众情绪稳定和劝阻工作的同时,应迅速通知公安人员赶赴现场及时制止群众的过激言行,全力维护治安秩序并加强警戒和隔离工作,如发生群众燃烧物品行为时要坚决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6)盗窃事件:

(6-1)景区内出现盗窃事件,值勤人员应立即封锁管控区域,并协助公安人员做好录像、录音记录;

(6-2)立即对违法盗窃人员进行控制,避免人员伤亡,将盗窃分子带离现场,不得伤害盗窃人员,协助被盗人联系警方将盗窃分子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

(7)应急救援疏散广播词:

各位女士们、先生们:现在因有紧急情况需要进行清场,请大家不要惊慌,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离开!

(8)其他突发事件:

依据事故性质和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理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程度及大小,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

二、承包方式:

采用全包干的方式,即谷山森林公园服务任务包干、经费包干的方式实行全承包。采购单位将信丰县谷山森林公园安保服务任务及相应的经费承包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管理工作,并接受采购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

三、人员要求

1、日常安保服务:严格保证每天安保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3人 (女性不超过1/3)在岗,成交供应商须附安保服务人员名单及考勤记录表。严格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旷工、怠工等有违劳动纪律的行为,均应记录在案,纳入检查验收项目。人员轮换(休)由中标人自行调整。如查实在岗人员数不足,将按实工支付工资,同时成交供应商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按不足人数对应的工资进行扣罚。

2、安保服务人员需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五官端正、精神面貌佳、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身高1.65米以上、初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裸眼视力在1.0以上,年龄18-45周岁,其中新录用的男性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女性年龄不超过32岁。尽可能聘用复退军人、警校和安保学校毕业生。

3、安保服务人员应当具备安保服务专业知识,经政审、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和上岗证。拟派本项目的安保人员中至少须1人以上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

4、指派专人为乙方代表(即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的实施。

5、成交供应商派遣承担本合同安保服务工作的人员,其行为规范同时也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五、管理质量标准和管理考核方法、经费拨付方式

(一)安保服务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的安保服务质量,必须达到采购单位的工作要求。对安保服务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二)安保服务考核及经费拨付

1、成交供应商应认真按照本合同的要求进行管理,接受采购单位的联合考核评分。

2、公园安保服务经费的计算:按成交供应商中标价人民币元整元)平均分摊到12个月计算。

3、公园安保服务经费的发放:采购单位本月对成交供应商上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采购单位依据考核结果,拨付成交供应商上月的承包费,成交供应商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

4、严格保证派遣安保服务人员的数量,以保证公园安保服务效果;如查实在岗人员数不足,将按实工支付工资,同时成交供应商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按不足人数对应的工资进行扣罚。

5、接到社会投诉(媒体、报刊上播出或刊登的工作中出现的失误或其他情况被曝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000元人民币;接到上级反映出现管理不当,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00元人民币,接到市民反映安保服务人员履职不到位,及执勤不规范,影响公园形象,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00元人民币。

六、安全防护

1、在安保服务协议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安保服务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成交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或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当、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2、成交供应商应对其雇请的安保服务人员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采购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3、成交供应商应为其雇请的安保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在安保服务期间出现的人员意外伤、残、亡等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上报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安保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成交供应商应提醒甲方设置各类相应的安全警示牌;若成交供应商安保服务人员未及时发现、上报予甲方,而成交供应商安保服务人员在执勤中发生的所有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若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而造成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要求:

1、服务过程中产生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括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以及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全部费用(如:员工工资、员工服装、办公设施、工具、耗材、生活用品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开支。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履约期限内,所有法律、经济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如因保安服务人员离职、享受探亲假或请事假等而出现缺编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补齐,确保到岗人数符合约定(即13人);成交供应商自行配备保安服务人员所需的生活、工作等用品。

1

561600.00

谷山森林公园保洁服务(国内服务)

谷山森林公园保洁服务要求

一、保洁承包地段和保洁人员配备

1、承包地段:信丰县谷山森林公园(含信丰阁建筑群、高佬庄游客服务中心、二附院游客服务中心、刘家入口广场、二附院游客服务中心至刘家绿道、游步道等)。

2、保洁人员:10人(必须保证的最低人数,人员轮换自行安排)。

1)高佬庄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卫生间1人。

2)高佬庄游客服务中心至信丰阁路段1人(盘山公路)。

3)西1驿站、西2驿站、西3驿站共2人。

4)二附院游客服务中心至刘家广场1人、卫生间1人(计2人)。

5)信丰阁建筑群3人。

6)东、南、西、北游步道1人。

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需增加保洁人员以申请报告为准。

保洁内容及要求

(一)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总的质量要求:五净、六无、六不。即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边沟净、果壳箱(垃圾收集点)周边净、路沿石、花坛边角净;六无:无垃圾、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砂石泥土、无人禽粪便、动物尸体、无积存垃圾(果壳箱)、无杂草;六不:不花扫漏扫,不马虎扫,不漏装超装遗洒,不乱倾倒垃圾,不乱设垃圾点,不坐班怠岗。

路面、街道标准:

1、对人流量大的繁华路段每日清扫2次以上,全天巡回保洁(每15分钟循环1次),其他路段每日普扫2次,第一次早上4:30—7:30,第二次下午17点钟之前,白天全日巡回保洁至晚上,路面应见本色,即:地面无垃圾杂物、道路无泥沙、无杂草、无污水,每10m2内的香烟盒及相应大小的杂物不超过一个,清洁率99%以上。

2、路面、街道有污泥等需清洗的污渍必须及时清洗,保持路面干净清洁。

(二)垃圾清运、处理、处置标准

1、做到日产垃圾当日清运处理、处置完毕,日产日清率100%。

2、垃圾运输必须防上垃圾漏、散、滴等污染,运输沿途的车辆必须遮盖网罩,不得超高、超量装载,不裸露,保证干净,确保安全行驶。

3、垃圾桶(箱)应保持周边干净,无污渍、积水、整洁无臭味。

4、垃圾车、桶(箱)保持常清洗干净,垃圾桶(箱)3个月不少于清洗1次。

(三)公园、广场清扫保洁标准

1、广场硬质路面要做到路见本色,无砂石、无泥土、无废弃物,要及时冲洗路面。

2、桥梁走廊凉亭的栏杆要定期擦洗 (每天需擦洗一遍,污染重时须及时擦洗)。

3、所有的灯具应每天擦洗,灯具上不得有任何杂物(包括虫子及抹布碎絮)。

4、广场水面不得有漂浮物和沉积物。

5、确保雕塑、指示牌等各种设施的清洁。

6、绿地上不得有白色垃圾和杂物。

7、要及时清掏果皮箱内的垃圾,更换垃圾袋,冲洗内桶,每天清洗果皮箱外部,保持果皮箱干净整洁。

8、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必须配备统一的,有反光交通警示标志的环卫服装。

(四)公厕保洁标准及要求

1、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

2、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应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应光洁;公厕外墙面应整洁。

3、公厕内地面应光洁,无积水。

4、蹲位应整洁,大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

5、小便槽(斗)应无水锈、尿垢、垃圾,基本无臭;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6、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挂衣钩、冲水设备等应完好,无积灰、污物。

7、公厕外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应放置整齐。公厕四周3—5 米范围内,应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8、应定期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环卫考核扣分标准。

(五)水面管理标准

水面管理范围内陆域基本清洁,无废弃物(垃圾)、吊挂物和杂草。景观区等保持清洁,无痰迹、瓜皮、果壳、纸屑、烟蒂等散落物。

(六)垃圾清运处理处理标准:

1、各组当班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按时、足员上、下班,做到不迟到、早退及怠工,确保人员、时间、效果三到位。

2、垃圾收入集点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巡回保洁,做到垃圾随产随清。

3、必须做到“车离点净”和装车无“穿裙戴帽”现象,确保垃圾点每次清运后周边干净无垃圾。

4、垃圾必须清运至采购单位指点地点,垃圾清运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环卫考核细则及经费拨付

1、成交供应商应认真按照本合同的要求进行管理,接受采购单位的联合考核评分。

2、公园保洁服务经费的计算:按成交供应商中标价人民币元整平均分摊到12个月计算。

3、公园保洁服务经费的发放:采购单位本月对成交供应商上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采购单位依据考核结果,拨付成交供应商上月的承包费,成交供应商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

4、严格保证按规定的保洁服务人员的数量(10人)在岗,以保证城市保洁服务效果;人员轮换(休)由中标人自行调整。如查实在岗人员数不足,将按实工支付工资,同时成交供应商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按不足人数对应的工资进行扣罚。

(一)道路清扫保洁

(1)道路上有杂物、纸屑、烟头、废弃物(含所有车道、人行道、隔离桩、行道树根、绿化带)每100米发现3处以上扣1分,情节严重者加倍扣分;路面有积水(雨天除外),每平方米扣1分。

(2)作业范围内有暴露垃圾堆,大堆(一板车)扣5分,中堆(一三轮车)扣2分,小堆垃圾(一铁锹)扣1分。

(3)路面、路牙、隔离桩下有积灰、路面出现抛撒滴漏,接报后30分钟内未赶到现场作业扣1分,超过该时间一倍未赶到现场作业扣4分。

(4)道路垃圾不能随扫随清,归堆量过大,影响公园交通,每例扣2分。

(5)窨井盖不洁,抄告后仍未及时整改的,每处扣1分。

(6)高温、扬尘情况下,须增加冲、洒水频次,未按要求不能达到降尘、降温要求,每例扣1分。

(7)随意焚烧垃圾或有意将垃圾、泥沙扫入下水道或倒入花坛、河边、路边等,发现一次扣2分。

(8)不穿戴有安全标识的环卫服装,不按操作规程作业的,每次发现一人扣1分。

(9)每天人工清扫、保洁作业人员与配置方案不符,每少1人扣1分。

(二)公园广场清扫保洁及公厕管理

(1)路面有杂物、纸屑、烟头、废弃物(含所有车道、人行道、隔离桩、行道树根、绿化带)每发现3处以上扣1分;路面有积水(雨天除外),抄告后仍未整改的每处扣1分。

(2)发现雕塑、指示牌、桥梁凉亭扶手等设施上有灰尘的,发现一处扣1分。

(3)广场水面上发现一处漂浮物和沉积物,扣0.5分。

(4)绿地上不得有白色垃圾和杂物,每发现一处扣0.5分。

(5)公厕有明显臭味,扣1分。

(6)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有积灰、污迹、蛛网,有乱涂乱画,每处扣0.5分。

(7)公厕内地面有积水扣0.5分。

(8)蹲位不整洁,大便槽两侧有粪便污物,槽内有积粪,每处扣0.5分。

(9)小便槽(斗)有水锈、尿垢、垃圾扣0.5分。

(10)公厕外环境不整洁,有乱堆杂物扣1分。

(11)公厕未定期喷洒灭蚊蝇药物,每发现一次扣1分。

(三)果壳箱维护

(1)未要及时清掏果皮箱的垃圾而造成满溢的,每次检查发现一个扣1分。

(2)未及时清洗果皮箱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3)未及时清理果皮箱上粘贴垃圾小广告的,每次检查发现一个扣0.5分。

(4)做好果皮箱的监护工作,对损坏的果皮箱未及时上报每只扣2分;被盗果皮箱照价赔。

(四)水面保洁清淤5分。水面有垃圾、纸片、塑料袋扣1分1处(10㎡内),堤岸有污泥垃圾1分/处,有飘浮垃圾1分/处、水质混浊扣1分/处,清污泥半年少于1次扣5分。

(五)市民投诉、媒体曝光

(1)凡经电视台、广播电台、各种报纸、媒体曝光的问题,经采购单位核实后,按责任事故处理,每件扣除2—5分。

(2)凡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政协、人大提案、议案提出的业务质量和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核实后,扣2—5分。以上各项目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

四、评分办法及结果计算

(1)考核分数采取百分制,清扫保洁服务费根据当月考核分数进行拨付。

(2)当月考核分数采取日常考核与月考核结合的办法,其中日常考核占上月考核分值的60%,月考核占当月考核分值的40%,上级领导发现问题每次扣除10分(在月考核中体现)。

①月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者,评为达标,全额拨付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

②月考核得分86分至90分(含86分)者,评为基本达标,每低于达标分90分一分,扣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的1%,以此类推计算拨付当月养护服务费,即当月核定经费=计划服务费×[1+(当月得分-90)%]。

③月考核得分85分以下者,评为不达标,每低于达标分90分一分,扣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的1%,以此类推计算拨付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即当月核定经费=计划服务费×[1+(当月得分-90)%]。

(3)实行黄牌警告制

①对二次通报的同一个问题或连续二次考核不达标的项目;

②存在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

(4)建立举报投诉制

在清扫保洁范围内或保洁作业过程中凡受到举报、投诉、通报、媒体曝光、上级领导点名批评,造成负面影响,经查属实后,在当月月综合考评中按照清扫保洁服务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扣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四、其他要求:

1、服务过程中产生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括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以及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全部费用(如:员工工资、保洁、垃圾运送、洗涤、员工服装、办公设施、工具、生活用品、耗材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开支。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履约期限内,所有法律、经济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如因保洁服务人员离职、享受探亲假或请事假等而出现缺编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补齐,确保到岗人数符合约定(即10人);成交供应商自行配备保安服务人员所需的生活、工作等用品。

1

264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人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提供壹年的服务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6月17日至2020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方式:现场购买或转账至代理机构账户(转帐汇款时请备注“XFXD2020-XF-C016工本费”字样,以邮件方式发送到:xfxdztb@126.com,邮箱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另附转账凭证”)。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6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须在响应截止时间止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7.2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服务管理任务包干、经费包干的方式实行全承包,采购人将服务任务承包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管理工作,经采购人确认符合要求后服务费在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7.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其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评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审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1),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审专家在评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信丰县谷山森林公园管理处

地 址:信丰县谷山森林公园

联系方式:何先生,137*****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联系方式:刘小冰,****-*******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信丰县支行

户 名: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510 2012 0900 0025 842

邮 箱:xfxdztb@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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