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龙山高速大队民警食堂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龙山高速大队民警食堂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PZCY201203G105
二、招标项目及工期
1.工程名称:龙山高速大队民警食堂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龙山高速大队民警食堂
3.工期要求:45天(日历天)
4.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5.工程预算:人民币贰拾陆万伍仟捌佰柒拾玖元零角玖分(¥265879.09)
招标范围与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各内容进行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总承包三级的资质等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履行本工程所必需的专业施工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注与原件相符)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3月31日至2012年4月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正常上班);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海港大厦9楼G号);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踏勘现场:
1、报价人必须到现场踏勘,经采购人允许报价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
但报价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报价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
和风险。
2、联系人:邹晓静 联系电话:135*****996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4月19日上午10:00-10:30(北京时间)前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4月19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海港大厦9楼G号)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有疑问请以书面方式传真、电、邮至我中心。
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尾市公安局
地址:交警支队龙山高速公路大队
联系人:邹晓静
电话:135*****99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516600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海港大厦9楼G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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