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第四批甲控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第四批甲控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第四批甲控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施工各标段承包人已经确定。中铁三局、中铁十一局两家单位分别为HCZJ-Ⅰ、HCZJ-Ⅲ 标两个标段的总承包人。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7号令、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承包人对甲控物资设备实行共同招标采购,经招标人协商一致,由中铁三局集团沪昆客专杭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作为本次招标的组织单位,负责牵头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进行再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杭州至长沙段浙江境内正线全长295.185km(不含越江隧道工程)。项目位于浙江省东北部,杭州湾南岸,东起杭州东站,向西经萧山站、诸暨站、义乌站、金华西站、龙游站、衢州站、江山站后线路向西至江西。新建正线桥梁143座214.9Km,隧道34.5座22.995Km,路基57.29km,占新建正线长度的比例依次为72.8%,7.79%及19.41%。正线铺轨602.396公里;站线铺轨67.239公里;车站7个;静态投资约370.68亿元(不含越江隧道、艮山门动车运用所、杭州北货场)。各招标人具体施工标段见附件1《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施工标段划分表》。
本工程总工期42个月, 2010年2月份开工,于2013年7月份竣工。
2.2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印发<铁道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39号);
(6)《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8)《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10)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45号);
(11)铁道部《关于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92号);
(12)关于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站前工程甲控物资(钢材等)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1]64号)等规定。
2.3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钢材约10..5万吨;各包件招标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期等详见附件2《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第四批甲控物资招标包件划分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合格投标人具有的基本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2009年及2010年)未出现连续亏损;
3.1.3产品制造工厂的生产工艺先进,生产设备和检测、试验设备齐全;
3.1.4 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1.5 履约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违约信用纪录。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 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3) 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4) 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5) 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并提供厂家授权代理证书原件。
(6) 拥有省部级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招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 必须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至少有两项及以上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供货业绩证明(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3.3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的其它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3.3.2产品制造商与授权委托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3.3.3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制造工厂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能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3.3.5生厂商在同一包件内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四路89号中铁三局集团公司杭长客专工程指挥部,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铁路一级或二级市场交易证、投标申请表(附表1)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2 年4 月 27 日 08 时00分至 9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 4 月 27日 9 时 00 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时间,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 14 楼大会议室),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钢材投标保证金每个包件 20 万元整不接纳现金,不计息,不接受个人汇款,请电汇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开户行:工行杭州城站支行;账号:****************714;并保证开标前到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35号1号楼15B层
邮 编:310009
联系人:任志强
电 话: ****-********
传 真:路电047-30156;市电****-********
电子邮箱:ttrzq@163.com
2、招标人:
(1)Ⅰ标: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四路89号
邮 编:321001
联 系 人:赵铁民
联系电话:151*****788
传 真:****-********
电子邮件:ztsjhyjwb@163.com
(3)Ⅲ 标:中铁十一局集团公司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周佐远
联系电话: 137*****383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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