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昂溪区榆树屯化工集中产业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招标公告
昂昂溪区榆树屯化工集中产业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招标公告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化工集中产业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化工集中产业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项目
1.2项目编号:ZCAA********01
1.3采购内容:见下表(详尽采购需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1 包 | 项目名称 |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化工集中产业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项目 | ||
采购需求概要 | 完成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化工集中产业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并需要通过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技术评审。 | |||
预算(最高限价) | 350,000.00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2.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站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2.5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7.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材料须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编制。
3、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4、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四部分);按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采用网上参与的方式):
5.3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分网官方网站,请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
5.4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6、开标
6.1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9时00分,请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6.1.4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放弃响应,需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插入CA锁后取消上传投标文件。响应供应商应当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响应无效。
6.1.5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以下简称工具软件)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qqhrtf)请通过系统上传。
6.1.6、请供应商务必使用企业锁生成投标文件,不要用法人锁生成投标文件。
6.1.7网上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的网上解密
6.2.1网上解密时间:2020年7月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6.2.2响应供应商在解密时间内使用单位CA锁登陆系统,到“采购业务”-“远程解密”,找到开标项目,可以通过编号或名称搜索,点击项目后面的“操作”,点击“我要解密”按钮,输入CA锁密码。成功解密后状态会显示“已解密”。
6.2.3解密时间过后,解密成功家数不足三家或不满足项目要求的,提示流标。
6.2.4投标文件解密时需要插上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且正确输入密码。
6.2.5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解密时间截止后,供应商继续自行解密的,报价将被系统自动公布,后果自负。
6.2.6未能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若系统识别出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6.2.7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
6.2.8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
6.2.9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3关于澄清说明
6.3.1请供应商保持网络稳定并时刻注意系统提醒的消息(手动刷新页面),评标委员会若有需要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以系统提醒的消息,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说明。
6.3.2如果由于供应商电脑问题或网络不稳定导致无法收到澄清说明的待办提醒后果自负。
6.3.3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出澄清说明的,后果自负。
6.3.4请供应商参考相关浏览器设置手册,提前将环境调试好。
6.5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95。
7、质疑
7.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3交易中心质疑受理联系电话:****-*******。
8、采购人
单位名称 |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 ||
单位地址 |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兴盛路1号 | ||
项目联系人 | 周佳乐 | 电 话 |
9、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 |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 址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 ||
联系人 | 顾城、吕俭男 | 电话 |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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