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创新大厦文化展馆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红旗创新大厦文化展馆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红旗创新大厦文化展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0736-FP********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旗创新大厦文化展馆项目已由 中国一汽发[2020]5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红旗创新大厦文化展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红旗创新大厦文化展馆作为政企合作的创新示范项目,旨在通过打造和运营“全球首个智能化全场景应用数字展馆”,实景展示红旗品牌文化和创新技术,成为人们参观一汽、了解红旗的必达之站。
展示馆是集多媒体互动、沙盘模型、三维影视动画、场景还原、展览展示、灯光营造、综合布展设计策划及基础装修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复杂工程。
文化展馆在红旗创新大厦总体装饰装修完成的基础上以固定资产方式投入展品、展柜、设备等,进行展馆的布展建设。根据展馆的功能要求进行空间配置,室内布展面积约3100平米,其中一层展厅1100平米,二层展厅2000平米。
2.3招标范围:文化展馆F1和F2层的方案设计、采购、布展施工、验收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创意策划、方案设计、展陈文案编制。
(2)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包括:
1)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
2)EPC总承包范围内从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
3)EPC总承包范围内的竣工图编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格式装订成册)。
(3)项目的布展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工作:
1)布展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模型制作安装、陈列布展施工、艺术照明、多媒体展项设计与实施(含互动展示系统、投影演示系统、无线讲解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影视动画创意制作、屏幕数字内容制作、网络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弱电机房、展厅系统集成与调试等)。
2)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
3)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单位自行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管理、业主平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配合管理、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项目单机试运行、联动试车、各类设备的保修、售后维护、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国际汽车公园内。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施工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布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以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3.3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则至少联合体成员之一须满足)近年(2017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具有与本次招标工程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设计或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的工作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且满足本招标文件资质要求。本项目招投标环节只要求由牵头人进行办理,投标文件中所有签字盖章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联合体协议书除外)。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投标单位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全部成员须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2019年12月之后开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示页。
3.8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11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如有)、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鉴于目前疫情情况,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6日11:00至2020年06月23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将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发送至huanghaiguang@faw.com.cn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同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采取网上汇款(汇款账户: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帐号:****************166)的方式,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08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421)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在发售期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新红旗大街1号
联 系 人:王志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 编:130011
联 系 人:黄海光
联系电话:****-********/166*****69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行 号:********0121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0年06月16日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7@qq.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
长春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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