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大一局“观天下小区”南区二期房地产开发项目(51#-55#楼、2#地下车库、97#变电室)工程51#-55#楼保温招标
中建大一局“观天下小区”南区二期房地产开发项目(51#-55#楼、2#地下车库、97#变电室)工程51#-55#楼保温招标
招 标 文 件
一、招标说明: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大观天下小区”南区二期房地产开发项目(51#-55#楼、2#地下车库、97#变电室)工程因施工需要,需进行保温工程 的招标,希望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及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认真填写,招标人将根据各投标人所报情况进行选择,谢谢支持!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大观天下小区”南区二期房地产开发项目(51#-55#楼、2#地下车库、97#变电室)工程
3、工程地点:北至焦顶山路,东临谷阳路,西南至恒运路
4、招标内容:51#-55#楼外墙、屋面等保温
5、工期:按招标方要求
6、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招标人认定的合格分包方,且具有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方必须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证明供招标人查验。投标人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招标人要求,工期在招标人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及编制投标书及所需的各种清单,任何不依从此点而按其它原则或方式编写的投标书和清单,其投标后可能因此不被考虑。报价若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则其投标亦可能不被考虑。如果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及其对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3、招标文件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施工试验、施工管理、建设场地准备、施工试验费、住宿、临时设施、保修、维护、利润、风险、管理费、税金、包干费以及不少于2%的安全生产费等完成本工程规定的承包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然及气候因素、环卫、市容、施工场地及现场条件、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施工、安装、运行和维护的所有费用及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影响因素所带来的施工费用增加。
5、履约保证金: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1% (底线),履约保证金不足1万的按照1万元缴纳。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到甲方财务部缴纳。如施工过程完全按合同约定履约,该履约保证金余款在本工程完工并经甲方组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并办理完结算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
6、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一线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施工现场所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品(包括安全帽、安全 带、安全网、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等)由总承包单位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费用由总承包单位代付代扣。
7、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自身企业成本价报价。
四、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经考核选择3家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期要求:工期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按招标人进度计划完成。
中标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确定的进度计划实施本工程,如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向招标人支付误期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投标人须向招标人赔偿人民币1万元/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3、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镇江当地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及有关验收评定规范要求。由于材料及施工而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均由分包方(中标的投标单位)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承包方式:本分包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暂定工程量方式,分包单位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保修,保修期竣工验收后 2年。
5、报价要求:
1、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报价;
2、列明项目(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3、税金计入报价,如遇国家税法调整,按国家相关税费政策规定进行调整执行。
4、列组价明细,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辅材费、其他费(管理费等)、税金等;
5、招标人暂提供:场地、道路、水、电。
6、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充分了解本工程施工图纸,严格按照技术要求、镇江当地相关规范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其费用已含在中标的综合单价内。
7、工程量计算原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量原则依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搭接及附加层用量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计算面积)。
五、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本工程付款方式:工程款按月支付,一般月份支付比例为审核已完成工程总价款的6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甲方指定的工作内容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75%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后支付比例为审核已完成工程总价款的85%,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结算完成后6个月内付至工程价款的95%,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结束后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后12个月内付清(无息)。
2、付款方式为网银转账或抵房。
3、如有违约责任情况发生,在每次付款时扣除相关费用。
4、在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供正式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招标方、中标方责任及义务
1 、招标方责任:
1.1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招标方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中标方的保温施工方案。
1.2 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检单位对保温基层找平进行验收。
1.3 开工前负责提供符合镇江市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保温施工作业面及安全施工保障条件。
1.4 协调保温施工与其它工序施工之间的关系。
1.5 及时提供中标方施工所需指令、批文、图纸洽商等有关工程文件。
1.6 监督检查中标方施工,办理验收手续。
1.7招标方应对本单位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进行公示,对现场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信息及应急渠道与中标方现场代表进行沟通;
1.8招标方有责任对进入现场的中标方人员进行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相关的教育和指导,并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1.9 施工前招标方应向投标方现场操作负责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交底和提出环境保护作业的要求及措施,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 、中标方责任:
2.1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
2.2按设计质量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根据招标方月、周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2.3施工前先做样板,经招标方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2.4中标方供应材料时,应保证保温材料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和镇江当地保温材料产品质量要求,并提供进场材料的材质证明和复试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
2.5明确工地负责人,并向招标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保温工种上岗证。
2.6中标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招标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的有关要求,自备符合招标方CI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等施工防护用品。
2.7负责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投标方自费予以修复。
2.8中标方须负责提供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机具及随机所用的电线和配件,并保证所用机具性能良好,符合招标方的安全要求及国家和镇江当地的有关规定。
2.9遵守招标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
2.10中标方负责保管及维护招标方提供给投标方的临水、临电设施及设备,如有丢失、损坏,投标方照价赔偿。
2.11冬雨季施工的措施(如有时)所需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单价中,无论发生何种情况价款均不作调整。
2.12中标方负责对保温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工程完工验收时提交一套完整的属于分包范围内的竣工资料。
2.13经双方约定,由投标方配备的施工人员必须做到坚守岗位,服从招标方统一调配,接受招标方的安全交底,全力配合施工,但有权拒绝不符合操作规程的指挥。
2.14中标方人员食宿自理,费用自行承担。
2.15 中标方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招标方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管理办法。遵守国家及镇江当地政府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16中标方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管理制度,并对其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有关的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与招标方现场要求保持一致,并报招标方批准;如中标方独立取得认证,现场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需报招标方审批;
2.17中标方进入现场后应确保:
1)现场的机械设备、检测装置、安全防护设施须经招标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对噪声污染严格控制在国家和镇江当地标准范围内;
2)必须选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规范使用。对特种作业人员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配备齐全;
3)施工中要严格按照招标方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对粉尘、废水、废气、有毒有害及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排放,减少污染;
4)现场的生活设施及安全用电、节能等管理措施必须符合招标方管理要求;
2.18甲、乙双方因未能履行上述责任和义务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处罚,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2.19 若出现任何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时,中标方应遵守并执行政府或镇江市当地医疗卫生局及招标方为处理和克服上述传染病而可能制定的规章、命令和要求,并承担为完成上述要求而发生的费用。
2.20 中标方所使用的材料应是绿色建材、环保产品,在工程验收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时,若因投标方施工或所使用的材料原因导致空气质量检测不合格,则投标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21 中标方负责配合招标方进行分包施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并完成符合技术要求的技术资料。
2.22中标方必须在中建集采平台注册,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书(一式两份盖公司红章):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附件,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填写。
2、企业荣誉、信誉、实力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盖公司红章):包括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获奖证书等。
3、密封要求:用档案袋将序号7.1、7.2所述内容盖章密封,并在档案袋上加盖公章。
八、投标工作程序
北京时间2020年6月26日10:00前送投标文件;
地点:镇江市京口区中建大观天下南区二期工程项目中建一局商务部
2、投标书必须于上述注明的日期前,将密封标书送交招标人,逾期无效;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九、其它
招标单位选定中标单位后,双方签订分包合同,相关事宜在分包合同中明确。此次报价不作为合同单价的最终价格,最终价格以分包合同价格为准。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及不合理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单位负责。
十、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镇江市的各种法律、法规,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包括CI、质量、安全、贯标等方面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中标单位应确保自身施工队伍必须是成建制的。中标单位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它地方雇佣的所有雇员、劳务人员,包括他们的膳食、报酬、保险、交通和各种证件的办理,特别是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的诸如暂住证、务工证、市场进入许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
3、中标单位应遵守招标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严格现场管理,如技术工种需持证上岗、工人上岗前安全交底,民工安全、卫生及文明施工教育等,并采取其它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
4、中标单位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工人均须提供健康证,发生任何职业病等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十一、投标单位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24号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应要求
(一)实名制管理
1、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地方政府要求和合同约定执行,乙方对项目现场的所有农民工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并配合甲方对其劳务用工按时进行上报,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及时向甲向提供相关资料;
2、乙方与农民工的书面合同需约定工资支付标准、周期和计价方式等内容,必须约定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同时计价方式必须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一致;
3、甲方在项目部配备的劳资专管员,有权对乙方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乙方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4、对于实名制管理如因乙方的不实上报(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漏报或虚假填报),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因诉讼、调解、仲裁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并在下一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乙方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
(二)、委托支付
1、自2020年5月1日(含)起,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出具委托书;
2、每月25日前,乙方盘点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的工作完成量,并编制“*月度工资支付台账”(以下简称“台账”)(详见附件), 28日前将台账原件报于甲方劳资专管员,并提供相应的代扣代缴证明;
3、台账中“应得工资”总额与甲方审核认可的月结单中“人工费”总额保持一致。且台账需经农民工本人签字、摁手印及乙负责人签字确认;
4、乙方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如延期上报或未上报,甲方将停止支付任何款项,直到收到台账再行支付,乙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该台账原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三)、支付及发票。
1、甲方根据乙方编制的台账,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乙方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2、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金额视同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乙方需给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票需合法、真实有效,不得存在伪造、虚开、套开等弄虚作假行为;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支付保函或保证金,金额为壹万柒仟元整。
(四)、如乙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拖欠款清偿前甲方有权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工程款,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招标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