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检院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农检院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农检院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 辽宁省农产品及兽药饲料产品检验检测院 委托,对 辽宁省农产品及兽药饲料产品检验检测院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NSY********)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分析天平、pH计 |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 是 | 分析天平(1套): 1.最大秤量:220 g 2.可读性:0.1 mg 3.重复性(校验砝码):0.1 mg (100 g) pH计(1套): 1.pH-范围:-2.000 至 20.000 2.pH-分辨率: 0.001 / 0.01 / 0.1 3.pH-重复性:± 0.002 分析天平(1套): 1.最大称量范围81/220 g 2.可读性0.01 /0.1mg 3.重复性0.007 mg | 3套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77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77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15日08:30时起至2020年6月18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2020年6月22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会议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8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农产品及兽药饲料产品检验检测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281号
项目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 户 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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