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社保IC卡卡片及个人化服务招标公告

金融社保IC卡卡片及个人化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现就金融社保IC卡卡片及个人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金融社保IC卡卡片及个人化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A230001H********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金融社保IC卡卡片及个人化服务。

采购有效期:两年

中标供应商数量:2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国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投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取得银联标识产品企业资质认证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认证,提供符合贵州省人社部门备案要求的社保IC卡芯片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使用授权书和供货承诺函

8.获得至少一家总行级别的智能卡供应商资质或省级级别银行的社保IC卡供应商资质。

9.2018年以来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类似产品销售业绩。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商务城B区金融商务区西区四栋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办公大楼2305室)现场报名。


六、说明

投标供应商报名同时须在报名前自行登录农行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经审核通过,登录网址“https://e.abchina.com/jcgys/”。(注册账户名称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第9位到第17位,注册后请联系林女士审核,电话:****-********)。具体要求参见网站公告。

七、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商务城B区金融商务区西区四栋

联 系人:陈女士

电话 :****-********

邮箱 :chenyuangz@abchina.com

八、有关要求

(一)本项目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出具授权书)当面报名,不接受其他非现场方式报名。

(二)报名材料制作及封面要求。材料纸张规格统一采用A4并胶装,封面标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金融社保IC卡卡片及个人化服务项目报名资料、“报名单位:XXX公司”等字样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材料内页要求。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材料内容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取得银联标识产品企业资质认证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认证,提供银联标识产品企业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符合贵州省人社部门备案要求的社保IC卡芯片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使用授权书和供货承诺函(原件);

5.提供至少一家总行级别的智能卡供应商或省级级别银行的社保IC卡供应商供货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提供2018年以来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类似产品销售合同至少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与要求5提供资料不得为同一份)。

7.需出具“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和“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公司自评估材料,自评估材料应包括尽职调查关注要素(尽职调查关注要素详见附件)。

9.其他资料(如有)。

六、声明

1.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接受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2.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3.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及准备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4.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我行对其资格审核之用,恕不退还。

5.提供的所有证照须在有效期内。

6.供应商通过报名审核或接受项目邀请后,未参加项目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与当年其他项目的采购。

7.本次采购遵循调查合格后签约原则,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调查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尽职调查。通过尽职调查的供应商,方能根据评审结果与采购人签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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