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医院GE64排CT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人民医院GE64排CT维保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JS2020-11ZB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市人民医院
地址:宝鸡市新华巷24号
联系人:宝鸡市人民医院经办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宝鸡市鼎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新建路122号8楼
联系人:刘璇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宝鸡市人民医院GE64排CT维保服务项目3年
项目概况:GE64排CT,数量1台,设备维保期限3年
项目用途:GE64排CT维保服务(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
*******.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带有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3)投标人具备经营招标服务、货物的经营范围,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6)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状况报告;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16 09:00:00至2020-06-2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鼎一公司会议室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发售时间: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2、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8项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须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29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鼎一公司会议室鼎一公司八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6-29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鼎一公司会议室鼎一公司八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建行宝鸡高新大道支行
3、开户银行:6100 1629 3000 5250 0662
4、账号:6100 1629 3000 5250 0662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