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庭审语音识别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庭审语音识别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吴兴财采确[2020]1756号批准,现就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庭审语音识别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仁皇采字20200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语音识别设备 | 批 | 1 | 65万元 | 详见第二章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 6月 16日至2020年6月23日(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2、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湖州市吴兴区公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wuxing.gov.cn/)“政府采购”版块下载。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30日13.:30。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供应商应于2020年6月30日 13.:30(北京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
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13.:30至14:00(30分钟)。超过磋商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5、供应商将加密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6、具体的磋商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八、磋商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下午13.:30时前
九、磋商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磋商时间:2020年 6月30日下午13.:30时整
十一、磋商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明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在线磋商响应文件。
2、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今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败的,责任自负。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吴兴区公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wuxing.gov.cn/sy/index.html)“政府采购”版块。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金 联系电话:****-*******
质疑函接收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7层703
账户名称: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山支行
2、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佳骏 联系电话:0572- *******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吴兴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505/20206/04ff0ee8-d0e7-4137-a2b5-b0a6ce4e5a62">磋商文件-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庭审语音识别设备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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