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机招标公告
摇号机招标公告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摇号机询价采购函编号:
本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摇号机一台,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 2012年4月6日1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超过预算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确定重新询价或直接确定成交结果。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故2个工作日内不领取成交确认书或领取后2个工作日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由财政部门视其情节做出处罚决定。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付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5、本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履行询价采购合同,如出现违约,并由财政部门视其情节做出处罚决定。
二、采购需求:
奇奇J400搅拌式摇号机1台,配:号码球一套,装球盒一个及软件光盘、说明书。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供货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供货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三、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款、税金、运费、项目验收合格前的其他费用及保修费用。
2、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商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低于厂商标准的按厂商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一年。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如为授权代表签名,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质量承诺。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装订并密封后递交本中心,一式两份。
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程克云、胡奇勇
联系电话:****-******* 传真:****-*******
详细地址:绩溪县城木牌楼10号(适之路华阳派出所隔壁)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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