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笔记本电脑、多媒体投影机招标公告

教育局笔记本电脑、多媒体投影机招标公告

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笔记本电脑、多媒体投影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的委托,就其笔记本电脑、多媒体投影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 联 系 人:刘斌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庄宜霖 李帅 陈力芹

联系电话:****-******* *******(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zhuangyilin@qdbidding.com

开户行:日照银行昭阳支行

账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39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笔记本电脑、多媒体投影机

招标项目编号:WT-RZLSH-*******

招标项目内容:简要内容如下

第一包:笔记本电脑;第二包:多媒体投影机;包括设备的供应以及安装、调试等总包内容。具体参数指标请查阅招标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投标人自身所生产的,则第一包须具有所报电脑品牌的生产(销售)许可资格;第二包须具有所报投影机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培训能力。

4.非日照市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日照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5.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

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22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2年4月23日14:00-14:30,采购代理机构在岚山建设局一楼交易中心大厅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4月23日14:30。

八、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2年4月23日14:30在岚山建设局一楼交易中心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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