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污染场地”两个示范场地调查修复全过程纪录片以及项目宣传片制作咨询服务意向招标公告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污染场地”两个示范场地调查修复全过程纪录片以及项目宣传片制作咨询服务意向招标公告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污染场地项目”

两个示范场地调查修复全过程纪录片以及项目宣传片制作咨询服务

意向征询公告

一、项目背景

为落实《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POPs公约)《国家实施计划》有关要求,控制并逐步消除POPs污染场地环境安全隐患,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污染场地管理项目”(以下简称“污染场地项目”)。项目旨在提升我国场地污染管理能力,并对POPs污染场地(含其他污染物)的环境无害识别和清理进行示范。

为向污染场地调查、管理和修复等相关行业组织和监管机构推广污染场地项目示范场地的成功经验和成果,提高相关人员的技术知识水平,同时提高非政府组织和广大公众对于污染场地对于人体、环境的危害和其可持续开发、利用价值的认知和重视程度,我中心拟选聘一家单位制作两个示范场地的调查修复全过程纪录片和一个项目宣传片。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纪录片和宣传片的制作和发布,达到宣传项目执行情况和成果、推广示范项目优秀技术和管理经验的目的,提高公众对土壤污染防治和污染场地修复管控等认知和意识。


三、主要工作内容

任务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3.1污染场地示范项目2个纪录片和1个宣传片制作

(1)制作广东和山东两个示范场地纪录片和项目宣传片的拍摄的实施方案

了解项目背景,以人员访谈、调查评估、工程修复等作为选定拍摄的对象,沟通选定拍摄的示范场地的项目进展计划,制作两个示范场地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纪录片的实施方案。根据项目目的及意义,纪录片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准备阶段内容,场地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方案、修复行动和完工等过程,应反映项目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目标等。对于场地宣传片,围绕广东、山东、重庆和辽宁示范场地项目,结合中国土壤污染防治和污染场地管理等未来发展,体现出项目目标、内容、意义,行业发展,污染场地管理和修复技术等内容。确定宣传片的拍摄实施方案和视频主题。

合理安排时间进度和人员分工。方案需得到FECO认可。每个影片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

(2)收集、整理和凝练场地信息和项目资料

实施单位应与FECO、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及场地调查修复相关单位密切沟通,收集场地、行业相关信息及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和凝练。收集的资料应能反映项目的目标、内容和意义等,具体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开发时的行业现状;2.项目基本信息;3.项目活动及成效:场地调查修复案例,政府部门对污染场地管理能力提升等;4.项目取得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收集的材料信息要全面准确。在收集宣传片素材时,中央项目办可提供来自重庆和辽宁办的污染场地项目信息和拍摄素材。

(3)编写项目纪录片和宣传片拍摄脚本

收集、整理并提炼主题相关文字,完成视频脚本编制工作(中英文解说词),要求文字简洁,风格大气、和谐。在脚本编制过程,FECO可在涉及场地专业领域方面提供帮助。

(4)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拍摄制作(2个场地)

在广东清远场地调查评估期间,针对选定的示范场地,结合其工作进展,专业摄像师真实的拍摄记录POPs场地调查评估过程,涵盖土壤钻孔、地下水监测井建井、风险评估等技术环节,还有现场的关键节点和重要的会议等。要求全面、凝练的反映拍摄场地调查评估各环节的工作真实情况。

在广东清远和山东大成场地治理修复期间,针对选定的示范场地,结合其工作进展,专业摄像师真实的拍摄记录污染场地清理修复过程,涵盖场地清理、开挖、受污染材料的包装、运输和在处理现场的存储、处理/处置和验收等环节,还有现场的关键节点和重要的会议。要求全面、凝练的反映拍摄场地修复各环节的工作真实情况。

(5)两个场地的纪录片及项目宣传片素材整理和样片制作

对收集拍摄的素材进行、挑选、设计、整理工作,利用ADOBE ILLUSTRATOR、PHOTOSHOP等工具对素材进行编辑和制作。剪辑素材并制作影片小样,视频需添加中英文双语字幕并制作中英文两个配音版本。

3.2纪录片和宣传片制作要求

应采用高清格式(1080P)拍摄;适用于有关会议、网络、国家级媒体播放。

摄制过程需全面落实委托方审核与修改意见,后期编辑需按照委托方要求进行,并积极配合修改、补充拍摄镜头,确保制作效果。

3.3纪录片和宣传片送审和修改

样片完成后送审,按照审批意见修改影片,定稿成片。

四、产出

依据活动内容至少应提交如下产出:

(1)合同签署后15日内提交产出1:清远和大成示范场地纪录片拍摄实施方案;

(2)合同签署后6个月内提交产出2:清远示范场地纪录片(调查评估阶段);

(3)2021年3月前提交产出3:项目宣传片拍摄制作实施方案;

(4)2021年10月前提交产出4:清远和大成示范场地全过程纪录片;

(5)2021年11月前提交产出5:两个示范场地纪录片及一个宣传片(中英文成片)以及影片的全部素材。

五、预计人员投入

本任务预计咨询单位投入24.8人月,预计工作于2020年7月底开始。


六、任务期限

实施单位应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工作大纲规定的全部工作。

七、对实施单位提供的支持

7.1 项目相关文件,包括项目协议、项目产出报告等;

7.2 参与项目活动的单位和专家资源的联络沟通。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提交意向书。有兴趣的单位须按如下资质要求提供逐一说明及相应证明材料。对承担单位的资质(非个人资质)评定标准如下:

(1)实施机构应是独立的合法机构。如中国境内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3年以上纪录片和宣传片设计制作相关经验,包括纪录片、宣传片、专题片、宣传册、展板设计制作等(需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复印件)。

(3)具备实施大纲内容所必需的高清拍摄设备、后期专业编辑设备等宣传片制作的专业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单位具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纪录和宣传类活动制作经验。

关于世界银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14年7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或以分包咨询顾问身份共同投标。

本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CQS)方法评选确定。

如有其他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 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赖劲宇 邵雪停

电话:***-********/***-********

电子邮件:lai.jinyu@fecomee.org.cn

shao.xueting@fecomee.org.cn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20年6月30日17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包含机构资质和业绩文件的意向书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陈兰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邮编:100035

电话:***-********

接收传真:***-********

接收电子邮件: chen.lan@fecomee.org.cn

附件:工作大纲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0年6月16日


标签: 咨询服务 宣传片制作 纪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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