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年普陀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等;(3)本项目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普陀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20-0189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内容:1)按照《关于开展2020本市违法户外广告、招牌设施专项整治的通知》(沪绿容〔2020〕193号)文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巩固扩大违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积极开展普陀区违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2)做好第三届进口博览会市容景观保障工作。3)应对今年防汛防台期间等恶劣气象灾害的应急行动。4)市民投诉等其他来源的各类违法户外广告设施的应急整治行动。5)对普陀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摸底调查。要求:1)人员配备充分;专用机械设备充足。2)整治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展开,重点包括中环内及高速公路、高架沿线屋顶广告;郊环以内和高速公路沿线高立柱广告;违规立面广告。3)通过综合整治行动,清除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等户外设施,有效控制违法设置以及违规设置广告等行为,通过不断规范管理,使空间市容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具体项目内容及采购要求以磋商文件附件“磋商需求”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普陀区 6、交付日期:2020年7月1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139.5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至全部工作完成。 12、项目联系人:李海娇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6-16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23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 “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5) 符合政府采购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料规定: 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公司近三个月内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公司近期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6-16 17:00:00至2020-06-23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6月16日至6月23日(除节假日外)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项目经理本人需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纸质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6-30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6-30 10: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瞿溪路801号515室 2、磋商地点:瞿溪路801号51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九、联系方式 |